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能够构建一个清晰合理的多方法律关系。现实中往往出现分期合同、按揭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类型的买卖合同(比如以租代售合同)这些混搭的情况出现,导致在合同文本上出现“一机二卖”的后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诉讼主体不适合或者陷入法律关系混杂而难以理清的局面。
再次,理想的债权管理方式应该是“松销售、紧监控”,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可以实现“松销售、紧监控”的目标。例如有业内人士提出了符合工程机械行业特点的“大信审”概念,就是债权管理需要坚持“全员信审、全面信审、全程信审”的大信审概念,在销售前期、中期、后期,在涉及所有的岗位员工,对于客户的所有资信状况,都做到适时动态的掌握、评价、行动的管理方式。
另外,只有第三方机构才能够站在公司的高度,为公司提供适时客观的债权管理状况分析,提出解决方案,而避免销售部、债权部受自身部门及个人利益所限。特别是第三方机构通过适时提供逾期率、逾期与收入占比、坏账预估、风险阀值等技术手段,为公司决策层提供数据化的风险预判,极大地帮助公司的客观分析及理性决策,为避免出现重大的财务损失提供有力保障。
意识
树立正确的债权管理成本观
有些代理商担心一味加强债券管理工作会增加代理商的成本。对此,有一个形象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打乙肝疫苗并非必要,认为得乙肝的几率很低。但是一支国产的乙肝疫苗只要30元,而治疗乙肝需要多少费用?数千元、数万元,并且还没有特效药。二者费用相差甚远,但总是有人不愿意支付少量的乙肝疫苗的费用,而甘愿面临巨额的乙肝治疗费的风险。这种思想,在工程机械代理商里并不乏少数。
工程机械行业的债权管理,迫切需要有合理的成本意识,需要有预先支付合理预防费用的理念。我们认为,在“松销售、紧监控”的原则下实行的债权管理,并不会增加太多的经营成本,所增加的费用与事后加大催帐、拖机、诉讼等支出相比,少之又少,同时通过债权管理培养出客户还款以及重视债务承担的习惯,也最大化地降低了坏账、呆账比率,这种间接的公司经营收益难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