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占全社会内燃机产品保有量的60%,与2010年相比,内燃机燃油消耗率降低6%-10%;实现节约商品燃油2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采用替代燃料节约商品燃油1500万吨。
意见还提出,拟培育一批汽车、工程机械用发动机等再制造重点企业;实现高效节能环保型内燃机主机及其零部件生产制造装备的国产化、大型化;建立内燃机产品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在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除了完善产业政策、健全标准体系和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外,还拟出台经济激励政策。在乘用车节能惠民补贴、农机工业财政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广节能环保型商用车的财政扶持政策,带动高效内燃机的发展;研究完善节能环保型内燃机产品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完善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农业机械节能减排;对内燃机产品提前达到节能减排相关标准的企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和科研开发等方面研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分析师认为,该政策对于技术先进的内燃机制造企业和相关整车厂是利好,如潍柴动力、江铃汽车和威孚高科等,加快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将会给这些公司的新业务带来快速增长的机遇。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油品质量没有出现切实提升的情况下,对内燃机的更高要求或许并不能够带来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而意见的严格执行必将给相关内燃机和整车上市公司造成压力,并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