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筑养路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机械设备在公路部门已成为除公路以外最大的固定资产,在公路建设与养护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操作人员的素质将直接影响着机械设备效率的发挥、周期寿命的长短,建养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以及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械设备年度检验和操作人员年度审验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年审),加上年度机械设备大检查制度和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是提高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操作人员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年检年审制度的建立
以前自治区公路局每年的机械设备检查工作,都在9—10月份,与我局双文明建设年终大检查工作安排在一起,受日程和安排的制约,一般在一个分局检查一天左右,重点检查资料,没有多少自己支配的时间,这样机械设备检查工作只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由于每年9—10月份部分机械正在施工,部分机械刚从工地回来,还未来得及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为了迎接检查,受检单位往往只对机械设备进行简单的外观擦拭,没有动“真格”的,这样的检查对受检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机械设备失修失养、带病作业、提前报废等现象及施工和养护紧张时期机械设备故障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事时有发生。2009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下文要求在全局范围内每年对机车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年检年审工作,将年检年审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执行。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开展年检年审工作对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公路建养工作的需要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
二、年检年审的组织领导
局成立年检年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务工作的副局长挂帅,领导全局的年检年审工作,工会和安全部门参加,年检年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设备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自检和自审。
三、年检年审范围
1、年检范围
参加年检机车范围是产权隶属局的机车(包括帐面已报废,但还在使用的机车)。大小客车、载重、自卸汽车和轮式拖拉机等上路行驶车辆除参加交警部门年检外,仍要参加局里的年检,因个别单位车辆交警年检时,只到交警部门办理手续,而未真正检验。
2、年审的范围
凡属年检范围内的机械操作人员和持有筑养路机械操作证的人员都属年审的范围。领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驾驶人员,交警部门审验合格后,仍须参加局里的年审。
四、年检年审的内容
1、年检的内容
年检的内容包括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行走机构)、制动系、转向系(换向机构)、工作装置、电器(仪表、灯具)、液压系统、其它装置(驾驶室、工作室及附属装置等)9个部分,每一部分有相应的技术检验要求。
2、年审的内容
年审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考核,安全无事故考核,理论考核(机械构造、操作规程、保修知识),实际技能考核(实际操作、排除故障)等四大部分。
五、年检年审的工作步骤
年检年审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由各单位在11月初(施工和养护工作结束时)对年检机车逐台进行大检查,对损坏和需修理部分进行登记,作出维修计划(即冬修计划)并对费用进行预算。其次根据维修计划在冬季进行维修,恢复机车技术状况。利用冬季职工学习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上述基础上,各单位年检年审小组根据年检年审的内容和要求,自检自审合格后,向局提出申请。最后局年检年审组每年4月到各单位逐台机车进行检验。对检验合格的机车核发机械年检合格证。同时对参加年审人员进行理论考试(闭卷)和实际技能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以局考评委对职工年度考评为准,凡考评不合格者取消驾驶员资格。安全无事故考核以局安全领导小组考核为准,凡出现大事故以上者取消驾驶员资格),两项总成绩在80分以上者核发筑养路机械操作证。并行文对操作者进行聘用。
对已取得合格证、操作证的机械和操作人员,每年局年检年审组检审合格后,在其合格证或操作证上加盖年度检(审)验合格章。
凡在年检年审中第一次检(审)验不合格者,可在一个月内重修和学习,进行第二次检(审)验。第二次还不合格者,不予加盖本年度检(审)验合格章,机械不准投入使用,人员不准上机操作,另行安排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