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怎么管?成都开创的这一模式全国推广
成都非道路移动机械装上环保二维码,图为参观者正用手机扫码
“先不要熄火,驻车不熄火……”进入盛夏的成都,热力四射,但在成都成华区东虹路社区的某工地上,来自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依旧忙碌地对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今年以来,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成都先后印发《成都市2021年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成都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成都市2021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专项行动方案》等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攻坚。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创了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成都模式”的同时,今年成都更是通过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促进机械结构更新,国Ⅰ及以下机械占比已由2018年的13%下降至6.5%。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模式 获高度赞赏并向全国推广
据专家研究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量相当于50-80辆一般机动车的排污量总和。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已刻不容缓。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成都率先在全国开展创新尝试,从2017年9月30日发布《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到2018年6月1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工作的正式启动,全市实现了3.1万余台工程机械申请备案,实效显著。
“成都市的这套监管模式和备案程序获得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机动车中心的高度赞赏,并积极向全国其他城市推介。”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创新之举不仅为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思路,也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提升民众生活幸福指数开辟了新路径,使切实有效打赢蓝天保卫战迈出了新步伐。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提标”
为进一步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成都在2018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也成为全国最早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城市之一。
今年5月,成都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提标”,即原市级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范围不变,禁止使用机械标准由“国Ⅰ及以下”提高至“国Ⅱ及以下”,不涉及各区(市)县自行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重合区域除外)。也就是说,此前是禁止国Ⅰ机械使用,现在是国Ⅰ国Ⅱ均禁止,只有国Ⅲ排放标准机械可以使用。本次市级调整后,各区(市)县2021年底前要同步完成调整。
经核算,通过划设“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等一系列管控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NOX)减排效果明显,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 今年实现全覆盖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14日,全市共检查工地及企业1866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070台,检测机械2717台,发现问题机械159台(其中检测不合格129台),立案35件,处罚24件,处罚金额14.17万元。截至6月27日,全市共检查工地及企业2020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587台,检测机械3198台,发现问题机械173台(其中检测不合格138台),立案35件,处罚26件,处罚金额14.72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这项持续到今年年底的行动方案中,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和抽测由成都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主要对施工工地、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拥有或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抽测。根据计划,2021年各区(市)县须实现辖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全覆盖。
“下半年,我们将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调整后的监督检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须提供三个月内的合格检测报告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制度。”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文章来自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Yu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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