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在运营中,应当将信用管理工作作为一个事业来搭建与管理。首先,支撑着代理商运转的三大支柱是销售、服务和债权;其次,工程机械行业信用管理本身具有复杂、繁重的特点,应当在信用管理中进行明确分工,使复杂的工作简单化;此外,信用管理部门或体系不是企业阶段性的事务,是随着企业的发展需要长期培育的部门。所以,信用管理应当从企业事务层面上升到事业层面。
信用管理中环节的保障与预防
如何设立信用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在工程机械行业实施标准化的信用管理应包括以下环节:债权账务处理环节、信审环节、常规催收环节、重点催收环节和法务(法律事务)环节。对应于各个环节,信用管理部门应组建相应的科室或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各个环节的建立需要占用企业相当的管理成本。为方便理解,笔者以下简要说明中小规模代理商和规模大的代理商如何进行环节的建立。
对于中小规模代理商,债权账务处理环节可由财务部门组建或由信用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信审环节可以由销售部门在意向客户销售审批过程中以及安排专人签订合同时引入,常规催收环节也就是正常债权或轻微逾期的债权可以由销售部门业务员管理,重点债权催收环节也就是逾期比较严重的债权可由财务部门或信用管理部门承担管理,法务环节由信用管理部门或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
对于规模较大的代理商,信用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应当在信用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明确的设立。比如:账务处理环节可以设立账务档案管理科室,信审环节可以设立专门负责信审的科室,常规催收环节可以设立常规电话催收科室,重点催收环节可以设立专门负责解决客户矛盾或上门催收的重点债权管理科室,法务环节可以设立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保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