通过股权激励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013/08/22 09:24第一工程机械网《今日工程机械》

2012年,为了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抑制4万亿投资后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中国的整体固定资产和基建工程投资都有了较大幅度放缓,这直接导致中国工程机械市场出现需求乏力,销售萎缩的困境。但分析行业内的企业,其业绩表现还是有着明显的差别的。仅从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12年三一重工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中联重科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徐工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而由《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杂志主办的2013年全球工程机械业绩榜单显示,中国共有9家工程机械企业入围50强。其中三一位列全球工程机械企业第5位,中联重科位列第6位,徐工位列第11位,其他的中国企业均在第19名之后。

谈及三一和中联重科两家企业的成功,我们可以说出很多相似之处,而股权激励则是其中尤其应被关注的话题。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主要的国内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仔细分析这些公司的股权情况,我们可以发现,真正实施了股权激励的公司其实只有三一和中联重科。

三一是一家民营企业,早在三一成立之初,掌舵人梁稳根及其创业团队就明确了股权结构,除了梁稳根本人占61%的股权以外,其他的创业高管分别持有1%~8%不等的股权。而且,三一为了强调对高管尤其是技术专家的激励,公司明确梁稳根持有的5%股权将会转让于本集团雇员,以激励对本集团增长所作出或可能作出的贡献。股权激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团队战斗力,吸引了很多优秀人才,同时保证了核心团队的稳定性。2000年2月,为答谢易小刚对三一重工所作的贡献,梁稳根将三一重工的2%股权无偿转让予易小刚。2005年7月,梁稳根分别将三一集团持有的0.38%及0.08%的股权无偿转让予赵想章及黄建龙……伴随着三一财富的“共享”,三一不断快速、健康发展,市值一度闯入世界500强。

同样,中联重科的股权激励也为其后续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2006年,中联重科经营者员工获得公司股票激励。该激励是湖南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长沙建机院(当时作为中联重科第一大股东)经营者员工,兑现2003年、2004年、2005年国有资产增值的奖励。通过这次股权激励,长沙建机院的股本结构变为:国有股持股比例62%,经营者员工持股比例为30%,财务投资者持股比例为8%,而在30%的经营层持股中则包含了900多位股东。通过对公司的间接持股,中联重科的经营层在日后的工作中,锐意进取,攻城拔寨,创下了并购CIFA,建立首家在海外注册的中国融资租赁公司,H股上市等一个个辉煌成绩。

股权激励的作用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首先,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理论上分析,公司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委托与代理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又是股东如何激励和约束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以谋求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实施股权激励,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建立起更紧密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机制,通过利益关系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取消其行权资格。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其责任。其次,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水平与业绩。因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常有利于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在美国,股权激励计划已经经过了较长时期的经营实践,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性质相同的企业之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与没有实施该计划的公司相比,前者带来的股东投资回报率比后者平均高出2个百分点。第三,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而且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大大增加了其选择性机会成本。

股权激励的方式

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很多种。在实际运用中,股权激励通常包括:限制性股票,即专门为了某一特定计划而设计的激励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受到限制;股票期权,指公司给被授予者,即股票期权受权人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和数量在授权以后的约定时间购买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通常需在一定时期之后,一次性或逐步获得执行的权利;虚拟股票,被激励的持有者没有股票所有权,但是与普通股东一样享受股票价格升值带来的收益,以及享有分红的权利;延期支付计划,是将公司的被激励对象的部分年度奖金以及其他收入存入公司的延期支付帐户,并以款项存入当日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折算出的股票数量作为计量,在既定的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支付给被激励对象等等。

股权激励的风险防范

当然,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也要注意控制风险,保证股权激励实施的规范性。首先,公司应建立良好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应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共同构成,董事会作为公司的高层次决策机构,内部执行董事应尽量占少数,防止内部人控制。其次,要强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能。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独立董事,并要求委员会主任为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做相应激励决策时,需要考虑横向与纵向比较,即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历史水平,同时需要考虑行业水平。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被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的政策、程序、标准拥有完全的实施权和控制权,而不需要事先向公司内部执行经理层请示或商议。最后,上市公司还要注意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应在年报中对公司决定的高管激励及其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以及过往年度管理层报酬及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做出详细说明。这有助于监管机构、小股东的监督以及对出现问题的责任追溯。

