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股份“豆腐渣”公路污染事件被披露(图)
硬伤:海洋环境污染
如果说“豆腐渣”公路是过会后的问题,负面影响力有限,那么,面对由来已久的环保质疑,中交股份是否还能绕道?
今年4月,坊间盛传中交股份即将回归A股,当时有媒体曝出,中交股份旗下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下称“中交烟台公司”)2010年在山东省乳山港工程施工中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据报道,2010年3月,中交烟台公司采取吹填的形式对乳山港航道进行疏浚。施工后不久,乳山港附近海域发生重大污染。对这一环境污染事件,山东海洋与渔业厅所属的山东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书》显示,是中交烟台公司在乳山港航道疏浚吹填作业中产生的悬浮物,导致其周边海域内悬浮物含量超渔业水质标准,降低了原有的水质质量,改变了当地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影响了养殖贝类正常生命活动。
《司法鉴定报告书》鉴定结果认定,该污染事故造成养殖贝类经济损失1176万元,涉及乳山市镇数十个企业和村庄,污染海域面积780万平方米,约合11700亩。
而中交股份对乳山港事件的描述是,2010年2月4日,本公司二级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烟台公司与乳山港航道建设工程业主方乳山市港航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乳山港航”)签订了《乳山港航道工程施工合同》成为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方。
期间,乳山港附近滩涂的22户滩涂养殖户以疏浚施工造成其在乳山港周边海滩养殖的海产品死亡为由,向乳山港航提出索赔要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乳山市政府已经对其中的16户赔偿了合计841万元,其余6户滩涂养殖户,因对赔偿金额不满,拒绝接受赔偿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6名滩涂养殖户并未就民事侵权索赔事宜起诉乳山港航和中交烟台公司。
中交股份的态度是,根据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乳山港疏浚施工所在地海洋环境主管部门——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于2011年5月10日和2011年5月26日出具的书面证明,中交烟台公司在乳山港航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没有因疏浚施工污染海洋情况的相关处罚。
但中交股份一直未对山东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以及这份司法鉴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出解释。
“证监会对申请上市企业有连续36个月的环保核查要求,内容涉及是否存在受过环保行政处罚,是否存在环境纠纷以及其他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等。乳山港的问题虽然有司法鉴定,但环保主管部门却没有开出罚单,因此,中交股份并不算‘触线’,但这个事件至今还没有完结,不排除事态有超出控制的可能,这无疑是中交股份上市进程中的隐患。”江苏一家合资券商投行部项目经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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