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士称,兼并重组势必伴随产能淘汰,煤价出现小幅低位反弹的可能性很高,但煤炭黄金十年已经过去,煤价上涨空间有限
临近春节,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共同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不仅提高了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而且再次强调兼并重组。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吨/年。
“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最大益处在于淘汰落后产能及弱小企业,然而,大型集团过度扩张、过为庞大极容易引致行业内的垄断现象,不论对于市场前景或是资源分配都是极为不利的”,有不愿具名的业内研究人士告诉记者。
“省属大型煤炭企业和国企更容易从新政中受益,今后的煤炭行业,中小型企业会逐渐退出,大型煤企规模进一步扩大”,一位煤企内部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产业准入门槛提高
修订稿提到,国家逐步提高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有序竞争。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 300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
“这样的规模标准一出,势必会淘汰一批低于该标准的煤炭企业”,上述研究人士表示。其实,《煤炭产业政策》是对《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的具体细则实施,兼并重组也是煤炭行业十二五期间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多个省份早已经开始这项工作。
不久前,广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广西将逐步形成以百色、河池、来宾地区为主的煤炭生产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形成1-2家规模50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2-3家规模20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广西全区煤炭工业年产能1500万吨左右。
贵州省也将实行新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到2015年,贵州煤矿企业(集团)将控制在100个以内,形成1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2个3000万吨级和10个500万吨级以上煤矿企业(集团)。500万吨级以上的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省煤炭总产量的比重超过60%。
与此同时,在新建矿井规模标准上,修改稿提出,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30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规模的提高会自然淘汰关闭一些不够标准的煤矿,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煤炭的乱采乱挖现象,有利于环境的保护”,上述研究人士表示。
大型煤企受益更多
近几年,兼并重组一直是煤炭行业的关键词。关闭技术条件落后煤矿确实大幅降低了煤矿的安全事故,而煤炭行业的大企业发展方向愈发明显。
“兼并重组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同时提高产业集中度、平衡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大型集团为主轴,有利于煤炭行业与其他行业如电力、化工等行业进行有效接驳”,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如是表示。
修订稿中也明确表示,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坚持专业化生产经营,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
虽然修订稿中提到了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但是,在兼并重组过程中,省属企业和国有企业更有实力进行竞争,“大型集团过度扩张、过为庞大极容易引致行业内的垄断现象。”上述研究人士一针见血指出了其中的弊端。
兼并重组势必伴随着产能淘汰及消化,那么,供大于求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电煤并轨也进一步为煤炭企业松绑,煤炭价格出现小幅低位反弹的可能性很高”,邱希哲表示,“不过,长远来看,由于能源结构不断调整,煤炭在能耗系统中占比逐渐缩小,其市场影响力将不复黄金十年,同时受到进口煤炭冲击,煤价上涨空间十分有限”。
不过,政策对于煤炭板块的提振作用是明显的。2月5日,煤炭板块大幅上扬,多个股接近涨停。“新春将至,煤炭企业放假停产的现象逐渐增多,煤炭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此影响大幅下滑。加之恶劣天气及原材料供应不足等因素存在,煤炭市场呈现短暂的供应小于需求的情况,直接对煤炭板块起到提振作用”,邱希哲向记者分析。
对此,上述煤企内部人士也认为,股价的上涨说明大家对煤炭后市比较看好,随着经济的回暖,煤炭的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