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US调查的起因至今我们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CFIUS要要对Ralls的项目展开调查,7月11日我代表三一赴华盛顿参加了CFIUS的听证会,第一次听证会气氛非常友好,会后专业律师给我们的结论是会议召开很成功,会上也没有任何CFIUS官员提出让我们停止建设,只告诉我们很快会有一个结果。7月11日到25日之间,我们收到CFIUS发来的一个简单通知,要求风机上不能有任何标记,尤其只能用白色,我们当即表示服从要求,并马上对现有问题进行更改。7月25日CFIUS发布第一大命令,命令要求三一停止建设并撤出所有三一设备,命令没有禁止我们转让,我们理解是这个地区可能比较敏感,不能让中国公民持有该项目。在此期间我们试图将项目转让给美国公民持有的公司,以满足CFIUS要求。8月2日CFIUS发布第二大命令,命令除了第一次的全部内容之外,禁止我们转让项目,至此我们试图把项目转让给美国公民持有以摆脱困境的意图宣告失败,形成了2千多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不计。在此期间我们曾多次试图与CFIUS沟通,希望理解我们的处境,给因CFIUS命令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CFIUS以国家安全为由命令我们走人,却明确无任何赔偿。
我不太懂CFIUS的逻辑,是不是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有不受任何司法管制的特权就可以先砍头再说理由或者是砍了头也不说明任何理由,以我对美国司法的理解,美国司法最重要的原则是无罪推定,为把对中国人就变成有罪推定,就可以不要任何理由的下结论,就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违背美国宪法精神随意剥夺我们的财产。到目前为止最令我们感到困惑的是,在美国境内外商的合法投资和合法经营到底受不受到合法的保护,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命令,对Ralls造成的永久损害成为具有法理依据的法案。我们理解美国政府对国家安全的责任和担心,我们懂得作为企业公民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国家需要,尤其是国家安全需要,为此我们多次提出我们的解决方案,就此完全服从CFIUS的要求,尽管其实粗暴的蛮横的不合理的歧视性的,我们的要求只是对Ralls对CFIUS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在总统令签发的最后一分钟我们都在仍在努力,但CFIUS告诉我们的只有一句话,走人,其他什么都没有。
第三部分,看不懂的总统令,实际上就是CFIUS的命令。
观点:风车威胁美国安全?事件为美政治秀及歧视中国投资
我们不知道到底是政治秀、官僚主义还是带有歧视性的或者戴有色眼镜看待来自中国的投资。
第一,主观上我们没有任何妨碍美国国家安全的动机,三一到美国投资是长期行为,如果我们做任何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是对自身利益的损害,我们有什么动机要做这件事情。第二,客观上我们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CFIUS也不给任何理由解释到底是什么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这几架中国造的风车如果就能够影响美国国家安全,据公开信息未来中国十年的核电计划里边将主要采用西屋第三代WP3000核电技术,无论硬件、软件都来自美国,按照CFIUS的逻辑,那岂不是美国控制了中国几十座原子武器。据我了解即使来自法国的核电,控制部分就是他们的核心软件也是在美国生产的。按照CFIUS的逻辑,那中国国家的安全又有什么保证。
我们可以看看命令的如下条文。总统令的第11章的第2条要求,限时拆除基础和所有在区域内的项目,整个项目的建设是给当地有名的老牌建筑商silvey,因此项目从地勘、到设计、原材料采购,再到施工,全部由他们完成,三一派出的监理也是美国公民,再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到过现场,我始终不明白的是,这几块由silvey建起来的混凝疙瘩难道就没有仪器可以检测出来。
第二,命令三一员工不得进入项目区域。请各位看地图,这条项目区域里面有两条高速够路穿行而过。这样的命令意味着什么?是所有长中国面孔的人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走嘛,什么技术手段可以做到这一点,有什么理由可以禁止长中国面孔的人不走这个高速公路,这不是明显的种族歧视是什么,既然没有理由也没有任何有效手段,作出这种禁令假如有人真心要做点什么,何必花这么大代价去那里建一个风电厂,在逻辑上也完全说不通。
从实践开始我们就诚心诚意的表示欢迎CFIUS官员去检查,但是从开始到发布命令都没有官员到现场。
女士们,先生们,请你们想一想整个事件到底是什么,是一场政治秀,是官僚主义的无稽之谈,还是这几架风车真的会妨碍美国国家安全。
第四部分,三一在美国一直以来,三一集团的董事会对美国的公正和行政司法透明充满了信心。
观点:美方此举与外界宣传鼓励投资相悖 扼杀投资热情 CFIUS使三一财誉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