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三一重工美国子公司Ralls就风力发电项目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此消息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对此,10月5日,三一重工回应称,该消息在相关业务关联隶属主体上不准确,“起诉总统奥巴马的是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奥巴马:可能会威胁国家安全
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美国Ralls公司在美开展的位于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场的风电项目。奥巴马在签发的总统令中称:“有可信的证据令白宫相信‘三一集团及两名三一集团高管控制的Ralls公司可能会采取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或者不利的行动。”该风电项目一处风电场靠近美海军基地。
奥巴马所提及的这两名三一集团的高管分别是段大为和吴佳梁。据上交所披露信息显示,段大为实为三一重工副总裁,本届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10日。另外,据亿城股份5月15日公告的“关于签订美国风电项目收购意向书”称,“三一电气的法定代表人是吴佳梁,三一电气是Ralls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承认三一电气通过段大为和吴佳梁两位自然人对 Ralls公司拥有100%控制权。”亿城股份在6月12日公告的收购协议中更是清楚显示,“Ralls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由吴佳梁持股20%、段大为持股80%,吴佳梁为首席执行官。”
而三一电气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金12.8亿元。“三一电气是三一集团高起点介入风电领域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Ralls公司:奥巴马和CFIUS违宪
9月12日,Ralls公司曾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对“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提起诉讼。此前,2012年7月和8月,CFIUS曾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Ralls公司停止修建该风电项目。
Ralls公司在上诉书中称:“奥巴马总统和CFIUS就Butter Creek项目针对三一各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超越了宪法和相关法规赋予的权限,是违法操作。这些命令未经合法程序剥夺了三一子公司Ralls的私有财产权,违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同时,Ralls强调,“这些命令突出三一集团的中国属性,及三一子公司Ralls控制人为三一高管,中国公民,而对Ralls拥有Butter Creek项目做出选择性执法,侵犯了Ralls享有的平等保护的宪法权利。”
[收购插曲]
和亿城股份收购协议搁浅
Ralls公司实际上想把Butter Creek风场的风电项目出售掉,亿城股份就是受让方。今年5月15日,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亿城股份曾发布公告称:“5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合创’)与三一电气及两位自然人吴佳梁、段大为签订收购意向书,拟收购三一电气和两位自然人控制的Butter Creek风场的风电项目。据公告的《收购意向书》显示,该次收购价格暂定为3840万美元(约合2.42亿元人民币)。
后来事情的发展令并购双方都始料未及,还没到第一次付款,Ralls公司就遭到了美国CFIUS的调查。7月25日和8月2日,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分别作出两次中间临时裁决:Ralls公司必须停止修建这些风电场项目,在没有获得美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也不能将风电场及建设风场所需设备出售。”9月1日,亿城股份公告称,“由于近期Butter Creek风电项目交易的美国政府审批进度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收购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与Ralls公司终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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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3日也在微博上回应称:“三一风电项目在美受阻除了选举的政治操弄以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以华为,三一等为代表的中国企业高端制造业的崛起对长期由工业化国家统治高端制造业构成冲击,标志中国与工业化国家经贸蜜月期的结束,摩擦和冲突将成为常态,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企业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