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毛宗强教授:“氢基能源——氨”如何担当脱碳大任?

2021/09/24 11:57汽车总站网韩喻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世界能源行业发展提出巨大挑战,绿色能源的开发使用刻不容缓。

氢气被看作是化石燃料的替代品,甚至是“终极能源”(图片来自新浪汽车)

氢气被看作是化石燃料的替代品,甚至是“终极能源”(图片来自新浪汽车)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毛宗强在接受汽车总站网采访中表示,达到碳中和需要多种能源的配合,氢能发展已成行业共识,与之关联的氢基化合物如果使用得当,也将大有所为,比如氨。

目前,氨的技术和应用,国内外已经做了了许多成功的尝试。

零碳排放:逐渐被认识的“氨”

氨化学式为NH3,可视作氢能载体。同氢相比,氨的储存和运输更加方便、安全且更经济,氨作为氢能载体,其重量载氢能力高达17.6%,体积载氢能力大于液氢。氨应用的安全性和储存运输的方便性能有效降低氢气的输运成本。

氨是一种以氢为基础的化合物。它是肥料的重要成分,也是现代工业的重要原料,医药、人造皮革、尼龙、塑料、氨基酸等有机化合物的合成都离不开它。

氨产量大、含氢量高。根据氨能源协会报告,目前氨每年大约生产2亿吨,是世界上产量第二大的化工商品。

同时,它能量密度大、易于储存运输,可以燃烧且不排放CO2,在绿色能源载体和燃料方面具有很大的潜能。

尤其在“双碳”背景下,作为氢的重要载体,氨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事实上,研究氨充当燃料的试验早已在全球展开。

最早尝试使用氨气开发发动机的科学家是德国的鲁道夫·迪塞尔(Rudolf Diesel),他发明了柴油发动机,是柴油机的发明人,被誉为柴油机之父。Diesel在19世纪后期对氨燃料发动机进行了7年的研究。

1914年,比利时的阿.马克(A.Macq) 提出将氨作为燃料应用于发动机,并将氨成功地应用到从轻型到重型的各种车辆上,其研究发现,在汽油机的压缩比下使用氨燃料应采用增压技术和废气燃料重整技术来满足发动机的动力性能要求。

1960年代,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就将氨燃料用在超音速喷射机上,也将一些汽车改装成由氨燃料驱动;

约70家日本国内外的资源能源企业、电力公司、商社、工程企业等与约10个日本国内外的国家和自治体的相关组织、研究机关等于2019年4月成立了以实施这些成果为目的的民间团体——绿氨财团,并已开始活动。

2020年沙特和美国空气产品公司达成了“投建巨型绿色制氢工厂”的合作,预计总投资达70亿美元。该工厂配有装机4吉瓦的太阳能、风能和储能发电系统,2025年投产后有望实现650吨/日的氢产量。为了便于运输和出口,该厂还将应用“氢氨转换技术”,届时还能生产120万吨/年的氨。

2021年,全球最大氨生产商挪威Yara国际公司与挪威可再生能源巨头Statkraft以及可再生能源投资公司Aker Horizons宣布要在挪威建立欧洲第一个大规模的绿色氨项目

此外,中国、澳大利亚、韩国等也都相继推出氨燃料研发项目。

这些国家当中,日本对氨燃料技术的研发与测试成绩比较突出。日本经济产业省所公布的2030年的发电用燃料中,氢和氨将各占10%,到2050年在全球建成1亿吨规模的氨供应链网络。

“中国合成氨产量世界第一,且有成熟的生产、运输和使用规范。”毛宗强表示,“但是将氨实际用作燃料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由于氨的着火温度高(651℃),火焰传播速度慢,氨燃烧的稳定性存疑;

二是由于氨在燃烧会生成氮氧化物,对空气的污染也不能忽视;

三是我国氨的生产目前还以煤炭为主要原料,不仅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而且还排放大量二氧化碳。

