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强财政宏观调控 拟定六项主要任务

2012/12/23 20:53中国新闻网

五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工作,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上级财政要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提前下达的规模和比例,地方各级财政要完整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加强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健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并逐步推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两基”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健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抓好审计准则的实施,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完善财政收支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地方预算执行数据中心,做好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等现有业务系统的升级优化与应用工作,健全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狠抓增收节支,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过头费”,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日常监督,逐步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

六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管理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Amanda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文章关键字财政 宏观调控
相关阅读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根据通知,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  关于贴息标准,通知称,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关于期限条件,通知明确,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 关于贷款经办银行范围,通知规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设备更新贷款经办银行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在内的21家全国性银行。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金〔202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有关要求,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范围。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  (二)贴息标准。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期限条件。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印发之日(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二、贷款流程   (一)贷款经办银行范围。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设备更新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二)贷款申请。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凡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的,可向所在地的相关经办银行提出设备更新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贷款审核和发放。经办银行参考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按照市场化原则审核、审批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审批放款。  三、贴息流程   (一)预拨贴息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实行“两个预拨”机制。财政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财政部门)提前预拨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贷款贴息。省级财政部门通过经办银行落实财政贴息政策,按季度向经办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后续根据实际支出及资金审核情况据实结算贴息资金。经办银行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后,在收息时予以扣除。  (二)贴息资金申请。经办银行的省级分支机构按季度汇总已发放贷款,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经办银行贴息资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一个季度贴息资金需求的80%拨付至相关经办银行省级分支机构。  (三)贴息资金审核。经办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按季度向所在地地市级财政部门提交贴息资金申请,并附贷款合同、采购发票、经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地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地市级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地市级相关部门负责重点审核贷款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范围和其他审核要件;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负责提供再贷款清单。地市级财政部门应将审核结果和有关资料于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与经办银行贴息资金结算。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贴息贷款情况,在收到地市级财政部门审核结果和有关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报送贴息资金审核申请。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自收到贴息资金审核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省级财政部门。对于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复审通过的贴息贷款,省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关季度剩余20%贴息资金。对于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复审不通过的贴息贷款,由省级财政部门追缴或扣回贴息资金。经办银行要及时向经营主体反馈贴息资金审核情况。  (五)中央与地方贴息资金结算。政策实施期间,每年2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贴息资金结算申请报告和本年度贴息资金需求报告,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及时审核贴息资金结算申请报告,于3月底前出具贴息资金审核意见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各省级财政部门结算申请报告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审核意见,结合预算安排和已预拨贴息资金等情况,结算上年度并拨付本年度贴息资金。  (六)贴息资金清算。政策到期后,原则上省级财政部门应于1个月内汇总经办银行的贴息资金清算申请,审核后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清算报告,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自收到清算报告1个月内,出具贴息资金清算审核意见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各省级财政部门贴息资金清算报告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审核意见,及时与各省级财政部门清算贴息资金。 四、监督管理   (一)确保专款专用。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压实各方责任。压实经办银行审贷责任,要从严审批,合理匹配优惠信贷额度,从快发放贷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相关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部门要对项目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符合项目清单范围和其他审核要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办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 (三)加强资金管理。财政、发展改革、行业主管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及时共享财政贴息、备选项目清单、再贷款清单等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审核质效,支持政策精准落地。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推动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建立贴息工作月度台账,及时掌握专项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相关部门要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贷款资金不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的,要及时追回相关信贷资金和中央财政贴息,并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和经办银行进行处罚。相关经营主体、经办银行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本年度贴息资金需求申请报告及测算表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和各地报送的申请情况,预拨贴息资金并在下一年度统一结算。  (二)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1日[详细]2024-06-27 09:23

财政部公布2024年首季国债发行计划

财政部网站1月2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表。根据该发行计划表,2024年首次国债发行定于[详细]2024-01-04 17:53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详细]2023-12-13 09:56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加快把国债资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5日表示,要坚持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尽快把国债资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项目。 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各部门11月5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启动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工作。 丛亮在会上说,增发国债在当前形势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快我国重点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缓解地方支出压力、支持地方项目建设。 “为切实提高投资精准有效性,此次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按项目安排和管理。”丛亮说,一是国债资金要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安排,用地、环评等要素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强保障;二是优先支持国家和地方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对于没有专门规划的领域,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支持范围、建设任务、安排标准等,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 丛亮表示,下一步应重点从抓紧做好项目申报、严格加强项目审核、及时下达项目清单和资金以及切实强化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做好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说,为更好保障国债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立足财政职能,积极主动做好这项工作,配合抓好项目申报,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统筹做好地方资金的落实,加强国债资金的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此次增发国债项目原则上应为“十四五”规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或省级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项目应研究论证充分,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要严格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他说。[详细]2023-11-09 08:56

2023年基建投资高景气稳了?万亿专项债或加码在即

近日,专项债相关消息有点儿密集。 《经济日报》近期发表文章称,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会在多个[详细]2023-01-11 09:56

+加载更多新闻
热点专题 更多>>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在工程机械行业的广阔天地里,刘悦以其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坚定信念,带领河...详情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在时光的长河中,总有一些瞬间,如同星辰般璀璨,照...详情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第一工程机械网 原创】彼得·德鲁...详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第一工程机械 原创】太行层峦叠嶂,气势磅礴,汾...详情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2024年已经过半,面对市场的不确定和竞争的白热...详情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代工程机械事业本部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生产和销售包括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迷你挖掘机在内的多种建设装备,并不断研发满足未来的新装备。现代工程机械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秉承“品质至上,客户至尊”理念和钻研创新精神,凭借现代重工世界500强的先进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和灵活的金融支援,与经销商、用户实现共赢!现代挖掘机在中国市场累计销售十几万台,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工程建设市场的装备,深受经销商和用户的认可!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