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行业陆续从去年开始,应收账款出现了问题,前几年为了拼市场、走销量而进行的低首付、零首付,加上应收账款监控没有及时跟上,导致目前出现了在销售收入下滑的同时,应收账款反而急剧膨胀的态势。今年上半年,徐工收入为179.61亿,同比下降7.96%,而应收账款余额为160.36亿,同比增加174.16%,而净利润仅有18.48亿,如果一旦出现10%多一点的应收账款坏账,徐工将必然出现虚盈实亏的财务状况。
各大工程机械公司已经意识到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的更加重要性,纷纷加大管控力度,甚至有的公司全员进行债权催收,冒出一大片催收专员奔赴各地,更有的公司寄希望于利用刑事手段参与到债权催收,认为刑事案件具有短平快、效率高。
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作为市场经营重要的货款回收环节,不可能有特效药。
一、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是一个系统工程
从涉及的岗位和部门而言,财务、销售、风控、债权、行政、信审、网点等,都是重要的涉及岗位和职能部门;
从实施过程来看,前期、中期、后期涵盖售前、售中、售后一直到余款清结,超前于销售,贯穿于销售,直到货款结清;
从组织架构来说,应当由公司高层领导下的,由风控或债权部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平行衔接合作的结构;
从薪酬架构角度,应当与之配套一个独立的评价体系,并就该系统设置完整的奖惩细则;
从专业管理的方向,应当基于该系统工程的专业性、技术性,就核心问题、关键流程制度,交由专业的机构来提供外包服务,以提升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工程机械行业销售的特殊性,决定了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们尚不具备一个自律的市场大环境,由于产能超过市场需求,无可避免的恶劣竞争,使得市场的销售始终是最为残酷和激烈的,松销售、紧监控,是目前工程机械行业的基本现象。
工程机械大多采用信用销售,由于工程机械转让容易、处置方便、贬值很快,所以与房地产按揭贷款相比,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同样的产销比,真正体现企业盈利水平的,就在于企业应收账款占主营业收入的比重、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呆账、坏账成本等数据,有的企业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比例高达70%以上,有的企业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都反映了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出现了重要的问题。
三、刑事途径解决不了全面问题
在工程机械销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犯罪一般为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立案的标准要求行为人必须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次,作为企业而言,目的是追回货款,而不是追究客户的刑事责任,所以往往是要求公安立案时掌握一个幅度,一旦客户立即返还货款,则要求公安予以撤案或另行处理,但刑事立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司法程序,不仅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管而且受到检察部门的监控,不是可以随时撤案销案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客户被立案羁押后,如果客户感觉撤案无望,不能以金钱换自由时,客户会彻底拒绝还款,该笔货款将可能真的成为死账了。
再次,公安机关不是为企业一家而开的,这个道理很浅显,企业那么多的经济纠纷不可能全部通过刑事途径解决,而且现在涉及经济类的案件,从刑事立案的角度越来越严格,一旦立案撤案也就更难。
大凡上市十余家的工程机械企业,具有深厚的政府支持力度和社会基础,至今也没有任何一级公安机关愿意违法为企业的应收账款大包大揽,这是法治社会的大势所趋。三一集团每年在住所地法院提起几十个民事诉讼案件就表明,解决货款问题的主流手段只有通过民事途径。
四、规范、严谨、执行有力的流程与制度,才是解决方案
规范:规范的岗位责任、规范的文本合同法律文件、规范的前中后的管理流程,形成以法律角度的证据锁链;
严谨:严谨的表述,扎实的监控手段与技巧,内外部管理以“细节决定成败”的高度进行评价与执行;
执行:流程化、各利益部门的高度协作、多角度监控与考核,公司以战略高度进行实务性落地,执行力就是企业生命力。(北京市汉卓(南昌)律师事务所 姜明亮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