如果想要广泛使用氨燃料,就要对可再生能源的“绿氨”技术进行持续研发,用绿氢代替目前氨工业中的煤制氢,即绿氢替代灰氢。

因为氨气有毒且有难闻气味,还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来防止泄漏。最后,还要对氨燃烧过程产生的有害的氮氧化物要通过可控硅催化转化等技术消除。

毛宗强认为:在烧煤,重油的锅炉中,掺烧一定比例的氨气,会有明显减排效果。因此氨有很多新的用处:①氨作为燃料用于船用内燃机,②氨作为燃料用于锅炉,③氨作为氢载体在目的地用氨制氢,④氨直接用于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

交通先行:海运“脱碳”氨燃料或大有可为

正如氢能大面积推广先从交通领域开始一样,对氨燃料的使用,交通领域也可以成为先行“试验田”。

不过与氢燃料电池主要聚焦在汽车领域不同,目前对氨燃料的使用,全球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远洋航运。

之所以没有在汽车上大面积推广氨燃料,毛宗强认为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几乎不可想象在已有的汽柴油加注体系之外,再建一套氨加注站系统 (以前在交通系统推进LPG,二甲醚燃料没能成功,缺乏庞大的加注系统是重要原因),次要原因是氨气的强烈刺激性气味也使其难以在汽车上大面积推广。

当然,与汽车有关的一个例也不是没有,韩国能源研究所制造的氨引擎将液化石油气和汽油均转换为汽油。这是一种由70%的氨和30%的汽油混合而成的燃料,研究人员在装有这种发动机的汽车中以60至80 km /h的速度完成了测试。

但毛宗强认为,同样在交通领域,氨燃料在航运业或将大有可为。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减少碳排放已成全球共识,世界各国对低碳航运的需求日益旺盛。

为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国际海事组织提出了相应的目标。即,与2008年相比,到2030年,国际航运碳强度要降低40%,到2050年要减半船舶温室气体排放。船舶行业对低碳替代燃料的需求迎来强劲增长。

与汽车相比,船用动力机特别是远洋船舶,需要较大的功率输出。船用动力系统目前主要以燃油为主,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是燃油燃料的致命缺憾,据报道:海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至4%,不容忽视;虽然也有采用电力推动的船舶,但其电力来源还是主要来自于柴油发电机组。

相比于其他燃料,氨燃料既能满足船舶大功率运输需求,又具有零碳排放的特性,适合作为船舶燃料。

液氨的密度与汽油相近,虽然其燃烧值仅约为汽油的一半,但辛烷值却远高于汽油,只要增加内燃机压缩比,完全可以提高输出功率。氨内燃机的热效率可达到50%甚至近60%,为通常汽油内燃机的两倍以上。因此,液氨可以成为可取代汽油的燃料,应用在内燃机中。

近年来全球各国都在积极布局氨燃料船舶的研发。2021年1月,韩国船级社发布了关于氨燃料动力船舶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从氨的生产和使用、经济效益,氨燃料电池和内燃机等方面对氨的相关特性进行了阐述。

2021年4月,在第二届世界内燃机大会上,中船711(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所长董建福表示,业界会开展船用内燃机低碳零碳技术研究,如氨燃料发动机以及氢发动机的关键技术研究,从低碳内燃机逐步过渡到零碳内燃机。

同时,氨燃料在船舶上的使用项目正在全球逐步展开。

2019年底,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下属事业单位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18万吨氨燃料散货船,取得了英国劳式船级社的原则性认可(AIP)。该船型全程采用氨燃料推进,满足主机零碳排放要求。

2020年初,马来西亚国际船运有限公司、韩国三星重工、英国劳埃德船级社和德国船机制造商曼恩能源解决方案达成合作意向,将在未来3—4年进行内氨燃料油轮联合开发项目。

现代Mipo造船公司也收到了英国劳埃德船级社要求开发氨燃料船的请求,并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将氨推进船商业化。

