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月15日出具了中岳瑞华验字[2013]第001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3年1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3,706,13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593,706,137.00元。根据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由1,36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人民币22,797,9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616,504,037.00元。经审验,截至2013年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22,797,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柒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593,706,13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593,706,137.00元,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5月10日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3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月1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616,504,037.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504,037.00元。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3年1月31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4日,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1.5年。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两次申请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的18个月后30个月内、自授予日起30个月后42个月内各申请解锁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50%。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解锁条件时一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有权不予解锁并回购注销。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他内资持股
0
0%
22,797,900
22,797,900
0.30%
其中: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22,797,900
22,797,900
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0
0%
22,797,900
22,797,900
0.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7,593,706,137
100%
0
7,593,706,137
99.7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7,593,706,137
100%
0
7,593,706,137
99.70%
三、股份总数
7,593,706,137
100%
22,797,900
7,616,504,037
100%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
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无变化,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81,311,012股,限制性股票授出前持有比例为56.38%,限制性股票授出后持有比例为56.21%。
七、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由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为2279.79万股,且分两年解锁,分别解锁50%、50%,每年解锁的数量有限,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