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工程机械:信用销售杠杆下企业稳健发展之路

2015/09/17 10:31今日工程机械王世全|王小芳

信用销售是企业基于对客户信用的认可,给予其一定授信支持的商务政策。一般而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中信用经济相对较发达,但不可忽略的是,他们经历200多年市场经济发展后,法制较为健全,用户有着良好的契约精神。相较下来,由于国内市场发展、信用制度的欠完善,需要企业建立必要的风险管控体系,才能保证自身的稳健发展。

将信审列为公司第一制度

信审的职责是以独立视角、独立人格、专业水准预判客户在信用付款期间,是否在客观上存在支付风险,若风险大于利润,信审专员将履行一票否决权,放弃销售机会,否则,该笔营销带给公司的不是利润,而是负债。

信审专员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才能真正使用好一票否决权,某韩系品牌挖掘机经销商十分重视信审工作,信审专员享受部长级薪资待遇,为信审专员配置业务专车,在公司各级会议上,老板明确指出信审专员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信审专员深入考察后否决的销售机会,公司任何人员包括总经理均无权更改,实施计件制激励制度,完成信审,合同、资料齐全后每单奖励800元,若客户前五期出现逾期,要给予信审专员负激励考核,负激励金额为奖励额的两倍,重奖重罚,逼迫信审专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准,扎实考察,严控风险。

倡导财务主导下的风险管控文化

现阶段大多数经销商客户台账由债权部管理,应收账款作为财务重要科目,财务部并未对其数据准确度、现金流预算给予管理,导致出现“部分客户账目与经销商债权台账数据不符”、“债权内勤非财务专业,记账不专业,存在台账版面凌乱”、“部分债权人员与客户勾结获取不当利益”等问题,因此企业要想提高应收账款管理质量,公司需做如下调整方案:

1、债权部与财务部明确分工,财务债权会计负责记录台账、更新客户欠款相关数据,债权部负责电话、上门催收;

2、财务部负责抽查逾期客户欠款情况,特别是大额欠款、持续不付款的客户,严防催款人员利用收款机会,侵占公司货款;

3、细化货款管理制度,催收人员不允许拿现金,客户直接将货款打入指定账户,催收人员监督客户将货款存入指定账户。

,微信编辑首选。

实施稳健的信用销售商务政策

某经销商老板曾经说过,逾期严重的、售后服务问题多的、单车利润亏损的八成是低首付客户,低首付不仅仅是首付低问题,是对客户资金实力、对信用销售尊重程度的界定,特别是低首付售出国产中大型挖掘机,首付金额低于盈亏平衡点,什么时候拖车都会亏损,卖车伊始就是风险起点,在销售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要核算拖车时盈亏平衡点,一旦首付及实付月供款总和低于拖车时盈亏平衡点,需放弃销售机会,或与客户重新协商首付条件。

责任编辑:N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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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成“白蚁” 工程机械受前所未有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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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或企稳回升 工程机械“赌”明天

