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排放 更胜一筹 潍柴携手宝骊再添国三新品

【第一工程机械网 独家报道】2016年4月25日,济南泉胜物流园彩旗飘扬,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会在此隆重举行。凯傲宝骊公司总经理王桂海先生、凯傲宝骊公司山东大区经理顾英超先生、潍柴动力工程机械销售公司总经理张超先生、潍柴动力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刘伟先生、济南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贾伟先生、山东地区代理商代表以及行业媒体朋友莅临现场,共同见证了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

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盛大开幕

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盛大开幕

强强联手 潍柴为宝骊提供“国三”新动力

时间追溯到2012 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界首屈一指的工业叉车制造商——德国凯傲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成为凯傲集团主要投资者和战略合作伙伴之一。自那时起,潍柴动力便开始下定决心进军叉车市场。双方通过相互扶持与密切联系,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实现了各自企业快速发展,成为叉车行业的合作典范。

潍柴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超致辞

潍柴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超致辞

据悉,潍柴动力借助强大的研发优势,已拿到了国家可靠性内燃机重点实验室的验证,这意味着潍柴发动机的可靠、耐用,已成为广大客户心目中最大的买点。潍柴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张超先生在表示:“潍柴3.2升发动机的大修期,已做到2万小时,可与进口发动机相媲美。叉车对动力性要求较高,我们和宝骊共同做了一个提升,将产品由传统的2.7升提升到3.2升,在此基础上,同时也保证了较好的性价比。这样终端用户在使用3.0T国三排放标准叉车时,动力性更足,油耗更低。此外,我们针对国三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推出的保养换油期由行业内普通认可200小时,延长至500小时,达到进口发动机的要求。这些都是基于我们与宝骊共同合作的成果,我相信,借助三阶段的排放升级,我们双方把产品准备好,相关政策做一定的调整,同时借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型活动,使我们与宝骊、终端用户三方取得共赢。

据了解,潍柴通过与宝骊公司紧密合作,在叉车市场已研发出符合非道路三阶段排放的电控发动机,拥有全系列符合排放标准的发动机产品。并且WP2.7、WP3.2、WP4.1发动机产品可以满足宝骊2至10吨叉车的动力需求。其中WP3.2VE泵产品配套主流3t/3.5t叉车,在行业仍选用2.7L产品的情况下,潍柴增大产品排量,推出3.2L产品,更加适应叉车低速大扭矩的工况特点,可靠性高,动力性强,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WP4.1产品配套5-10t高端叉车,采用电控高压共轨技术路线,与电控单体泵产品相比,在产品的可靠性、动力性、经济性以及舒适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品质至上 打造国内首家技术核心叉车

据了解,目前我国叉车年产量在20万台左右,随着国三排放标准的实施市场将会经历一到两年的置换期,在此期间,对于搭载国三发动机的叉车产品需求量将十分巨大。对于宝骊而言,这既是一个拓展市场的很好机会,同时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进一步考验。为此,凯傲宝骊(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桂海先生表示:“时值国二切换国三之际,国家对环境推出更高的要求。宝骊与潍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非道路机械全面实行国三排放标准后,污染明显变少。宝骊搭载的潍柴发动机使用的是3.2升排量,相比传统2.7升排量,动力性更足、更省油、马力强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会抓住这次机遇,并且利用这次机遇去积极开拓我们的市场。”

凯傲宝骊(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桂海先生致辞

凯傲宝骊(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桂海先生致辞

潍柴动力作为中国最大的发动机研发制造企业,在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下,不断改写中国发动机行业的发展历史。自成立以来,潍柴动力经历了多年的创新发展,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了自主创新机制。在工程机械发动机领域,潍柴动力通过关键技术升级、关键技术创新进一步实现了发动机的高效节能,使潍柴动力走在了世界内燃机行业的最前沿。

国三排放 更胜一筹 潍柴携手宝骊再添国三新品

国三排放 更胜一筹 潍柴携手宝骊再添国三新品

国三排放 更胜一筹 潍柴携手宝骊再添国三新品

国三排放 更胜一筹 潍柴携手宝骊再添国三新品

最后,凯傲宝骊(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桂海先生、潍柴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超、潍柴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伟、济南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贾伟及济南厦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熊桂林先生、山东重诺电动叉车有限公司王国旗先生,共同上台为“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会”的开幕进行揭幕,随着开幕球的启动,主持人宣布“宝骊物流节暨潍柴国三发动机新品发布会”由济南开始正式扬帆起航!

责任编辑:Jefon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本文系第一工程机械网独家稿件,版权为第一工程机械网所有。未经第一工程机械网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第一工程机械网(包括但不限于d1cm.com、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第一工程机械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文章关键字国三 潍柴 宝骊 发动机
相关阅读

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部分区域将禁止国三工程机械设备入场

5月3日,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详细]2024-05-10 12:45

“国四”时代已至,非道路移动“国三”设备合规消化的实操指南

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自2022年12月1日[详细]2022-12-02 08:51

山工压路机实力“碾压”,一登场就这么猛!

