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4月CPI同比涨2.4% 环比上涨0.2%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0.4%,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酒类价格上涨1.2%,烟草价格上涨0.5%。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7%,鞋类价格上涨1.8%。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5%,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7%,西药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1.1%。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9.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5.8%,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5.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9%,文娱费价格上涨2.6%,旅游价格上涨2.1%,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9%。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住房租金价(1470.90,-2.80,-0.19%)格上涨4.1%,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6%,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0%。
据测算,在4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
图为4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跌幅。(来源:统计局网站)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水产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2%和1.2%,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6和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下降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2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环比下降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19个百分点)。
4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7%、0.4%、0.2%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0.4%,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环比均持平(涨跌幅度为0)。水、电、燃料中,液化石油气价格环比下降1.1%。
图为4月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跌幅。(来源:统计局网站)
责任编辑:L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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