截至2013年4月底,中债资信监测的10家上市及发债工程机械企业均披露了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13年1季度财务报告。除1季度行业回暖程度略弱于预期外,2012年整体行业市场销量数据以及样本企业营运、现金流和偿债指标等方面的表现均基本符合之前的预判。 ★工程机械整体弱复苏 工程机械行业在经历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快速发展之后进入消化库存阶段,2012年行业景气度下降明显,主要工程机械产品市场需求萎缩,2013年1季度虽部分产品销量跌幅有所收窄,但仍未现明显改观,整体复苏相对较弱。 分产品看,挖掘机和装载机作为土方机械主要类型产品,市场趋势相似,销量增速分别由2011年的6.92%和13.96%降至2012年的-35.03%和-29.46%,2013年1季度,二者销量增幅仍为负,分别为-25.47%和-18.75%,但降幅已呈一定收窄。起重机受下游交通、水利等基建投资建设增速放缓影响,销量增速由2011年的0.89%降至2012年的-35.02%,2013年1季度降幅小幅缩窄至-32.09%。混凝土机械2012年销量增速虽有下降,但整体跌幅仅2%左右,不过其2013年1季度销量跌幅继续扩大。 随着年内后续季度基建投资的回暖,中债资信维持2013年工程机械整体弱复苏的判断,但各产品领域存在一定分化。 2013年整体房地产开发投资将面临一定下降压力。受此影响,下游需求中房地产领域占比相对较高的混凝土机械未来短期内将一定程度上承压,再考虑到工程缩减后期传导效应,未来混凝土机械复苏力度较弱。 基建投资方面,下游铁路投资在2012年4季度提速,2013年1季度亦实现增长;公路投资呈现一定的弱势好转;水利建设2012年及2013年1季度投资增速小幅上升。作为工程机械销量先导指标的基建投资,年内后续几个季度整体或将保持此弱势回暖的态势,从而增大后续对挖掘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产品的需求,这些产品2013年的销量有望实现正增长。 此外,2012年及2013年1季度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2011年分别大幅下滑9.41个百分点和18.45个百分点。由于装载机产品下游需求中采矿业占比最大,因此,采矿业投资增速的大幅降低将使得装载机产品短期内实现好转的难度较大,再考虑到挖掘机对装载机的逐步替代效应,未来装载机市场仍存在一定压力。 ★盈利能力或将企稳回升 尽管工程机械企业通过较多的信用销售促增收入,但仍难掩2011年年中拐点以来市场整体下滑的趋势。中债资信选取的10家样本企业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9.96%和30.57%,为近年来首次负增长,基本符合市场预期。2013年1季度全行业样本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下降25.55%和53.55%,跌幅有所扩大。 2012年末样本企业存货总额为416.90亿元,同比增长5.42%,2013年1季度末存货总额进一步增至历史新高的450.15亿元,除受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外,亦与去年末对今年春季市场复苏预期过高有关。存货净资产占比虽受2012年净资产增加影响小幅下探至45%,但2013年1季度末随即回升至48%,整体来看库存压力仍较大。 样本企业利润降幅持续高于收入降幅反映了行业盈利的弱化。2012年及2013年1季度,虽然行业营业毛利率相对稳定,分别为19.61%和21.04%,但样本企业平均EBIT利润率下降明显,行业内主要企业在规模优势难以发挥的情况下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控制难度加大,样本企业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比较高。 整体来看,2013年随着工程机械行业弱复苏,主要企业收入、利润规模有望实现同比正增长,但由于混凝土机械存在一定复苏压力,且以混凝土机械为主业的三一重工和中联重科在样本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故预计2013年样本企业总收入和利润规模或保持基本稳定。未来几个季度,在企业收严销售政策的情况下,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或将呈现一定企稳回升。#d1cm#page# ★应收账款仍为主要问题 2010年至2011年间,行业信用销售的“疯狂扩张”使工程机械企业应收账款增幅快速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流出。2012年下半年开始,三一重工等代表企业的风险控制战略调整,加之考虑到行业年末集中加强收款的惯例,样本企业年末应收账款总额环比当年3季度末下降11.50%。同时,2012年4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大为改善,全年净现金流近两年来首次转正。但由于应收账款增速仍快于营业收入增速,2012年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继续下滑至3.44次,处历史低位,应收账款仍为行业内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3年1季度末,样本企业应收账款增速降至31.16%。而由于行业首季销售未现改善,且加大原材料、零部件采购以备旺季,当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77.35亿元,流出规模仍较大,改善状态未能持续。未来随着行业库存消化及市场弱势复苏,年内后续季度现金流表现或将实现弱势改善,且在企业仍以修复资产负债表为主的背景下,应收账款增速大幅反弹式回升的概率不大。 工程机械企业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按揭及融资租赁方式销售机械设备而承担的回购义务规模逐年增加,2012年末回购担保余额增至565.61亿元。根据样本企业年报披露,2012年发生实际回购的总规模为25.95亿元,主要企业发生回购占比(当年实际发生回购规模/年初存量回购义务规模)基本均在7%以下,或有风险发生概率低于之前市场预期,但整体发生回购占比仍因市场需求萎缩而由上年的4.36%上升至5.12%,客户发生逾期或违约的概率同比增大。 2012年6月末,样本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一度高达近950亿元,但至2013年1季度末降至912.50亿元,预计随着后续投资支出需求的降低,全部债务规模大幅上涨的概率不大。样本企业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和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分别同比小幅升至54.93%和42.57%,但环比已有下降,2013年1季度末二指标在小范围内波动,未来企业财务杠杆将总体保持稳定。 近年来,工程机械主要企业不断通过长期债务置换短期债务优化债务结构,2012年末和2013年1季度末样本企业平均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比值已分别降至1.26倍和1.10倍。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从行业整体来看,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覆盖程度高,短期资金压力不大;长期偿债能力方面,随着样本企业全部债务规模的上升以及盈利能力相对下降,2012年整体长期偿债能力较2011年呈明显弱化。预计随着后续季度市场的弱势复苏,2013年全年行业收入和盈利规模有望恢复增长,财务杠杆或将基本稳定,偿债指标略有改善。[详细]2013-06-17 07:59

