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其他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和人员安置问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美元计价,交易价格确定为2.358亿美元。
2、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本次交易采取现金支付形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支付期限为在交割日一次性支付。
3、协议生效条件
在协议各方获得相应内部决策机构审批同意后签署之时起生效。
4、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与CIFA公司已实现技术、市场营销、营运、信息化全方位的一体化整合,迈入稳定发展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CIFA公司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资源的无缝整合,同时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预计2013年将增加公司每股收益0.02元,净资产收益率将增加0.76%。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公司收购子公司股权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的关联方将作为交易对方参与本次交易,则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主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