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原机电部主任被调查 与机电设备招标有关
1月13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三峡集团原机电工程部主任饶道群于2013年11月起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公司内部人士称,饶道群已退休数年,而其被调查具体原因尚未公开,但与三峡工程机电设备招标的可能性很大。
三峡集团内部人士透露,在三峡工程开始筹备建设时,饶道群一直在集团机电工程部任职,后升至主任一职,其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三峡工程机电招标的具体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三峡工程对外招标基本以公开招标为主,但为实施大型机电设备生产制造的国产化的要求,采用前期引进进口技术,后期逐步国产化的方式。为此,当时外国企业竞标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与中国国内企业合作分包,并将机电设备设计制造的关键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
上述内部人士称,“国内企业基本都由三峡集团来‘指定’,涵盖国内诸多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等诸多生产制造商,这部分有一定的人为操作空间。机电设备的招标决策权还涉及到集团多个层面,饶道群只是其中一个执行环节。”
三峡集团是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工作的主要入驻单位之一。此前,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九巡视组于2013年10月29日进驻三峡集团开展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在三峡集团工作2个月。
国产化之路
1993年7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这是当时世界上容量最大、直径最大、重量最重的水轮发电机组,中国国内企业既无装机经验,也无技术和相关制造能力。
为此,国务院三峡委决定:引进国际上的相关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创新,逐步让三峡工程的大型设备国产化。
1996年6月,三峡工程左岸电站对外招标,计划采购14台7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标的金额达到7.4亿美元。在这个极具诱惑力的招标项目中,核心的附属条件就是:竞标者必须与中国有资格的制造企业联合设计、合作制造,中国制造企业分包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总价合同的25%。此外,中标者必须向中国制造企业转让技术,并培训中方技术人员,且必须由中国制造企业为主制造两台机组,此时的中国制造企业则是国内电气龙头企业哈电和东电。
“虽然条件苛刻,但此时国际水电设备行业处于低谷,且订单金额巨大,还是吸引不少企业前来竞标。”上述知情人士指出,这还可以成为外资进入中国水电设备市场的跳板。另当时的合同有规定,待技术转让并真正实施国产化后,外资并非完全退出,只是中外资的分包份额会逆转,即由中方占大头,而外资方则占小头。
彼时的公开报道也显示,最终,阿尔斯通、ABB、挪威克瓦纳与国内企业哈电合作,而加拿大GE和德国伏依特、西门子(VGS)联合体与东电合作。国内两制造企业分包份额大于合同总价的30%。
此后,哈电共接受阿尔斯通的42个设计软件,且涉及三峡机组设计制造的各项关键技术。东电则接受了VGS相似内容的开发软件、计算机硬件和商业软件,并有264人次接受了VGS的技术培训,全面掌握三峡机组的研制技术。
这种方式让中国成功实现了大型水电设备国产化的梦想。2003年,三峡右岸电站机组招标采购,中国的哈电和东电独立竞标70万千瓦大型机组。右岸电站机组基本以国内制造为主,国产化率分别达到71%和85%。
责任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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