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企业在“出海”时并不完全熟悉当地的市场规则,而且美国监管法规多而细,使得中国企业稍不留神就可能触犯“红线”。
随着“中国制造”海外布局的进一步展开,在开拓当地市场时将
不可避免地遭到各种以知识产权和不公平竞争为由的诉讼。
最近一段时间,全球第五大工程机械制造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有点“烦心”,原因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启动337调查,以确认三一集团的履带式起重机产品是否侵犯了美国公司的专利权。
而恰逢此时,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第五轮正在华盛顿举行、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与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CFIUS)仍尘埃未定。无疑,此次337调查给了三一集团猝不及防的一击。
但这并不是国内企业第一次遭受的337调查。
早在9年前,当时国内最大的书写工具生产和出口企业浙江贝发公司,曾连同印度、韩国等地12家企业也纷纷被推上美国337调查的被告席。
欣慰的是,最终调查判决以浙江贝发的胜利而告终。
“礼尚往来”的337调查
“337条款”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虽然距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但对美国影响深远。该条款规定,如果进口行为存在不正当竞争,并且对美国产业造成侵害,US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发起调查。
据了解,337条款所涉及的不正当进口行为的范围很宽泛,实际操作中主要被用于制止侵犯美国国内有效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
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涛是国内第一个受理337调查案件的中国律师。回想起当时的浙江贝发记号笔诉讼案时,他表示,如果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国内有效的知识产权,USITC将颁布命令采取行政救济措施,包括排除令和终止令,可阻止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美国境内,或者禁止已经进口到美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广告宣传、销售等商业行为。
“官司最终赢了,并且浙江贝发之后对美国的出口长期保持着稳步与高速增长,这也在美国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知识产权形象。”张涛说。
那么,贝发公司借337调查反攻美国市场的做法,是否值得三一集团借鉴呢?
业内专家直言不讳,时过境迁,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去年9月,CFIUS禁止了三一集团在美国的风电项目,憋屈的后者一怒之下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和CFIUS都推上了被告席。
“正因如此,现在三一集团遭到337调查也有‘礼尚往来’的意思。”安邦咨询研究员刘恩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