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搜索: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扫描 > 正文
热门: 挖掘机大全 产品疯狂促销 用户都在看什么

安徽出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

2012/06/01 08:36来源:第一工程机械网

 (六)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卷扬机司机,以及指挥人员(司索信号工)应当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与使用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2、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卷扬机司机,以及指挥人员(司索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资质并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维修保养单位负责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维修保养单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合同的规定,对承揽维护保养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保养、维修。维修、保养应做记录,维保人员应当签字,使用单位项目部应当留存一份,

 4、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频率,组织安装和维修保养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记录。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经常性检查的主要内容:

 (1)高强螺栓的连接是否有效、是否有损坏,销轴连接是否有效、连接键之间的间隙是否增大;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和严重腐蚀(是否超过原厚度的10%);

 (2)主要受力位置的焊缝是否有裂纹(包括标准节与回转的连接位置、塔机根部、有斜撑的在斜撑支点上部位置);

 (3)安全装置,重点检查起重量限制器及力矩限制器的有效性试验检查,并做好记录。带有铅封的,检查铅封的完好性,未经管理部门认可不得拆除和破坏;

 (4)电气设备和用电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当有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使用单位须将安全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并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6、升高加节时,每一次加节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对所用的螺栓和销轴进行检查:

 (1)选用符合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螺栓和销轴;

 (2)高强螺栓使用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不得严重锈蚀;

 (3)销轴及销轴孔不得有磨损变形等缺陷;

 (4)严格控制塔机和施工升降机的自由端高度,严禁超出规定要求。

 7、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在地面通道口应当按照规定搭设防护棚。

 8、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停层平台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设置楼层编号、联络信号装置、限载标志、照明灯。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含钢丝绳式)防坠装置应选用可进行现场做防坠试验的产品,并在有效标定期内。

 (七)监理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使用登记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审核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卷扬机司机,以及指挥人员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在监理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向本网编辑提供资讯线索 热线:010-64866846 E-mail:news@d1cm.com
热度排行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