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2021年度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结果

城市建设

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2019年和2020年认定的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开展了2021年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经评审,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全部通过2021年度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其中,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贵州省贵阳市、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温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

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2〕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扎实推进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2018年以来,我部认定了33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有关要求,我部组织对2019年和2020年认定的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开展了2021年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估结果

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将扩大升级信息消费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扩内需保供应、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要举措,在政策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升级、供给水平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信息消费覆盖面拓展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示范效应。 

经评审,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全部通过2021年度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其中,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贵州省贵阳市、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温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示范城市建设是信息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我部将建立健全长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地方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加大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和经验推广力度。

示范城市要高度重视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各项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培育壮大信息消费新技术新模式,加大培育和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力度,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与改造升级,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和覆盖范围,优化信息消费安全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以赴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责任编辑:L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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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鼓励信息消费方案 2015年超3.2万亿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我国市场规模庞大,正处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与此同时,我国信息消费面临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市场准入门槛高、配套政策不健全、行业壁垒严重、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改革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打破行业进入壁垒,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在竞争性领域坚持市场化运行,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 需求牵引、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强化创新基础,提高创新层次,鼓励多元发展,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业务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新型业态,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 完善环境、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综合利用有线无线等技术适度超前部署宽带基础设施,运用信息平台改进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 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部分城市达到100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市场竞争秩序规范透明,消费环境安全可信,信息消费示范效应明显,居民信息消费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需求有效拓展,各类信息消费的需求进一步释放。 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四)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布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规模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提供更广泛的电信普遍服务。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五)统筹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和具备条件,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第四代移动通信(4G)牌照。加快推进我国主导的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时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TD-LTE)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 (六)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推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d1cm#page# 三、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七)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面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热点,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和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器件、软件企业协作,研发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 (八)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实施平板显示工程,推动平板显示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配套能力。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地方探索发展集成电路的融资改革模式,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有效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融资瓶颈。支持智能传感器及系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九)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加强智能终端、智能语音、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加快安全可信关键应用系统推广。面向企业信息化需求,突破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大型应用系统等的关键技术,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等工业软件产业化。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和安全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提升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大力支持软件应用商店、软件即服务(SaaS)等服务模式创新。 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 (十)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鼓励企业设立移动应用开发创新基金,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积极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支持云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提升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在重点区域和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一)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快建立技术先进、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制作传播能力。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建设,实施网络文化信息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鼓励各类网络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 (十二)拓宽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出台仓储建设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等跨行业业务,完善互联网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可信交易、网络电子发票等电子商务政策试点。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城市社区、农产品(7.14, 0.00, 0.00%)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交易平台,实施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监管措施,鼓励电子商务“走出去”。 五、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十三)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加快启动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省市建设,鼓励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电播出机构发挥优势,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和政府信息资源,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多部门资源,提高共享能力,促进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完善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医保费用中央和省级结算平台,推进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推进食品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强化质量安全。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大力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 (十五)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各试点城市要出台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工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债。#d1cm#page# 六、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十六)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开展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认证,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多层次支付体系的发展。推进国家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数据库的协同,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依法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与终端产品相连接的集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引导信息产品和服务发展。加强应用商店监管。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十八)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积极推动出台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义务,制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范服务商对个人信息收集、储存及使用。 (十九)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抵制排挤或诋毁竞争对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完善企业争议调解机制,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七、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对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清理,最大限度缩小范围,着重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年底前再取消或下放电信资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优化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按照“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思路,加快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 (二十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合理扩大加计扣除范围。积极推进邮电通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互联网小微企业负担。研究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策,支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互联网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产品,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二十三)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资费监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增强基础电信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加快落实民间资本经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政策,简化数据中心牌照发放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完善电信、互联网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主选择。 (二十四)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修订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快重点及新兴信息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标准、专利等产业联盟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五)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和试点示范。科学制定信息消费的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运行分析,实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认识促进信息消费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 2013年8月8日 (此件有删减)[详细]2013-08-15 09:20

