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左走?向右走?
导读
这并非我们对再制造的首次关注。2009年1月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之时,本刊就以《再制造来了?》为题对我国再制造产业化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2010年5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再制造是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的有机结合。要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组织开展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机床、采矿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的再制造,提高再制造水平,加快推广应用。 而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相关的《再制造产业规划》和《再制造产品目录》正在由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调研编写,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酝酿之中。
搭乘政策春风的再制造产业一时成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再制造也正逐渐被人们所认知。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是靠技术拉动和企业试点的方式来推动产业发展。如今,工程机械行业整机生产企业、配套件制造企业以及代理商均有志于发展再制造产业,而试点企业各自为营,如星斗般分布,无法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他们如今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仍不健全;再制造相关产品进出口受限;缺乏税收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行业及产品质量标准等。在2009年《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再制造产业集聚区的试点,即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和重庆市九龙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化成为再制造产业创新性的发展模式,“园区+中心+企业”的发展模式使三方合力共同打造再制造产业的前端、中端和后端整个产业链的服务体系。
一面是抱团取暖、配套完善,一面是孤军奋战、举步维艰,企业在发展再制造产业时应如何选择?从我们调查走访来看,业内人士观点不一。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随着整个产业的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终将会在市场的推动下自成体系。(《工程机械与维修》编辑部)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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