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代理商工作委员会冯桂英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
小组讨论现场
会议对二手设备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作了说明,并形成如下意见:
1.确定组织架构,明确委员会职责;明确加入委员会程序、义务、权利等规定。首先要求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建立数据库系统。
2.委员会应代表行业,积极与政府协商沟通,解决流通标准、税务等行业法律法规问题。由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牵头,成立二手设备身份识别标准委员会和二手设备评估通用标准委员会。
3.应参考商务部、各企业等对二手设备的检测标准和经验,牵头建立二手工程机械行业统一的评估、检测平台。可选择一些自愿公开企业信息、检测平台的企业,实现企业信息共享,探索二手设备建立统一的评估、检测平台的路径。
4.应率先选择并建立示范性的二手设备交易市场,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不断摸索和完善,继而推广。同时,示范性交易市场应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
5.吸纳更多二手设备交易商和终端用户加入,让委员会能够贴近一线,了解真实市场需求。
6.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定期为会员提供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7.与会代表认为,二手设备已经是行业面临的巨大问题,应该在行业平台层面上去解决。应把中国工程机械二手设备专家委员会,直接挂靠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专业服务于二手设备领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维修及再制造分会,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