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化政府治理能力
有分析指出,上海自贸区的试验最终要改变的是政府治理能力。
在投资准入管理上,政府治理能力的核心表现是 “审批制”。审批制“重审批、轻监管”,许多“监管”也是以审批代替,带着深深的计划烙印。
这种管理体制对贸易和投资极为不便利,集中反映在金融体制上。而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14条描述,“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王新奎认为,《决定》中这段话的思路就是通过在上海建立试验区,用建立试验区的方式以开放倒逼改革,具体的路径是参与全球高标准投资规则的形成过程,用全球高标准的投资规则包括其透明度、便利化以及监管能力的要求,来倒逼国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改革,变“重审批、轻监管”为“重监管、方便化”。
“这就关系到是不是真正能够做到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不是能够真正做到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王新奎说,“如果这个路径不设计出来,所谓"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是更好地审批、更严格和更广泛地审批。所以这个倒逼路径极为重要。”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里也列明了目标任务,即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经验的重要使命。
王新奎说,在上述使命和要求中,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目标主要是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普及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它不是优惠政策,而是要求公平竞争的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他建议,提高对政府投资的监管能力,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这也是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的重中之重,操作起来也极为困难。“因为政府要建立监管能力,不单是利益的问题,更多是知识和人才的积累。”
王新奎还建议提高政府对投资的透明度管理,先从外资做起,按国际高标准实施投资准入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
体制冲击
11省市筹划自贸区方案现有投资体制面临多重冲击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参与全国自贸区方案建议与研讨的专家处得知,已有11个省市提交或者还在修改自贸区方案,明年将有新的自贸区获批。
天津自贸区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划区域包含东疆二岛约40平方公里,以北方国际(000065,股吧)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为功能定位。
广东粤港澳自贸区是修改过的扩大版本,此前申报时为前海试验区,主要定位于粤港澳合作。
青岛自贸区则利用毗邻日韩、承接日韩产业转移、吸收日韩外资较多的优势,想要接正在谈判中的中韩和中日韩自贸区的地气,成为中日韩经贸合作的先导区,并发展成为贸易中转港。
而广西凭祥自贸区主要扩大与东盟的贸易投资,并将以对越南贸易投资为撬动点。
有业界专家指出,与地方设想的给政策、给优惠不同,从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目标和措施来看,此轮在综合保税区基础上升级为自贸区的试验,并不是给优惠政策形成一个洼地,而是通过改变投资审批规则,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改投资审批制为备案制,增强其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和服务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削政府的权力。
大环境倒逼中国不得不动起来。
以TPP为代表的新一轮区域安排谈判创新了国际规则,并且越来越有成为主流的趋势。这些新规则与WTO相比有着质的区别。在WTO框架下各成员方遵循自愿原则,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才具有约束力;但在这些新规则中,所有投资都要受约束。
这种新的投资规则对中国现行的经济规则造成了巨大冲击。
从政策体系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和劳工标准是完全在一国范围内经济主权关系独立自主决定的。但在新的国际规则下,这是一个国际化的多边强制性规则。这会倒逼国内政策体系改变,使其靠近国际化。
在经济管理模式转变方面,负面清单管理冲击的是政府对投资的审批制,从原来的核准制变成登记备案制,不存在审批制,能做的投资不再需要政府审批,只需要备案。
新规则要求的是双开放,由边境开放到境内开放。中国以往的开放都考虑在边境开放,只停留在海关层面。而境内开放则意味着全面开放,如何考虑境内开放具有真正的改革意义。
此外,新规则中的国企竞争中立规则也会带来不小的冲击,它要求政府在面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时保持中立姿态,政策不该有偏差。这将为国内的产业政策带来挑战。
不论中国的其他自贸区将有何差异化发展、特色定位,以上四点都是自贸区内将要试验的内容,也即改变投资规则。这也是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