工信部部长:如何让信息化拉动经济

上半年,我国工业的增长速度总体运行在合理的增长区间,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支撑了7.6%的GDP增长。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这仍是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下半年,工业经济运行面临下行压力,主要包括外需仍然不振,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这一背景下,工信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在稳增长的同时继续大力调整结构?如何让信息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怎样落实各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如何真正实现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围绕这些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从三方面应对下行压力 ○要积极地鼓励、促进信息消费,更多地用消费来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 ○正制定关于过剩产能调整的实施意见,以加大对过剩产能的调控力度; ○要进一步减少、下放一批行政性审批,到明年年底,计划将工信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记者: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连续放缓,从已发布的一些数据和指标看,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您怎么评价上半年的工业经济运行? 苗圩: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的工业增加值增速为9.3%,这个增速不是很高。去年下半年以来,连续几个季度的工业增速基本上都徘徊在9%到10%这个区间。虽然工业经济有下行压力,但是总体上还在合理的预测区间之内。 上半年,工业经济有几个特点:一是工业增速保持了比较平稳的增长速度,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当然,由于需求拉动的作用在减缓,工业增速不像有些人预期的那么高,但总体上还在合理的区间内。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比如,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6%,快于规模以上工业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好于预期;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上半年中部和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0%和10.5%,分别快于东部地区1.3个和1.8个百分点,区域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得到了有效的缓解。 记者:下半年,我国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会不会加大?工信部有哪些具体举措来实现稳增长? 苗圩:下半年的经济形势确实更加错综复杂,下行压力也客观存在。比如,外需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观,产能过剩的矛盾也非常突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将会更大。所以,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在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下,我们将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3个方面来应对下半年可能出现的经济下行压力。 稳增长方面,我们要积极地鼓励、促进信息消费,更多地用消费来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国务院马上要出台一个新的方案来鼓励信息消费,从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和搭建信息化平台3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消费。此外,我们还要大力推动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调结构方面,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一个关于过剩产能调整的实施意见,以加大对过剩产能的调控力度,将很快完成。另外,还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加大企业兼并重组的力度,加大自主创新支持调整结构的力度。调整结构最为重要的,还是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来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通过这一方式,能增加产品销售附加值,改变现在只会用降价、低价来竞争的局面。 促改革方面,要进一步减少、下放一批行政性审批,到明年年底,我们计划将工信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另外,要落实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电信行业和进入军工行业的政策,使这些政策能够真正落地,变成民营企业能够进得来、能够发展得下去的具体措施。 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推进制定两化融合的国家标准; ○在重点工业企业推进智能化制造,以信息化手段完善产业链; ○选择一些重点行业来推动,比如食品行业; ○增强信息化产业支撑和保障能力,改变电信基础设施落后于群众需要、落后于发展需求的现状 记者:工信部今年有6大工作,叫“6+1专项行动”,6大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两化融合。上半年,工信部在两化融合的推进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下半年还将出台哪些举措和办法? 苗圩: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中提出了“四化同步发展,两化深度融合”这一目标。这实际上是顺应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当然,两化融合也是工信部的立足之本,是我们全系统要承担的共同历史责任。工信部成立5年来,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就此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d1cm#page# 理论层面上,我们研究了两化融合的内涵,就是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现阶段,更重要的是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实践层面上,我们这几年抓了企业、行业和区域3个方面的试点,涌现出一大批两化融合的示范企业、示范地区和推行得比较好的行业。下一步,在推进两化融合过程中,我们要牢牢地把握国际上技术和产业革命发展的趋势,更多地加强信息技术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的推广应用,将信息化和工业化进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推动两化融合,也要求我们制定出一个具体的行动计划来组织系统、行业和企业共同推进。工信部日前做了一个5年部署,将从4个方面来加大力度,一步一步地把两化融合的工作推向深入。 第一,仿照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推进两化融合的国家标准。用这个标准来指导行业、企业和地区,来推动两化融合工作。当然,这个标准不是一个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自愿参加。通过这个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对企业层面上的两化融合形成一套指导性文件,有助于全员全过程实现两化融合的目标。 第二,在重点工业企业推进智能化制造,以信息化手段完善产业链。要提高设备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信息化水平,用信息化来提高企业效益,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另外,我们还要搭建若干个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服务。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多地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原材料采购、生产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 第三,选择一些重点行业来推动。初步考虑在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婴幼儿奶粉等行业先进行试点,针对行业的不同特点,突出信息化手段在这些行业的应用。比如食品行业,大家现在对很多吃的东西不放心,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一个质量可溯源体系。 第四,增强信息化产业支撑和保障能力。比如,要加大集成电路产业的投入和发展,加快软件业的发展,也要加大电信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变电信基础设施落后于群众需要、落后于发展需求的现状。 