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投资40亿建高速半年后返工 疑因矿企采空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吕梁市高度重视此事,先后成立了事故处置组及事故专项调查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的副市长杨巨才负责,成员由吕梁市安监、国土等部门,包括方山县主要领导及高速集团成员组成。
“调查组在大武住了一个礼拜,通过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吕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承东说,“杨市长非常关心善后的事,每周都要听进展汇报。”
关于责任界定和追究问题,刘承东表示,“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市里已经上了几次会研究,还没有定下来。”
6月30日下午3时,《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第一次来到郭家沟1号大桥所在地方山县县政府,却发现县政府大楼空空荡荡,记者一直等到下午4点左右,陆续有几位工作人员“上班”,均表示对此事不知情。
8月9日,记者第二次来到方山县政府,县新闻办主任段晓琴经请示领导后表示:(善后的事)县里没有参与,是吕梁市主导,县里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赶到吕梁市政府,吕梁市新闻办副主任彭斌表示他并不知情,分管市领导外出,会尽快给记者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获回应。
8月10日,记者又赶到吕梁环城高速公路建设的设计单位,也是目前善后治理工程的设计单位山西省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下称“设计院”)。一位知情人 士对记者讲述了高速公路建设与矿产开采“共舞”的经过:2008年,两个矿的开采手续审批完成;2009年,设计院开始勘探这条路时,当时矿井距高速还有 500多米;2012年,设计院下井勘探时,发现矿井距高速公路已缩短至约220米。“只要保持50米的距离,就符合安全设计条件”,该知情人士称,当地 政府曾与两家矿企达成协议,答应为对方置换同等面积的矿区。
又过了4年,形势继续“恶化”。“今年去善后调查,采空面达到80%。”该知情人士明确说,“我们没有责任,设计方只对图纸负责,底下有金矿还是银矿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对此,记者求证了一位长期从事地下轨道交通建设的业内人士,他的观点也佐证了设计方的“清白”:“如果知道下面是空的,谁敢在上面设计桥?”
另据来自设计院的知情人士透露,治理施工费用在2000万元左右。该人士表示,市政府已责令矿企先垫付1000万元。但据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方面介绍,治理施工费用目前是由该公司先行垫付,待责任落实后再进行赔付。
8月11日,记者从太原再次折返到吕梁市方山县,在郭家沟1号大桥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部实地看到,簇新的高速公路路面上,几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打洞;而在郭家沟大桥下,包括打桩机、挖掘机、水泥车等在内的多个施工设备正在忙碌地作业。
该治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竖立了一块 “项目概况”的标志牌,除了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工程计划等做出表述外,特别强调“系大桥建成后开采地下矿层留下的采空区”,这似乎已说明建设单位对此事的 态度。
两家矿企是否违规?
两家“挖空”高速公路大桥的矿企是“何方神圣”?全国工商登记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方山县聚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 360万元,经营范围为“陶瓷土地下开采、销售”。方山县同巨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38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英 岩、硅石、精微铁矿粉等等”。
显然,两家矿企的成立时间都在吕梁环城高速的立项建设之前。它们是否存在违规开采的现象?平时的经营管理状况如何?监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记者多次致电主管部门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喜照,未获回应。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侧面了解到,事实上针对高速公路从矿区上方经过,方山当地政府并未对聚星矿业和同巨矿业给予货币补偿或置换同等面积矿区。但多位受访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矿上应该负主要责任,不能因为政府某些承诺没有到位,就触碰“采空”这条红线。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方山县聚星矿业和方山县同巨矿业的负责人均未果。8月11日,记者来到郭家沟1号大桥不远处的方山县同巨矿业郭家沟矿区项目部,发现不锈钢栅栏门已经紧锁。
在不远处的方山县聚星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已然空空荡荡,没有看到工作人员。一位从门口走过的村民对记者说:“这里停工很久了,听说老板犯下事了。”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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