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继续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提出相关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1、协会取得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资质。
为了整顿和规范工程机械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形成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以培育信用意识和能力为支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树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的竞争力。协会自2012年1月起,申请参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经商务部及国资委邀请经济、信用、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对协会申报的行业信用评价方案进行论证通过,2012年7月30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发布商信用函[2012]1号文,批准了协会取得合法信用评价资质,可在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的监督指导下全面开展工程机械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根据工信部运行局布置,承担了国家应急救援能力中有关工程机械方面的内容评价。
3、根据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布置,协会承担了工程机械行业两化融合评估的相关工作。
4、提出了工程机械行业节能减排建议,参加了有关为工程机械配套的内燃机行业再制造和试点企业的再制造方案的评审工作。
5、按工信部布置和要求,参加了《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现状调查及问题研究》,开展了“强基工程——装备工业基础领域情况调查”。
6、受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委托,对部分国家或经济体对我国的关税和非关税方面的要价中涉及工程机械的,提出建议。
7、受工信部委托,对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工程机械行业的提案,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包括二手工程机械的进口管理问题、工程机械保险等。
8、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委托,协会组织评审了2012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中的工程机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