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五:“达到新品保质期”与再制造设备的使用寿命之间的关系
广泛认可的再制造产品的金标准是“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保质期不低于原型机新品”,工信部在文件里关于再制造的定义是“再制造产品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对废旧工业品进行修复改造后,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产品”。不论金标准的“保质期”、还是文件里的“质量”,这两个词都有点模糊;再制造商理解为“三包期”,而用户的理解是“设备的使用寿命”;再制造商认为“三包期”没有多长、不难达到,而用户的期望是设备像新品一样经久耐用;这两者的差距是不小的。例如盾构的关键部件大轴承使用寿命在10 000小时以上,而厂家的保修期是一年,大约3 000小时。只要经营者提出“三包”时不是打“心理牌”、企图瞒天过海,就要保证做到再制造产品的使用寿命不低于原型机新品。其实,“再制造产品的使用寿命不低于原型机新品”并不是高不可及的。
机械设备的故障理论告诉我们:机械设备的故障可以分为早期故障、随机故障和耗损故障三类;新机械投入使用的初期故障率较高,这是由于制造时使用了质量低劣的零配件、装配工艺不严格、使用者没有遵照磨合期的使用规定等原因,安排“三包“就是为了应对早期故障;机械经过长时期使用,机械零件发生了磨损、变形、腐蚀、断裂,机械的故障率急剧上升,就是耗损故障期来临,机械就需要大修或再制造了。
针对耗损故障的四大原因,修理和再制造科技人员经过长期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创造了许多先进的修复损耗零件的技术。
针对磨损零件,研究、推广了许多提高耐磨性的新工艺、新材料,修复后的零件耐磨性可以大幅提高,经过修复的零件的使用寿命已经可以到达、甚至远远超过原型机新零件的寿命。
针对变形失效的研究发现零件变形、特别重要的是基础零件的变形都是由于毛坯制造时的残余应力没有彻底消除,毛坯制成后(包括制成零件投入使用),残余应力在12-24个月中自然消除,但同时造成零件变形,只要在大修或再制造时正确的修复了变形,以后就不会再发生变形了。
针对腐蚀,有多种工艺都能大幅提高修复件的耐腐蚀性。
对于断裂,虽然断裂的机理比较复杂、剩余寿命的检测方法还没有达到实用阶段;但是,修理和再制造科技人员通过对结构力学、断裂力学和金属物理学的研究已经清楚的认识:“断裂只会发生在某些特定的部位,许多部位的裂纹即使达到肉眼可见的程度也不会发生断裂”,通过对断裂机理的研究还清楚“断裂都有一个从疲劳核心到微裂纹、再到肉眼可见的宏观裂纹、最后突然断裂的很长的发展过程”同时“绝大多数裂纹都是从表面开始的”,所以,零件再制造时,只要认真研究制定修复工艺、认真做好探伤、认真做好表面处理,保证零件有一个足够长的使用寿命是完全可能的。
基于上述分析,再制造商在认真做好再制造工艺的基础上,大胆的提出“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寿命不低于原型机新品”的承诺将是对再制造事业的一项重要贡献。
针对不少用户对再制造企业做出的“再制造产品的使用寿命达到、甚至超过原机新品”的承诺不敢信任的问题,有再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签约,由保险公司对再制造企业的上述承诺担保,是一个创举。
南京钢加集团工程机械再制造工厂举行奠基
问题六:换件法再制造与修复法再制造的关系
国外的再制造采用尺寸修理法和换件法,而我国的再制造提倡旧件修复法与性能提高法,这是我国再制造的特点,也是优点。
不论是尺寸修理法和换件法再制造、还是旧件修复法与性能提高法再制造都能够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排放,虽然其节能减排的效果有所差别,但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实质是相同的,都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开展再制造初期可以先采用尺寸修理法和换件法,但一定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向旧件修复法与性能提高法过度,以最大限度的实现节能减排。
在产业化、现代化方面也是如此,开展再制造的初期,生产批量不会太大,可以先从手工单件修复开始,当生产批量逐渐增大时要及时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修复,以期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