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第一节 总则
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含义和评价目的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信用评价体兼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的信用等级评价惯例,并结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实际特点,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估模型,设计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并按照一定程序,将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经过科学、合理、公正、权威的评价,分别确定其信用等级并予公示的一种制度。
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行业信用体系,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目的是为了整顿和规范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通过评价行业内企业信用等级,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中形成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以培育信用意识和能力为支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为保障的行业信用环境,并树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的竞争力。
二、行业信用评价依据
本方案根据愿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关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整规办发[2006]12号)、《关于加强行业信息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的要求,结合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实际制订。
三、行业信用评价原则
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过程中,将自始至终贯彻以下原则:
1.遵循“统一办法、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评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3.坚持自愿参评,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加;
4.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一、行业信用评价领导机构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在协会组建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协会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决定行业信用评价方案编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重大事项,指导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审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二、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机构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办公室和专家评价委员会。信用办公室设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负责行业信用建设的具体工作。信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业主要是机械营销、法律、财务、信用管理等专业。专家评价委员会是行业信用等级的评审机构,由行业专家和信用专家共同组成。
第三节 会员申报标准和程序
一、行业信用评价申报条件
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行业信用评价:
1.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所属会员;
2.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机械企业;
3.连续生产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工程机械企业。
但为了避免和兄弟协会在工作上的冲突及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协会决定本次试点申报成功后,把参评对象主要控设定为工程机械行业内企业。’
二、行业信用评价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2.公司综合治理报告(包含领导层概况、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年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等)
3.财务报表(尽量提供最近三年的审计报表)
4.管理运营概况(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概况)
5.企业竞争力概况(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及策略、品牌建设等内容)
6.企业信用记录概况(诉讼记录、质检记录、劳保记录、工商信用等级、纳税记录、银行信用等级、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企业相关公共记录、社会责任实施记录等)
三、行业信用评价的申报程序
l、企业有关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市场部或信用管理部等)依照协会下发的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信用评价表;
2、如实、客观准备有关资料;
3、企业有关领导要审核上报材料并签字确认;
4、向协会提交资料(书面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并按要求交纳评审费用;
5、信用办公室对其资料进行整理、初审,并报送专家委员会;
6、专家委员会审核资料,做出初步评审结果;
7、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调查处理举报信息;
8、接受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最终的信用评价结果。
第四节 信息来源
1、来自于企业自行上报的各种资料和信息;
2、信用办公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具体项目、范围及标准,及时、准确地从各个信息提供单位搜集真实、合法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有关机构核实、确认);
3、信用办公室也可以从专业的信用机构取得被评价企业的信用报告,并以此来补充企业上报资料及佐证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