多方支持信息消费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丰富信息产品; ○在一些重点行业鼓励信息化的应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在推进信息消费过程中确保信息安全 记者:工信部作为信息产业的主管部门,在让信息消费真正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苗圩:鼓励消费、促进消费,更多地用消费来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这是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在近几年的住房热、汽车热之后,新一个热点可能是信息消费。预计到2015年,信息消费总规模约达3.2万亿元,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以及基于信息网络来促进消费这3个方面。 信息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都进入了高速增长期。比如,去年我国的智能手机产量比上年增长了60%以上。在信息服务方面,由于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终端的普及,如今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等很多信息服务需求都可以在网上实现。搭建信息平台来促进消费的典型是电子商务,包括B2B、B2C和C2C等形式,发展潜力巨大。 具体来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支持信息消费高潮的到来。 第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如,加快宽带中国的建设,使大家能够更快速地上网,更流畅地消费。加快4G建设,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来鼓励和刺激消费。 第二,丰富信息产品。比如,鼓励智能终端产品研发,通过创新供给引导消费。现在手机层出不穷,性能不断提高,价格不断下降,就满足了消费者各方面的需求。 第三,在一些重点行业鼓励信息化的应用。这包括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等等。 第四,在推进信息消费过程中确保信息安全。要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力度调整结构 ○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连续性,还要公布第二批企业名单,分期分批把任务落实到位; ○将继续督促按期拆除落后设备,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健全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实现淘汰与发展有机结合; ○加大对退出企业转型发展的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做好职工安置,完善援助机制 记者:工信部最近公布了上半年淘汰落后产能19个行业的名单,您提到这是工信部下半年工作的重点。下半年会有哪些具体举措来实现落后产能真正退出市场? 苗圩:最近几年,我们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但是坦率地说,现在新增产能的速度远远大于淘汰落后产能的速度,所以带来了产能过剩的问题。 经过研究,2011年我们确定了“十二五”1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为适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要求,我们决定再进一步加大力度,提前一年也就是在2014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在此基础上,将追加目标任务,争取在2015年再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具体的目标任务正在与地方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希望,用这种方式使更多的落后产能退出行业。 工信部最近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的名单,分地区、企业和生产线,都非常具体。名单公布后,总体得到了认可,也有对名单里的一部分企业、生产线提出质疑的。这是一件好事,公布这个名单,就是希望社会各界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监督。经过初步调查了解,现有3类情况。#d1cm#page# 第一类,关停确实是关停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落后设备还没有拆除,还具备再恢复生产的能力。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欠银行的贷款还没有还,职工的安置还没有着落,等等。但总而言之,淘汰落后产能真正落实到位,是把落后设备彻底地拆掉,不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这是完成任务的一个标准。 第二类,个别企业拿前些年已经淘汰的设备充数。对这种情况,我们发现一起严格处罚一起,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第三类,也有举报失真的情况。 总之,我们还要加大工作力度,使更多的落后产能退出,部分缓解产能过剩问题,并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好。 记者:我们还关注第二批、第三批名单公布,这项政策是不是应该有连续性? 苗圩:有连续性,每年都有具体的目标任务。今年工信部还要公布第二批企业名单,分期分批把任务落实到位,19个行业、分省市、分企业都要落实到位。 工信部将继续督促按期拆除落后设备,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和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健全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实现淘汰与发展有机结合;加大对退出企业转型发展的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做好职工安置,完善援助机制,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稳妥推进。 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要认真地把已经有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步一步地帮助小微企业减轻各方面的负担,度过最困难的时期,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上; ○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在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强化公共服务方面下功夫,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记者:现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究竟面临哪些问题和难题?在经济增速放缓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工信部下半年会有哪些具体政策和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苗圩:上半年通过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小微企业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4个。一是用工成本上升,而且这种上升是刚性的。二是市场订单减少,特别是一些出口企业,长单、大单明显减少。三是老问题,即融资难、融资贵。四是企业反映税费负担相对较重。 我们要认真地把已经有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即国发14号文件。我们现在正着手进行14号文件各项政策措施在各地落实情况的调查,希望用这种形式来促进更多的政策能够尽早地、尽快地落地。 今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从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对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号召金融企业主要是银行,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从8月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项政策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要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一步一步地帮助小微企业减轻各方面的负担,度过最困难的时期,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上。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在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强化公共服务方面下功夫,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狠抓现有各项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详细]2013-08-1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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