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 加速折旧政策利好高端装备制造业

2014/10/08 13: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月下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等。会议指出,顺应新技术革命潮流,推动中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必须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要用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改革办法,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这对于传统产业“破茧化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 年1 月1 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模拟测算2013 年效应明显:按照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分类口径,我们统计了174 家属于前述范围的机械企业,其2013 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52亿元,假设原平均折旧年限为10 年,如果采用双倍余额递减加速折旧方法,当年新增折旧将从45 亿元增加至90 亿元,如果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当年减少净利润34 亿元,相当于2013 年净利润总值的8.8%;少纳税企业所得税为11 亿元,相当于2013 年经营现金流净额总值的2.9%。对企业来说,影响其核心价值的是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和持续增长能力,如果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虽然近期的净利润减少(远期增加了),但在投资初期的现金流水平得到改善,实际经营状况和远期红利提高了。

更宽的视角去理解政策意图:近期经济数据疲软,而政府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而非直接刺激国内需求。我们认为,新出政策不仅是要减轻企业负担,更是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政府高层持续成为高端装备[-0.26%]制造的“国际推销员”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责任编辑:Yaodl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文章关键字折旧 利好 制造业
相关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适用范围新政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税务总局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这一规定没有行业限制,覆盖了包含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 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内容:一是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二是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三是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允许加速折旧;四是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起至2020年,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上限,也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没有调整,仍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体为: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确定性与可操作性,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加速折旧政策。 制造业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018年制发了《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应如何处理? 对于《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统一计算享受。(本文来自高空作业平台租赁联盟微信)[详细]2019-06-05 17:57

工程机械行业迎加速折旧新政利好 板块涨0.66%

周五上午,工程机械板块相关个股表现抢眼,截至发稿时,板块平均上涨0.66%。个股方面,通裕重工、天桥[详细]2014-09-28 08:56

沃尔沃卡车:二手车利好政策不断出台,请细品!

二手卡车市场正在逆势上扬,更多卡车潜在用户欲购二手卡车。 今天,还在犹豫的客户有福了,中国汽车[详细]2022-07-13 14:36

可再生能源利好政策密集释放 将风电光伏“焊”在风口

近日,可再生能源领域利好政策密集释放。6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详细]2022-06-30 15:52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和循环利用是必然趋势

