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工业结构调整发展基本形势展望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
一是逐步打破电信、航空、电力、石油、铁路等行业的行政性垄断,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切实落实好非公经济“新旧36条”,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三是加快推动投资体制改革,切实取消、下放阻碍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的审批权,优化必要审批的流程,为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四是加快清理和修订限制民间资本投资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的法律政策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持续投入为主体、国家财政稳定投入为保障、民间资本积极投入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一是加强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性地位,增强企业投入科研的动力。通过财政补助、税收减免、贴息等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增加研发和技改投入,重点要将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企业科技投入的奖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R&D活动。二是建立国家财政投入支撑科技创新、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稳定增长机制。三是加大对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与四大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民间资本共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风险投资机制。
(三)建立完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健全非公经济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是建立公平市场准入制度,营造非公经济公平竞争发展的环境。二是通过关闭落后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兼并重组、鼓励企业海外投资、引导企业转型转产等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三是建立以行业准入、金融调控、财税支持、差别化价格、土地管理等为主的化解过剩产能政策体系,严格环保能耗执法监督。四是建立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监测预警机制,特别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能过剩监测预警体系,对新兴产业出现的产能过剩苗头及时预警,并加强宏观调控,限制各地在新兴产业领域一哄而上的投资行为。
(四)探索产业绿色转移的新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联系各地区生态环境容量,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和比较优势,探索产业绿色转移的新机制,避免产业转移二次污染。一是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宏观调控。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对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总体定位对东中西部产业转移活动进行调控和统筹安排,坚决禁止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上马重化工业项目及其他“两高一资”项目。二是严格禁止落后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东部地区淘汰的落后设备要彻底拆毁,以免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项目要严格进行能评、环评,实行能评、环评一票否决制。三是做好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审查。对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应协调有关部门禁止该产业进行转移。
(五)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生存环境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二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减少企业融资成本。探索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划,制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办法,给予中小企业贷款适当的风险补偿。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扶持和指导。四是加大对产业工人和企业家的培训力度,协同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第三方机构、高校对产业工人和企业家进行联合培训,提高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并培养创新创业型企业家。
责任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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