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期已经过了三年,酝酿已久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姗姗而至。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于2013年1月1日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并同时公布了《规划》全文。这意味着去年10月底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规划》终于揭开面纱。
《规划》对已发布的能源各子行业“十二五”规划做了集纳,并罗列了“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共有19个预期性指标;另有5个约束性指标,分别为“一升四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8.6%升至2015年的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10年的0.81吨标准煤/万元降至2015年的0.6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煤电二氧化硫排放系数由2010年的2.9克/千瓦时降至2015年的1.5克/千瓦时;煤电氮氧化物排放系数由2010年的3.4克/千瓦时降至2015年的1.5克/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规划》提出,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这一目标设定基本确认了一点,即此前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4000万千瓦的核电装机规划目标,将提前五年实现。
中电联去年上半年发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综述报告》称,2020年核电发展目标减少1000万千瓦,调减到规划核电装机规模7000万千瓦,主要是调减了内陆核电,而沿海核电只是做适量调减。
2015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2010年为32.5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2010年为4.2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2010年为333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吨。
——一次能源供应能力43亿吨标准煤,其中国内生产能力36.6亿吨标准煤(2010年为29.7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控制在61%以内(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从本世纪初的32%已上升至目前的57%)。
——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到2015年,五大基地一次能源生产能力达到26.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70%以上;向外输出13.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跨省区输送量的90%。
——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切实提高保障人民安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