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工程机械计划执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2016/12/27 09:57国泰君安证券

2016年随着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针对北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工作的持续开展,12月期间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北京市建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排区工作有了进一步安排,并委托协会分别于12月14日、20日、23日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制造单位座谈会。

北京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副处长艾毅分别出席了以上三次会议,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及协会下属分支机构用户工作委员会、租赁分会、工业车辆分会负责组织召集不同性质单位参加会议。使用单位参会的有:北京城建集团、中铁股份、中建一局、北京建工、中铁建工;租赁单位参会的有:丰田产业车辆、祺能(北京)科技、华峰盛兴、力至优叉车比亚迪林德叉车、佛朗斯、康东恒业、凯傲宝骊叉车、包租工公司、瑞之岛工程机械、世纪合力叉车、永恒力合力;制造单位参会的有:徐工集团、日立建机、山推沃尔沃柳工三一、永立、卡特彼勒、北京杭叉、林德叉车、世纪合力叉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座谈会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座谈会现场 艾毅副处长在座谈中介绍了国家和北京出台的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律法规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修订))、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管理范围。其中: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第一百一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断严格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标准。2013年,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针对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北京市环保局通过三次座谈会与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制造单位的交流,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北京的相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律法规,在京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产品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京Ⅳ标准),并决定从本周起开始联合工商部门对在京销售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协会现通报工程机械各单位,针对在京"4S店"等销售网点销售的工程机械应符合京Ⅳ排放标准。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责任编辑:Ke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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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成立于1989年3月,成立21年来始终保持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头兵的地位,目前位居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10强,中国500强企业第125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55位,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产品品种与系列最齐全、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徐工集团年营业收入由成立时的3.86亿元,发展到2009年的505亿元,实现利税35亿元,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均位居首位。  徐工集团建立了以国家级技术中心和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徐工技术中心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持续名列工程机械行业首位,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授予“国家技术中心成就奖”。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100多个国外徐工代理商为全球用户提供全方位营销服务,徐工产品已销售到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9类主机和3类关键零部件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第1位。5类主机出口量和出口总额持续位居国内行业第1位。  徐工集团秉承“担大任、行大道、成大器”的核心价值观和“严格、踏实、上进、创新”的企业精神。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公司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徐工集团已为抗震救灾、建设徐工希望小学等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捐款6075万元,捐衣物14.9万余件,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  徐工集团的企业愿景是成为一个极具国际竞争力、让国人为之骄傲的世界级企业。徐工集团的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要实现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进入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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