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秘书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此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报总会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职 务

飞 机

火 车

轮 船(不包括旅游船)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会长 首席顾问

公务舱,超过2.5小时可以坐头等舱

高铁可乘特等座,其他软座、软卧

一 等

凭据报销

副会长 秘书长

经济舱,超过2.5小时可以坐公务舱

高铁可乘一等座,其他软座、软卧

二 等

凭据报销

副秘书长

经济舱

高铁二等座,其他软座、软卧

二 等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经济舱

高铁二等座,其他软座、硬卧

三 等

凭据报销

(二)其他人员出差,乘坐无硬卧的特快列车不受卧铺铺位标准限制;乘坐其他列车应乘坐硬卧,因特殊情况需乘坐软卧的,须经协会领导签字审批。

(三)因特殊情况,经协会领导批准驾驶私车出差,汽油费和通行费凭费用发生时票据据实报销。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报销时须注明)。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出租车、小汽车停车、过桥、专线客车费用、地铁(轻轨)费用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凭据报销。

第八条因出差路途较远(乘坐火车距离在12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车、船、飞机的,本部门负责人须事先说明原因,报协会领导批准。报销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及协会领导签字。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卧铺条件,当飞机票票价折扣率不超过六折(含)时,可以乘坐飞机。购买折扣机票和报销按乘坐卧铺票进行审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

(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500元,凭据报销。

(二)副秘书长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400元,凭据报销。

(三)非上述人员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凭据报销。

(四)一人或两人为异性出差,可按普通标准间凭据报销包间费,但不得超过限额标准的一倍。

(五)无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

(六)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的金额,超过标准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经协会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发生的外地交通费等公杂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凭费用发生时票据据实报销。

第五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二条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主办单位统一支付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照上述差旅费办法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单位按照上述差旅费办法报销。

第十三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出差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应附有会议、培训通知。

第六章 差旅费的其他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差旅费的审批

(一)去外地出差或开会需经协会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成行。

(二)差旅费报销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出差期间的相关报销单据,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报销。

(三)对在出差期间可能发生的招待费,必须预先向协会领导请示,报销时单独填写并粘贴票据,由协会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第十五条差旅费的借款及报销时间

(一)出差人员需要预借差旅费金额较大的(3000元以上),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报告,并履行借款手续。

(二)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

(三)差旅费借款未清的,不予办理新的借款。

第十六条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凭据报销,在保单保期有效期内,限每人每次一份,再次购买的保险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及住宿费等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对差旅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凡票据遗失者,该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九条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按《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出差工作期间,事先经协会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协会原有制度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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