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考试考核站点(第一批)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评价机构目录的通知》,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以下简称“工联院”)入选成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评价机构。
为做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工作,根据《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工联院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遴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考试考核站点运营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考试考核站点运营单位。
二、遴选范围及数量
主要面向具备开展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考核能力的培训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等。
遴选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1-3个考核站点运营单位,承担所属区域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实施任务,考核站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应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以及考核制度文件体系等,能按要求开展相关考核工作;各考核站点配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以上。
3.优先遴选已入选各省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机构,工业互联网产业龙头企业、院校,以及参与人社部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和教材的研制单位等作为考核站点。
4.自愿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联院的监督管理。
四、申报材料
1.考核站点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信用中国报告。
4.附件2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场地和设备台账、图片等)。
五、有关要求
1.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可提供相关材料自愿申报。
2.工联院审核确定考核站点目录并在官方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在官方平台公布。
3.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前,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考试考核站点建设指南》(附件1),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考试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按要求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工联院,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提交word格式,其他材料为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件(pxzx@china-aii.com)。[详细]2024-05-1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