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判析
塔式起重机事故分为多种类型,危害和造成的损失也不尽相同,对于造成塔式起重机事故频发的原因,需要深入判析。
准入资质过低,就会造成塔式起重机制造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其结果是企业想方设法甚至违法降低成本,从而逃避各种制度监管。
制度未落实是根本
龚春明:从塔式起重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可以归结为以下4类:一是塔式起重机本身的制造质量引起的事故。这类事故所占的比重并不大,大多是发生于一些小型生产企业生产的小型塔式起重机。二是塔式起重机结构件失效引起的事故。这类事故有一定的比重,也因与第一类事故起因难于区分有关,主要还是由于塔式起重机使用没有准确的记录,使得塔式起重机到底是因超期服役发生事故还是在设计寿命内因质量缺陷发生事故,难以理清。三是由于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施工不当发生事故,这类事故占的比重相对较高。四是使用者违章作业造成的塔式起重机事故,这类事故所占的比重也相对较高。
但是不管哪一类事故,我们究其根源,无不是管理问题。塔式起重机是特种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除了经过专门的型式试验机构的型式试验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许可外,还要经过厂内质检部门的层层检验,且在制造过程中还要经国家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制造监检。其生产人员中电工、焊工、质检、安检等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才能上岗执业。从制造企业的准入、制造过程的监督以及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而且现在大部分企业都实施国际通用的I S O9000质量管理体系。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企业同样也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资质许可,塔式起重机拆装人员和操作、指挥人员同样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才能上岗作业。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还要经国家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现在为施工监检)和一年一度的定期检验。这样的制度设计已经将组织和个体的能力,即企业的资质和人员的资质全面考虑进去了,但是塔式起重机事故为什么还是频发?其原因只能归咎于制度未落到实处。譬如制造企业和安装企业的资质许可,把关不严是塔式起重机事故的源头问题。进一步说企业的资质许可条件有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提高,如果没有相应的提高,准入资质过低,就会造成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其结果是企业想方设法甚至违法降低成本,从而逃避各种制度监管,也增加各级监管人员监督难度,使制度成了增加企业负担和事故后问责相关人员的工具。同样各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资质把关不严,也是塔式起重机事故的源头问题,作业人员经培训和考核后上岗,只能说明他具备了最基本执业条件。但是良好的执业素养不是一蹴而就,要有一定的社会环境,需要长期的培养和积累,除了个人的努力、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适应的社会环境,需要企业管理层真正建立以人为本,诚信关心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生产管理制度,而不是建立以不发生事故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一个很注重安全生产的劳动者不一定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尊重,那么注重安全生产的劳动者也会变成一般的劳动者,如“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把事故的根源归于管理,是指广义的管理,包括了国家各级机构和企业的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