芬兰船用发动机制造商瓦锡兰、挪威海工船东Eidesvik以及挪威国有能源公司Equinor正在合作研发一艘以氨燃料电池为动力的零排放大型船舶,预计最早将于2024年下水,在2030年实现商业化

德国大众旗下MAN ES公司计划2024年完成MAN B&W ME-LGIP样机试验。首台氨燃料发动机试验计划2021年在哥本哈根研究中心开始。2019年已经成功地进行了氨燃烧性初步研究,2020年初,MAN ES公司开始其MAN B&W ME-LGIP二冲程发动机氨燃料变型开发项目。

2020年8月,丹麦Hafnia邮轮公司、瑞典阿法拉伐(Alfa Laval)、丹麦托普索公司(Haldor Topsoe)和维斯塔斯和西门子歌美飒共同发布白皮书,认为到2050年,氨燃料可为30%的商船船队提供动力。氨作为往复发动机的一种潜在燃料。

英国政府投资2.4亿英镑发起氢燃料革命(图片来自新浪汽车)

英国政府投资2.4亿英镑发起氢燃料革命(图片来自新浪汽车)

不止于燃料:破解氢储运难题,液氨储运受关注

除了作为燃料外,氨作为氢基化合物,还有一个被广泛赞誉的功能就是储氢和制氢。

氢气的远距离运输始终是行业的一个难点。“氨作为氢气的载体,不论是氢气合成氨还是氨分解为氢气、氮气,当前国内的技术已十分成熟。这就为利用氨进行氢的运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毛宗强表示。

因氨转换氢气成本低廉、氨气供应充足等优势,液氨或将成为媲美液氢的新兴储运方式。

据了解,常温常压下氨为气态,增加压力或降低温度,氨都很容易液化;氨气不能在空气中直接燃烧,安全性更高。

液氨在标准大气压下-33℃就能够实现液化,而直接运输液氢温度则需要降至 -253℃左右,液氨运输难度相对更低。除车载船运外,液氨还可利用现有输气管输送。

研究数据显示,液氨储氢中体积储氢密度相对液氢可高1.7倍,这个数据也远高于当前主流的高压长管拖车储运氢气的方式。

在制氢方面,氨也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氨分解制氢属于含氢化合物高温热分解制氢,价格低廉、安全性好、附加值低、产物不含CO杂质。

同时,氨分解制氢体系的理论质量储氢量是17.6%,高于电解水(11.1%)、甲醇-水蒸气重整(12%)等制氢体系。

在技术方面,2015年,一家以色列新能源企业GenCell对外宣称研发出了新一代“液氢和氨基燃料电池”,并在很多城市的关键点作能源备用,例如电信塔、通信基站、军队远程控制中心、蓄电池房、医院、公共设施以及安防等领域。

2017年以色列推出一项极低能耗率的零污染储备电源的液氨氢燃料电池合作项目,该产品通过其专利的氨分解器,能以极低的能耗率和效费比将液氨分解为氢,继而作为氢燃料电池工作(1000L液氨可转化为2000KW·H),且不产生二氧化碳。

通常裂解氨来生产氢燃料需要非常高的温度才能实现,2020年,东京工业大学(Tokyo Tech)的科学家通过采用常见的脱水剂氢化钙并向其中添加氟化物,首次成功开发出可以在低于50°C的温度下从氢气和氮气中合成氨的催化剂,让研究人员向可持续制氢迈出重要的一步。

在产业应用方面,2021年7月。日本山口县的德山(Tokuyama)港口将改造为氨转运港口,用来接收中东、澳洲、北美的氨。德山港口原来主要用于石油的转运。这是2021年日本规划改造的第二个氨转运港,第一个是小名滨港口,由煤港改造为氨港。

中国企业也已经有了已经布局海外蓝氢制氨的规划。

作为中国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太阳能产品制造商之一,协鑫集团近些年积极进军氢能产业,2021年8月,该公司宣布在埃塞俄比亚建立一家工厂,利用其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开发油田生产的天然气生产氨。此外协鑫还将在吉布提建立一座年产400万吨的氨工厂,并将建立能将氨转化为约250万吨液氢的设施。