律师解答:工程机械行业中的大信审原则

现实案例:张三,男,30岁,某县某乡某村村民,有现金存款30万,计划投资经营一个100万的项目,需要[详细]2013-02-18 10:37

浅析工程机械信用销售中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市场实践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协会等机构公开的资料,目前我国工程机械销售方式正在大量采用信用销售模式,其中有不少就是属于分期付款买卖。相对于一般的买卖形式,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一般认为其是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这种买卖形式于买受人而言,可以通过分次履行付款义务而切实缓解其一次性付款资金压力,提前满足消费需求;于出卖人而言,可以达到尽快回笼资金、快速占领市场、累计客户资源等效果。基于上述原因,我国工程机械销售中采用分期付款买卖的情形愈益普遍。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研究分期付款买卖形式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 二、法律规定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该法条是我国目前调整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直接法律依据,该法条赋予了出卖人在买受人严重违约(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的救济权利。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8、39条又直接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应把握的原则和尺度。两条解释主要内容有:分期付款的概念--买受人分三次以上支付总价款的。买受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合同约定违反合同法第167条第一款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标的物使用费--如无约定,参照当地同类物租金确定。解约时,买受人可以主张超出返还--出卖人已收价金超过标的物使用费和标的物受损赔偿额。 三、观点与展望 1、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属于纯粹的商业性合同,交易双方均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因此,其中的法律关系调整,理应充分贯彻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相应的法条,宜以引导性规范为主,力戒强制性规范。 工程机械分期付款买卖中的买受人不是消费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特征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工程机械纯属生产性商品,并非生活性消费品。因此,该类买受人不存在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2、买受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法律要件:第一,合同约定违反合同法第167条第一款规定。该条款应当理解为买受人逾期价款金额只要超过全部价款1/5时,出卖人才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逾期价款未达1/5时,出卖人只能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价款及违约金(或利息)。第二,损害买受人利益的。逾期价款未达1/5时,出卖人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是否一定就损害买受人利益?笔者认为,损害买受人利益的判断标准,应当结合买受人签约目的、履约行为、解约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论定。 3、标的物使用费与租金的区别。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一般为新机,双方签约目的是建立新机交易关系;而非租赁,建立租金收付关系。实践中,租赁机械价格也有新机、旧机之别。笔者以为,审判实践中,即便标的物使用费如无约定,参照当地同类物租金确定时,也应当考虑租赁机械价格也有新机、旧机之别。4、关于受损赔偿额,应当包括因可归责于买受人之事由所致之损害(如损毁灭失或其他返还不能)以及物于交付时与返还时中间所产生减值(包括因时间经过所生之减值,如工程机械已陈旧)。综上,工程机械分期付款买卖形式在我国已成方兴未艾之势,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基础上公布的解释,是一种研究成果,反映了最高审判机关在此类纠纷中一些突出问题的价值取向。但此中涉及的法律现象和问题,远未论定终结。笔者拟文,希望抛砖引玉,将探索和研究引向深入。(来自:北京市汉卓(南昌)律师事务所)[详细]2013-02-1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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