全面解读山工机械压路机家族,集节能、可靠、高效、舒适于一身;匠心制造,实力“碾压”,还得看山工机械。[详细]2022-07-01 08:59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解读

日前,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并发布了其配套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 一、修订非道路第四阶段标准的必要性和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了保护环境的需要,我国于2014年发布了非道路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标准要求,第三阶段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对第四阶段标准仅规定了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总体技术要求还不完善,实施时间也未规定。目前第三阶段已经实施超过五年,修订及实施第四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相关要求,有助于机械、柴油机及相关零部件企业做好产品规划和技术升级。 二、国四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管控要求有哪些? 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阶段标准以《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为基础,结合环境管理新需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实施情况及行业技术现状,主要对以下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更加关注整机排放要求 新增车载法整机测试要求,对37kW以上机械实际使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使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进行测量,规定90%以上有效功基窗口的CO和NOX的比排放量不应超过相应功率段限值的2.5倍。此外,参考欧标要求,增加了柴油机非标准循环工况的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 (二)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要求 为解决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的问题,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PN)限值,规定其排放必须小于等于5×1012个/千瓦时,通用技术手段为加装柴油颗粒捕集器(DPF)。标准不对技术路线进行固化和限制,鼓励企业使用更高效的污染排放控制技术。 (三)提出远程监控及定位要求 为保证排放控制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始终正常发挥作用,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恶意破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参考欧IV法规提出排放控制系统远程监控要求,并向监管平台实时发送排放及定位相关数据。 (四)给出指定的劣化系数 通过前期标准实施,我们获取了大量柴油机劣化趋势特征数据,给出指定的劣化系数,明确企业可采用指定的劣化系数代替耐久实测劣化系数,大幅降低企业的测试费用和研发成本。 (五)将三轮汽车纳入非道路标准统一管理 为推进三轮车行业技术升级,同时考虑三轮汽车与非道路农业机械发动机通用的实际情况,本着减轻企业研发和试验负担的原则,将三轮汽车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四阶段标准进行统一管理。 (六)明确标准实施时间 经充分与行业沟通,本着推进行业技术升级与行业实际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在不影响非道路行业发展特别是保障农业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技术升级准备时间,以及开展实验室扩项、型式检验、环保信息公开、农机补贴申请等相关后续工作所需时间,确定2022年12月全面实施。 三、新标准与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怎么样? 本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与技术要求,与欧洲非道路第四阶段、美国非道路第四阶段的过渡阶段是相当的,但也有些区别。主要区别有: (一)更加注重整机的实际排放 欧美标准仅仅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柴油机,本标准管控对象不仅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柴油机,同时还增加了对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要求。 (二)更加注重有效监管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是全世界的难题,为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监管,本标准对37kW以上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出了定位及远程在线排放监控的要求,利用大数据分析,筛查高排放机械。 (三)彻底解决冒黑烟问题 本标准创新提出PN限值的要求,引导行业采用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99%以上的颗粒物排放。 四、标准实施技术可行性如何? 本标准相关要求与柴油车国五要求基本相当,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和颗粒捕集器(DPF)是主流技术路线,部分厂商还会采用柴油氧化催化器(DOC)和废气再循环(EGR)等辅助技术。这些技术在国五柴油车上已实现成熟应用,欧美非道路相应产品已在多年前供应市场。 从国三到国四,不同功率段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增加成本有所不同。37kW≤P<75kW功率段主要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加装颗粒捕集器(DPF),75 kW≤P<130 kW功率段主要技术路线是加装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捕集器(DPF),130 kW≤P<560 kW功率段主要技术路线是加装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捕集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升级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0%-15%。37kW以下功率段的柴油机,技术上只需要进一步优化进气、燃油喷射系统即可,成本在量产的情况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排放标准的升级,将带动后处理生产企业等排放控制相关行业发展,推动柴油机行业技术升级。 五、新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如何? 据测算,随着标准的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占比逐步增加,2025年当年可减排NOX 37.5万吨、PM 3.2万吨,减排比例分别为12.5%和19.3%;2030年当年可减排NOX 106.4万吨、PM 7.7万吨,减排比例分别为35.0%和46.8%。(文章来源:大气环境管理司)[详细]2021-01-06 21:33

11部委集体发文:轻型车国六推迟 100万辆国三柴油货车加速淘汰

2020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内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三是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四是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五是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通知》中提到,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国六推迟、新能源补贴政策延续并平缓退坡节奏、“以奖代补”加快淘汰重点地区国三柴油货车、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收增值税等,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对于后疫情时期汽车市场的快速恢复将发挥强大的助推作用。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国家对“十三五”攻坚战的必胜信心,以及对国民经济复苏的坚定信念。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财政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参与) 三、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 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有关重点地区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经济补偿措施。(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有关省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 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商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用好汽车消费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2020年4月28日[详细]2020-04-30 14:50

+加载更多新闻
热点专题 更多>>
点击排行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在时光的长河中,总有一些瞬间,如同星辰般璀璨,照...详情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第一工程机械网 原创】彼得·德鲁...详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第一工程机械 原创】太行层峦叠嶂,气势磅礴,汾...详情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2024年已经过半,面对市场的不确定和竞争的白热...详情
欧历胜助力高机租赁企业

欧历胜助力高机租赁企业

【第一工程机械网 原创】当前,中国高机保有量处在...详情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代工程机械事业本部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生产和销售包括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迷你挖掘机在内的多种建设装备,并不断研发满足未来的新装备。现代工程机械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秉承“品质至上,客户至尊”理念和钻研创新精神,凭借现代重工世界500强的先进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和灵活的金融支援,与经销商、用户实现共赢!现代挖掘机在中国市场累计销售十几万台,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工程建设市场的装备,深受经销商和用户的认可!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