导读 我国建筑垃圾填埋场正逐渐变成历史,每年18亿吨的建筑垃圾将进入资源化利用阶段,在利好政策催化下,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也将从依赖政府补贴的“不挣钱”模式进入环保新蓝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日渐严峻,其中仅建筑垃圾我国每年就产生约18亿吨。 随着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提速,建筑垃圾污染和垃圾围城问题日益严峻。到2020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将达到26亿吨。从资源化利用来看,我国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处理方式仍处于粗放的填埋和堆放阶段。 建筑垃圾数量呈指数化快速增长趋势 建筑垃圾属于垃圾的一种,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新建、重建、维修、装修及自然灾害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砖瓦、杂土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其他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由于土地开挖产生的垃圾、道路开挖产生的垃圾和建材生产垃圾一般可全部(再生)利用,建筑垃圾一般指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 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种类有关:废弃的旧民居建筑中,砖块、瓦砾、混凝土块、渣土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金属、包装物、防水材料、各类电信线和电源线、塑料制品等;废弃的旧工业、楼宇建筑中,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对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垃圾组成比例略有不同,而垃圾数量因施工管理情况不同在各工地差异很大。 从2006年至2014年间,我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呈指数型增长,由此可见,我国的建筑垃圾数量也很可能呈指数化快速增长趋势。从存量来看,过去50 年,中国至少生产了300 亿立方米的黏土砖,这在未来50 年大都会转化成建筑垃圾;中国现有500亿平方米建筑,未来100 年也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垃圾;从增量来看,2006年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为41.02亿平方米,而到2015年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为123.97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13%。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刻不容缓 根据已有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8个省市共有建筑垃圾处理厂867座,截至2016年上半年,共有建筑垃圾处理厂867处,其中规范化建筑垃圾处理设施238座,占建筑垃圾处理厂总数的28%;不规范的处理设施数量巨大,且存在有滑坡风险的设施32座和有其他风险的设施20座。 从2015年开始,统计范围内共有153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投运,总规模约55亿吨。新投运设施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从统计数据来看,统计范围内有64%的规范化处理设施为2015年后新投运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t以上的生产线仅有70条左右,小规模处置企业几百家,总资源化利用量不足1亿t;相关企业以民营为主,已建成规模化的生产线实际产能发挥不到50%,且大多处于非盈利状态。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 从数量上便可看出,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仍旧处在粗放的填埋及堆放阶段。而每产生1万吨的建筑垃圾,则至少需要一亩地来进行堆放。有研究表明: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916.1万公顷。其中,城市面积占46.5%,合6389.8万亩。按一万吨的建筑垃圾占地2亩计(堆高5米),目前我国每年所产生的15亿左右建筑垃圾,一年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就超过30万亩了。 原生垃圾零填埋是必然趋势 填埋与堆放这两种处理处置方式,在侵占大量土地的同时,不仅会产生诸如地下水环境污染、填埋气泄露污染大气环境等许多环境污染问题,也同样存在有由于过度堆放所引发的安全隐患。建筑垃圾填埋场实为建筑垃圾调蓄场,其主要功能为临时贮存可回用建筑废料,以备新建路桥时回用。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推进,建筑垃圾的填埋调蓄需求已日渐降低。建筑垃圾的填埋并非最终处置手段。从全国来看,原生垃圾零填埋是必然趋势。 随着垃圾分类深入进行,特殊垃圾处理将进入针对性处理时代。对于建筑垃圾而言,就地拆解还填、提高回收利用率将是主要的处理途径。不过由于运输距离较远、处理成本较高,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强制收运体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补贴和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往往难以靠市场机制实现盈利。然而随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期,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 山西省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园区,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发展。各市要制定支持政策,鼓励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 在北京,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拆除违法建设、棚户区的改造,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率要达到85%,资源化处置能力提升至800万吨。目前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设施能力大概有200~300万吨。“十三五”期间北京市还要在大兴、丰台、房山、海淀、朝阳各规划一处处理基地。北京市朝阳区首个建筑垃圾固定处置终端PPP项目高安屯项目将于2018年建成,每年可处置达100万吨的建筑垃圾。 河南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其发展其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2016 年河南省全省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10522万吨,建筑垃圾直接使用或再生处置利用的达4818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为45.79%,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40%资源化利用目标。这些建筑垃圾可以节约土地、天然原材料1800多万吨,生产标砖100多亿块,节煤13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多万吨,新增产值40多亿,拉动社会就业5000余人。目前,河南省许昌、郑州、安阳、新乡、平顶山、焦作、永城等7个城市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左右。 上海近年每年进入收运处置环节的装修垃圾约有300万吨,为避免资源浪费及对末端处理设施造成过大压力,在精细分拣基础上的资源化利用,将是上海装修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上海首套针对装修垃圾进行分拣分类及后续资源化利用的流水线在徐汇区景联路已试运行,目前其装修垃圾的日均处理能力可达1500余吨。类似徐汇区这样的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已有18个。浦东新区曹路镇目前已设立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和利用试验基地,基地完全建成后,预计处置能力:(1)装修垃圾处置能力:600-800吨/天,处置后返回率(含焚烧)小于20%;(2)垃圾炉渣处置能力:150吨/天;(3)建筑垃圾处置能力:300吨/天;(4)路基材料加工能力:35万吨/年。 江苏省2017年2月发布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提出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设区市全面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到2017年年底,市、县编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以及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自2013年以来,江苏省率先在常州、苏州、扬州、南通等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陆续建成投运,项目的处理规模约100万吨/年,生产的产品主要是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市政用道板砖和砌块等。其中,苏州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于2017年7月在转塘、双铺和三墩同步开建了三座大型建筑垃圾处理厂,投产后可达到年均300万吨以上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这三座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新建不仅填补了杭州尚没有大型建筑垃圾处理厂的空白,也将大大缓解杭州市垃圾围城的压力。据杭州市渣土办统计,2016年杭州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000万吨。据统计,未来3-5年内,这个数字还将上升至1500万吨。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中最难为处理的低值回收部分,也纳入在这三家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中。这些工厂引进了装修垃圾的处理设备和技术。通过智能分拣、传输、加工、再造后,装修垃圾同样可生产再生产品进行回用。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印发了《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淮南、蚌埠、宿州三城市为试点城市。淮南作为安徽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最早试点城市,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截至目前,已清理清运简单填埋、无序堆放的建筑垃圾300余万吨,并对其中的180万吨建筑垃圾进行了再生利用,建筑垃圾由乱堆乱放向规范管理转变,改善了市容市貌。目前,建筑垃圾从前期产生、收集运输到资源化利用,基本形成了一套切合淮南城市实际的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之路,建筑垃圾运输堆放等逐步规范,车辆抛洒、扬尘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 在各地利好政策效应的催化下,经济链条将被打通,相关环保产业和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例如,进入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园区的企业可能享受租金减免、税收减免,未来不断涌入的资本和企业也将通过规模效应促进成本的进一步降低。新的处理工艺则将使得被处理的建筑材料更加有市场。[详细]2021-05-17 10:44

+加载更多新闻
热点专题 更多>>
点击排行
赛克思液压房立念演讲

赛克思液压房立念演讲

2024年4月11日,以“新机遇、新优势、新作为...详情
中船现代携手斯堪尼亚

中船现代携手斯堪尼亚

电源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现代船舶稳定、可靠的电源供...详情
鼎力为何不去海外建厂?

鼎力为何不去海外建厂?

近日,《Access International...详情
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

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

德国CLAAS集团首席执行官莫尔先生(J...详情
专访斯堪尼亚高级副总裁

专访斯堪尼亚高级副总裁

【第一工程机械网 独家报道】斯堪尼亚,全球领先的...详情

微信扫一扫

关注第一工程机械网微信

微信号:wwwd1cmcom

微信扫一扫

打开易购机询价小程序

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来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