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已定性系生产安全事故 将依法追责
2015/12/26 22:46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安监总局牵头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担任组长,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在25日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坚决拥护国务院调查组的定性,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组处理意见,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该接受什么处理就接受什么处理,该处理什么人就处理什么人。
马兴瑞说,深圳滑坡事故损失惨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深圳特区形象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在此,深圳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难者表示哀悼,向所有遇难和失联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和其他受灾群众,向全社会作出诚恳道歉。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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