2012年,A股上市公司发布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数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18家。根据有关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国内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6年44家,2007年15家,2008年68家,2009年19家,2010年66家,2011年114家,2012年达到118家,合计444家。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股权激励对象的总数也在快速增长。众所周知,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将持续处于稳健调控状态,固定资产投资的减速及各类工程项目的控制将对中国的工程机械企业带来长期的压力。面对压力,转型升级将长期成为中国企业的主要课题。但是,中国的工程机械企业很多的工作都受困于传统体制的束缚。他们在战略决策和产业升级时可能会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而不一定能做出最适合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中国的工程机械行业的转型升级应从打破机制的束缚开始,而打破机制的束缚最应该从核心骨干人员的股权激励开始。(文_正略钧策管理咨询 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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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联重科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附带的惩罚条款引起了广泛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惩罚条款的主要作用是堵住了限制性股票式股权激励的一个“逆向激励”漏洞。 中联重科股权激励方案中,包含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激励方式,其中限制性股票方案中包含了一个惩罚措施。该措施是解锁期内,如果连续两年未达到解锁条件,则上市公司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该等股票的股票股利回购注销,若该时点市场股价小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即出现损失,则公司回购价格为市价的1/2;若该时点市场股价大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即出现盈余,则公司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获授对价。 对比过往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特别是限制性股票式股权激励,所有的公司都会提出针对公司本身和高管个人的解锁条件。如果未能达到解锁条件,则公司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显然,中联重科惩罚措施与以往方案的主要不同就是在需要回购注销时,回购的定价机制更为市场化,使高管在业绩不达标的情况下可能面临巨大的股权折价风险。 事实上,中联重科的惩罚措施堵住了以往股权激励的一个“逆向激励”漏洞。在以往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中,如果公司股价表现不佳,低于了授予价格,上市公司高管可以通过故意做低公司业绩,使之低于股权激励的解锁条件,从而触发上市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的条款。利用这一漏洞,上市公司高管可以在股价低于授予价的情况下,利用做低业绩的方式避免个人的损失。 上述这种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低于市价的情况在A股中确实曾出现过。因此在授予价格与市价倒挂、高管有能力操纵业绩的前提下,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反而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高管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股东利益的机制,这与股权激励的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而中联重科的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授予价格时,回购价格仅为市价的一半,而即便市价高于授予价格,回购价格也仅等于授予价格。根据这一规则,无论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如何变动,高管们只有通过做好上市公司业绩,达到解锁条件,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从而杜绝上市公司高管为个人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同时,伴随着上市公司业绩的稳定向好,上市公司股价也自然有向上的动力,形成一个多赢的良性循环。 当然,目前A股市场上大多数的股权激励计划都同时包含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形式,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的授予(行权)条件、回购方式等影响上市公司高管行为的因素将更为复杂。不过,上市公司确实有必要设计一套完善、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以便让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详细]2013-02-28 09:14

中联重科推2.31亿份股权激励计划 占总股本3%

中联重科26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涉及标的2.3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 根据公告,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中股票期权约为1.5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行权价为每股9.30元;限制性股票约为0.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授予价格为4.77元。此次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此次计划有效期为5年,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核心及关键技术及管理人员等,涉及员工将分别为1549人及121人。激励股份解锁的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2014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25.4%、40.5%,且各年度净利润相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2%。各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业界人士分析,此次中联重科股权激励计划高标准行权条件显示企业对未来的信心,股权激励保证了未来中联核心团队的稳定,惩罚条款加大了约束力度。 根据中联重科公告初步估算,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例,总计授予1.57亿股,受惠的1549名员工平均将拥有超过10万股股票期权。 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授予人员提出惩罚条款。“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股利将由公司向交易所申请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由个人按公司要求将股票出售。若该时点市场股价小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即出现损失,则公司回购价格为市价的1/2;若该时点股价大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则公司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获授对价。” 此外,公司明确表示以下两种情况出现后,激励性的股票无法获取。第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详细]2013-02-26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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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工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成立于1989年3月,成立21年来始终保持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头兵的地位,目前位居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10强,中国500强企业第125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55位,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产品品种与系列最齐全、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徐工集团年营业收入由成立时的3.86亿元,发展到2009年的505亿元,实现利税35亿元,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均位居首位。  徐工集团建立了以国家级技术中心和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徐工技术中心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持续名列工程机械行业首位,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授予“国家技术中心成就奖”。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100多个国外徐工代理商为全球用户提供全方位营销服务,徐工产品已销售到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9类主机和3类关键零部件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第1位。5类主机出口量和出口总额持续位居国内行业第1位。  徐工集团秉承“担大任、行大道、成大器”的核心价值观和“严格、踏实、上进、创新”的企业精神。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公司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徐工集团已为抗震救灾、建设徐工希望小学等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捐款6075万元,捐衣物14.9万余件,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  徐工集团的企业愿景是成为一个极具国际竞争力、让国人为之骄傲的世界级企业。徐工集团的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要实现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进入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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