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国如何成为全球节能减排领袖
当地时间12日晚,大会主席、法国外长在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次全会上落槌,宣告里程碑式的《巴黎协定》达成。史上第一份覆盖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减排协定,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巴黎协定》共有31页(包括12页的巴黎气候协定和19页的决议),列有29个大条目,其中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透明度、盘点机制等内容。该协定将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开放签署,与《京都议定书》一致,至少55个参与国签署且排放占比超过全球的55%才能让协定生效。
谈判过程曲折
已经举办了21届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向来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博弈战场。从《京都议定书》之死到哥本哈根大会的无疾而终,无一不印证了通过气候大会达成全球性共识的艰难。吸取哥本哈根的失败教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在召开之前就明确了采取自下而上的谈判结构,肯定“共同而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全球184个国家和地区在会前递交了“国家自主贡献”。尽管有以上积极共识作为保障,此次大会仍显得阻碍重重。
从最终达成的协定文本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各方妥协和努力的结果:由小岛国和欧盟支持的1.5摄氏度之内升温目标被作为努力方向确定下来,但没有具体的落实目标和回顾机制;由中国坚持的敦促发达国家提高其资金支持水平、“制定切实的路线图”等内容被写入决议,确保发达国家2020年前每年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的承诺不至于流于形式;联合国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所关注的定期盘点机制,将于2023年启动,以后每五年一次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也体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的让步;而美国国务卿克里在巴黎大会前就声明巴黎大会将不会达成协议(Treaty),最终巴黎大会达成的也是“巴黎气候协定”(Paris Climate Agreement),并把减排等目标放在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大会决定里。
《巴黎协定》通向怎样的气候目标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把人类气候治理行动的目标设定在全球平均气温不高于工业革命前水平的2摄氏度以内。而在《巴黎协定》表述为“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
这显然是一个令人尴尬的对现实的折中:一方面,一些机构评估认为,按照目前已提交了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的190个国家和地区的减排目标,全球升温只能控制在2.7~3.5摄氏度的区间。2摄氏度的目标尚且不能实现,何谈1.5摄氏度?但另一方面,受到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海岛国家认为,从2摄氏度到1.5摄氏度这0.5摄氏度的差别,对它们来说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
在理想与现实、公平与实效之间,《巴黎协定》采取了一种灵活的表述:“把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更像是对当前气候治理现实水平的确认,而“为把升温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而努力”则像是一个鼓励性的口号,告诫人们现在做得还远远不够。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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