结语

氢基化合物和氢能一样,可助力零碳目标的达成。包括氨在内,氢基化合物不仅有助于减碳脱碳,对氢能产业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日本、阿联酋、澳大利亚等国已将“氨”纳入能源战略之中,但中国还没有相关的政策。

究其原因,毛宗强认为可能是因为液氨本身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不论是将氢气、氮气合成氨气还是将氨气转换为氢气,都将有一定的损耗,转换效率也有待提高。

毛宗强表示,多样化的绿色能源使用对“双碳”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在氢能战略大前提下,整个氢能行业要利用氢能在交通领域的优势,对包括氨在内的氢基化合物提供更多的测试机会,得出科学的结论,进行大面积推广,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寻找多样的路径与技术。

责任编辑:Yaodl

买车卖车 养车维修 疑难故障 学大招

扫码加群 BOSS团同行好友等你交流

|收藏本文
  该内容由行业企业、终端个体、第三方机构提供,本网仅起到传播该信息的目的,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载来源机构联系解决,感谢支持。如发现侵权,本网编辑部将协助进行处理或撤稿。
相关阅读

专家解读:实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紧扣“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和用能环节节能降碳任务,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节能降碳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行动方案》提出的政策举措,以提升节能降碳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以发展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为落脚点,有利于扭转传统的粗放增长方式,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利于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节能降碳行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国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增效潜力巨大,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制度基础需加快夯实。《行动方案》部署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十大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完善节能降碳机制,强化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对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降碳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加快改造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以节能降碳为切入点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行动方案》结合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最新前沿技术和装备,推广普及钢铁行业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石化化工行业先进气化炉、有色金属行业高效稳定铝电解和铜锍连续吹炼、建材行业陶瓷干法制粉等先进技术装备,为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明了方向。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十四五”后两年节能降碳改造,在节能增效、提高先进产能占比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拉动投资消费,是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重要举措。 激发需求活力,壮大新能源和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是关键。《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重点领域用能低碳替代,实施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积极开辟非化石能源消费场景,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推动废钢、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废旧装备产品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加大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科技创新,超前布局氢能、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是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的重要战略举措。《行动方案》积极推广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布局钢铁行业氢冶金、化工行业绿氢炼化、工业园区核能供汽供热、清洁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型公共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等领域科技研发和示范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和转型金融产品,为氢能、人工智能、核能供热等未来产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节能降碳是实现国家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完善管理体制,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2024—2025年,是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时期,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体制机制,将战略部署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政策,是“十四五”后两年实现节能降碳目标的重要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等5方面举措,明确将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大力推进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节能降碳意识,有力支撑节能降碳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强化市场机制,激发节能降碳内生动力。节能降碳既有公益特征,也要遵循市场规律。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改革、有序推进两部制热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健全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有利于激发企业节能降碳的内生动力。 发挥政府作用,制定规则并弥补市场失灵。在市场规则制定、防范市场失灵方面,政府要发挥重要作用,巩固全社会共识、防止公共利益受损。《行动方案》提出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节能标准制修订,相关举措顺应我国节能降碳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助于规范各类主体行为,为实现“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更好地保驾护航。 (作者:吕文斌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白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详细]2024-05-31 09:50

