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碳达峰碳中和补贴政策汇总

为了有效推动“双碳”工作进展,围绕碳减排的奖励、补贴政策陆续出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布碳中和奖励、补贴政策的省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云南等,具体措施如下:

一、江苏省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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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气环境质量。(1)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较上一年度有提升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2)对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且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5%进行奖励;对PM2.5年均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但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PM2.5年均浓度每比上一年度下降1%,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5%。

2、水环境质量。对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的,或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未达到100%但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较上一年度有提升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

3、碳减排指标。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有进一步改善的市、县(市)进行奖励。下降率每比目标任务改善0.1个百分点的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10%。

二、安徽芜湖繁昌区出台节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主动关闭高耗能企业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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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主动进行关闭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给予腾出能耗奖励,按照2022年每吨标准煤9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2、对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发自用的,按照自发自用电量给予0.05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内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4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外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3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上海徐汇区印发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高奖励300万(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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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产业节能减排降碳

1、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及产品应用项目,并实现明显的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按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获市级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的,根据企业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二)鼓励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1、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绿色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根据项目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0.5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单个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或实现年节能量3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3、采用调适、用能托管等建筑节能创新模式的楼宇节能低碳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北京市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最高奖励3000万元(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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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智造100”项目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满足相关建设标准的智能化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其中,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0%;达到北京“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标准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5%;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及达到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准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30%,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或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五、云南省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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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发行不低于2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标准化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选取5个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每个示范点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六、北京通州区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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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企业”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2、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对已实施完工、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对已完成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

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补助20万元;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补助50万元;600kW(含)以上,最高补助100万元。

4、减碳发展项目: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不超过200元/tCO₂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最高补助50万元。

七、杭州市碳达峰科创领域最高奖励500万(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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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六大领域,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碳负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学牵头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给予支持,对平台建设期内的设备投入,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一次性50万元奖励(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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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中和认证项目,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等措施实现园区或厂房净零碳排放,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节能减碳技改类项目,支持在工业、交通、建筑、服务行业等领域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并且能产生一定节能量的项目。在北京市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经开区按照1:1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工业类项目节能量60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类项目节能量800元/吨标准煤,且每个项目的区级配套奖励资金与北京市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九、深圳出台工业碳中和补贴政策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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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持方向: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围绕电机、变压器、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改造提升项目,智慧(综合)、智能、数字化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项目,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

2、扶持标准:事后直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十、广州市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奖励办法 最高补贴达1000万元(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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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2、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

3、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减排评估及达峰评估并获得评估报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4、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项目予以补贴。依据签发的减碳量按10元/吨二氧化碳予以项目单位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万元。

十一、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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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十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实现零碳排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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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坚持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对2021年实现零碳排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协会、联盟、咨询机构等开展减碳节能、清洁生产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2021年服务区内(市级)重点用能及碳排放单位5家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应用,给予实施企业市级补贴1∶1配套的资金奖励。

综上,从奖励、补贴对象来看,目前基本以企业为受益主体,与《房地产建筑业碳中和指数研究报告》中“企业应成为建筑碳中和的责任主体”的观点不谋而合。今后,碳减排工作将会涉及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关系到每一个个体。如何做好碳减排、做好碳资产管理,将是各单位需要面对的课题。

通过科技手段,依托数字化的精准监测与控制以减少碳排放量、实现对碳资产的科学精准管理,将是企业的首选。

来源:碳达峰中和

责任编辑:L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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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好戏”开始 诸城福田成为试点企业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下发通知,确定了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潍坊市榜上有名,成为我省5个试点城市之一。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也传来利好,原先2014年补助标准比2013年降低10% ,此次国家宣布补贴金额逐年缩减幅度降低,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 ,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近日,记者走访诸城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对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发展状况和市场前景做了一番调查了解。潍坊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之一 “年前便传闻潍坊会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没想到会这么快。”诸城广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刘文涛告诉记者,政府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看来当初自己选择这份工作是正确的。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日前下发通知,确定了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名单,推广应用城市名单中,除潍坊外,我省还有淄博、临沂、聊城3市,再加上首批列入试点的青岛市,我省试点城市现有5个。据了解,青岛于2013年11月份成为我国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并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到2015年底累计推广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目标。售价高和充电不方便,制约新能源汽车销售潍坊市场上正在销售的进入新能源汽车目录的车型并不多,“现在主要销售的还是汽油版车型,新能源汽车品类目前还比较少,新能源汽车中销售比较多的是一款比亚迪电动观光车。”诸城亚飞比亚迪汽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新能源车型售价较高和充电不方便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了解到,2013年我国销售新能源汽车17642辆,比2012年增长37.9%,其中纯电动汽车1460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3038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依然难言乐观。吸引知名企业 ,诸城福田成为试点企业 诸城市经信委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潍坊市新能源示范城市的获批,将会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和院校来潍坊市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和科研基地,带动电动汽车技术、整车制造业的发展,进一步拉长、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实现潍坊市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并促进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设施的全面建设和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另外,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着力打破市场壁垒,改变此前通过试点城市转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此外还规定示范城市应采用不少于30%的外地品牌,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这都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维系正常的市场竞争 。预计在各大城市补贴政策到位后 ,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提升。从前期的《关于成立潍坊市电动汽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注意到,包括制定电动汽车企业生产规范及准入规定等规范鼓励电动汽车发展的政策、拟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做好电动汽车车辆上路、牌照发放、选定电动客车示范运营线路、生产环节电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实施好电动汽车保险等多方面工作都已被纳入进去。值得注意的是,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等潍坊本地车企成为了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将承担“按国家、省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做好电动汽车核准、公告、检测等工作,确保供应合格电动汽车;建立电池回收系统”等工作。据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徐科长介绍,该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以天然气动力为主,目前生产的瑞沃LNG工程车已经投入市场。[详细]2014-02-24 09:30

美国商务部对华工程机械轮胎作出反补贴终裁

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作出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为2.52%;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35.13%;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橡胶有限公司;中国普遍5.65%。2012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进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1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1日。[详细]2013-12-25 10:29

安徽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每户补贴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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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代工程机械事业本部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生产和销售包括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迷你挖掘机在内的多种建设装备,并不断研发满足未来的新装备。现代工程机械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秉承“品质至上,客户至尊”理念和钻研创新精神,凭借现代重工世界500强的先进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和灵活的金融支援,与经销商、用户实现共赢!现代挖掘机在中国市场累计销售十几万台,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工程建设市场的装备,深受经销商和用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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