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之上,试点企业的选择要做到“兼顾”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既要考虑对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专利,也要考虑对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商标,还要考虑对软件企业有重要影响的著作权等多种类型;既要考虑基于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也要考虑通过购买、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
不仅如此,试点企业的选择还要与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国家产业园区建设、工业转型升级等相结合,“兼顾”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针对如何评选和确定标杆企业,韩俊透露,2013年上半年,工信部将在征求各省市工信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并印发《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以此为基础,各省市工信主管部门对本省市试点企业组织评估,并将表现突出的企业向工信部推荐,“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并可多次推荐。”此外,工信部也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省市推荐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评选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标杆企业。
培育工程助推产业链向高端升级
目前,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大幅上升,但仍然存在着与核心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缺乏知名品牌,国外知识产权纠纷压力大,诉讼频发等突出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不强,不能对工业发展起到应有的支撑。
“而实施培育工程,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增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起到支撑工业发展的作用。”
韩俊如是表达了培育工程的启动对工业发展带来的质的提升。
具体而言,韩俊主要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促进技术进步以及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阐述了实施培育工程的意义。韩俊指出,企业是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实施培育工程能够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培育工程还有助于企业从知识产权的运用中赢得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从而提高工业制造基础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实现传统产业由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向研发、设计、品牌等高端延伸。”韩俊强调,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培育工程能够为重大技术突破创造条件,能够占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样也能够为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记者同时了解到,作为培育工程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工信部目前正在组织制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以为工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供指导。工信部计划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指南(试行本)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半左右的试行和修订,到2014年形成并正式印发《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