一图读懂: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详细]2024-05-30 09:36

赛轮集团获评2023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

1月14日,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在第二届中国工业碳达峰论坛上发布了2023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详细]2024-01-21 09:45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发改环资〔2023〕1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署,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急用先行。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 ——创新驱动,技术融合。将创新作为提高碳足迹管理水平的关键,强化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库构建相关技术方法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碳足迹管理与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交叉融合。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管理机制,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支持相关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以我为主,开放合作。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国情实际和发展阶段,科学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标准,以我为主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相关标准制修订和国际计量比对,充分吸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加强产品碳足迹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国际互认。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 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四)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确定拟优先制定核算规则标准的重点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条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 (五)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在确保方法统一和数据准确可靠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依法合规收集整理本行业相关数据资源,发布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的指导,规范各类数据库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同行评议、交叉验证以及数据溯源性核验,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国际碳足迹数据库供应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国碳足迹数据库开展合作,据实更新相关背景数据。 (六)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在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建立相关背景数据库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通过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信息,引导企业节能降碳。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有序规范和引导各地区各层级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 (七)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将产品碳足迹水平作为重要指标,推动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查找生产和流通中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开展工艺流程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鼓励龙头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适时将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力度。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大型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商品碳标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 (八)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加强国际碳足迹方法学研究,跟踪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碳足迹相关管理制度、认证规则及实施成效,结合我国实际将有关国际标准有序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坚持以我为主,充分发挥双多边对话机制作用,加强与国际相关方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相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核算规则和认证结果方面衔接互认。鼓励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碳足迹相关国际活动和学术交流,与外方在方法学研究、技术规范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背景数据库建设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商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建立以产品碳足迹为导向的企业绿色低碳水平评价制度。 (十)强化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专家工作组,为确定年度重点产品清单、研究碳足迹管理机制、制定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等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培训,宣传解读政策要点和管理要求,指导行业协会、骨干企业、院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发挥积极作用,规范有序开展碳足迹相关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支持碳足迹核算、认证、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行业企业提供科学严谨、系统规范的专业化服务。 (十一)提升数据质量。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碳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碳足迹核算和背景数据库建设中,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并对核算结果和数据进行不确定度分析。鼓励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中使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提升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的可靠性与即时性。支持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等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数据分析和计量比对,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探索开展碳标识认证同行评议制度,强化认证机构互相监督。加强行业管理,引入信用惩戒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认证机构“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和虚标滥标行为。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探索研究碳足迹核算方法、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碳足迹有关技术对外转让行为。 四、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统筹协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广、涉及行业多、社会影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扎实推进重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十四)明确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拟定和推广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产品碳标识认证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负责跟踪国际碳足迹有关动态,按职责与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开展协调对接。 (十五)鼓励先行先试。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推进本地区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粤港澳大湾区要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加快形成有益经验和制度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对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的产品先行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可适时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国家已出台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相关产品,各地区不再出台或及时废止相关地方规则和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3日[详细]2023-11-23 09:44

湖南观钱、中建西部建设和福田雷萨新能源搅拌车交车仪式活动顺利举行

绿色转型始于心,低碳发展践于行,11月3日,湖南观钱物流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和福田雷萨15台新能源[详细]2023-11-08 09:26

+加载更多新闻
热点专题 更多>>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河北鹏远:坚定道路自信

在工程机械行业的广阔天地里,刘悦以其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坚定信念,带领河...详情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海伦哲高空作业车体验

在时光的长河中,总有一些瞬间,如同星辰般璀璨,照...详情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卡特彼勒用服务提升价值

【第一工程机械网 原创】彼得·德鲁...详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徐工首席服务专家:程帅

【第一工程机械 原创】太行层峦叠嶂,气势磅礴,汾...详情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专访协会租赁分会秘书长

2024年已经过半,面对市场的不确定和竞争的白热...详情
投稿邮箱:news@d1cm.com
服务热线:400-6789-326

CopyRight © 2000- d1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一工程机械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6412号-15 京ICP证06028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928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8号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客服电话:400-6789-326 新机业务按 1,二手业务按 2,商务合作按 3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及报价 | 商务合作 | 招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代工程机械事业本部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生产和销售包括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迷你挖掘机在内的多种建设装备,并不断研发满足未来的新装备。现代工程机械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秉承“品质至上,客户至尊”理念和钻研创新精神,凭借现代重工世界500强的先进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和灵活的金融支援,与经销商、用户实现共赢!现代挖掘机在中国市场累计销售十几万台,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工程建设市场的装备,深受经销商和用户的认可!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