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形势判断及“十四五”发展建议

2021/01/26 09:11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诸多有利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引擎作用。同时,产业发展呈现出重点领域发展壮大、新增长点涌现、创新能级跃升、竞争实力增强等诸多特点,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但是,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内外环境,需要在产业布局优化、创新能力提升、发展环境营造、国内需求释放以及深化开放合作等方面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从而推动产业进一步壮大发展。

一、“十三五”以来发展形势特征

(一)产业快速发展,新动能作用强劲

1.发展规模质量齐升

“十三五”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实现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增长新动能作用不断增强。工业方面,2015-2019年,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0.4%,高于同期规上全国总体工业增加值4.3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4%,高于同期规上全国工业总体2.7个百分点。服务业方面,2015-2019年,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15.1%,高于同期全国规上服务业企业总体约3.5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2.7%,高于同期规上全国服务业企业总体近3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不断涌现,产业持续增长引擎带动作用明显。2019年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世界500强榜单中占有29个席位,数量较2015年增加11个。据国家信息中心对上市公司数据分析显示,截至2019年底,A股上市公司中共有163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上市公司总体的43.4%,较2015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其中,营收规模达到百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达到151家,较2015年增加80家,占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总数的比重由2015的6.2%提升到2019年的11.1%,头部企业规模及质量持续提升同时,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效益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数据显示,2015-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平均利润率达到7.2%,高于上市公司总体(非金融类)近1个百分点。2019年以来,在总体经济利润状况不佳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利润率达到5.9%,仍处于较高水平。

2.新增长点不断涌现

一是前沿技术领域跨越发展。“十三五”以来,一些前沿领域出现爆发式发展,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跨界趋势愈加明显。2019年全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1.3万亿元,位居世界前列,占GDP的比重达到34.8%,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较“十二五”显著增强,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伴随着人工智能政策不断落地,技术应用商业化进程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2019年底,全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的规模超过510亿元,人工智能的企业数量超过2600家,人工智能应用催生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地涌现。同时,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快速发展正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变革。

二是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领域,培育发展了一批战略性产业。同时,通过大力发展新型飞行器及航行器、新一代作业平台和空天一体化观测系统,着力构建量子通信和泛在安全物联网,加快发展合成生物和再生医学技术,加速开发新一代核电装备和小型核动力系统、民用核分析与成像,积极布局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打造形成了未来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三是平台经济发展迅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平台经济迅猛发展。例如,网络视听平台高速发展,2019年全国视频预付费会员用户预计增长至2.5亿以上;共享经济快速发展,2019年市场交易金额达到8.1万亿元,较2016年增长1.3倍,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800万人;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预计超过30万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近8成;一些新兴平台如猪八戒网、喜马拉雅FM、腾讯云、拼多多等交易额同比实现成倍增长。

3.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一是重要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智能手机产量、海洋工程装备接单量等均位居全球第一;在新一代移动通信、核电、光伏、高铁、互联网应用、基因测序等领域也均具备世界领先的研发水平和应用能力。

二是领军型企业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地位和市场影响。2019年,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等创新引领型巨头企业均入围世界500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世界500强榜单中的数量为“十二五”末的近3倍。2019年,中国独角兽企业为206家,数量同样为“十二五”末的近3倍。

三是在总体上已经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支撑。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业行业累计出口交货值6.0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对我国外贸出口总额增长的贡献率就达到了67.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累计出口交货值5.1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88.5%。

4.投资信心保持高位

社会资金对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保持了较高投资信心,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万亿,2015-2019年投资额年均增速为10.4%,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3.8个百分点。2016-2019年,共有48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A股融资上市,共募资3457.4亿元,占同期A股IPO募资总额的44.9%;同期,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得风险资本投资额(PE/VC)近3万亿元,占风险资本总投资额的7成以上。截至2019年末,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募资总额将近760亿元,参股设立基金总规模近2000亿元,支持创业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

(二)政策环境优化,取得发展新成效

1.产业支持政策体系愈发健全

从国家到地方层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得到不断完善,推动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愈发健全。一是细分领域战略规划陆续编制印发。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近20个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密切相关的顶层政策文件,涵盖整体目标、创新环境保障和具体发展举措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领域八大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支撑。二是重点地区产业促进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全国主要省市均制定并发布了加快推动本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政策文件,同时因地制宜,颁布了若干推动本地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三是一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自《“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以来,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有关重大工程落地实施,并取得积极进展。初步统计,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近30个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40余项支持重点工程的政策性文件,围绕重大工程,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了近20个相关(试点)工程与重点项目。

2.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积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原国务院医改办联合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过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推动中间加价透明化,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防止垄断和地方保护。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连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做到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重点问题集中治理。通过集中整治和案件查办,发现和制止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相关行业和市场的规范,有效遏制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多发势头。同时,积极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解读、宣传、培训及配套规章修订等系列工作,2017-2019年间两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是破除有碍创新的体制机制壁垒。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通过改革临床试验管理、优化审评审批、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激发医药研发活力,提高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水平,解决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短缺难题。海关总署积极深化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动通关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去除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2017年,对25部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海关规章进行集中修订。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以社会化机制遴选培训评价组织,指导开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目前,已在工业机器人编程、特殊焊接技术、智能新能源汽车等15个领域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三是搭建完善的标准和规范体系。网信办、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原质检总局加强微生物、酶、功能性蛋白质等领域基础通用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生物技术标准体系。商务部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完善配套《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加工、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质量提升等生产全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缺失或过时等问题,研究制定了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级标准以及中成药优质标准,进一步对构建中药质量标准体系进行了探索完善,提升了中药产品全产业链控制水平。国家标准委先后在云计算领域编制了《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开展了35项国家标准研制;在物联网领域,成立了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联网分技术委员会;在大数据领域,发布了标准化白皮书,开展32项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3.政策引导强化金融资源支持

金融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式方法及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迈出重要步伐。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引导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独角兽企业获得优先上市通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分别提供不低于1.5万亿元和8000亿元融资,与建设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目标规模约30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人民银行大力发展绿色票据、双创债券、并购票据等创新型产品。原银监会支持金融机构不断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知识产权局以试点的形式加快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证监会积极推进科创板建设,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为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科技创新型优质企业提供绿色上市通道,截至2019年12月末,共有70家科创板企业上市,共募资824.3亿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银保监会鼓励银行机构在传统表内外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金融租赁、证券基金、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的合作交流,充分利用非银行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债券承销、租赁+保理、理财投资、并购和产业基金、供应链金融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实现全产品、多渠道金融服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各地在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四川组建成立了首期规模为3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北京、重庆、深圳、广东、福建、安徽、湖南、山西、河南、黑龙江、甘肃、内蒙古、新疆、广西、宁波、厦门等地也安排专项资金渠道引导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细分领域发展。

4.包容审慎释放创新创业潜能

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信息消费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基于共享经济理念的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国家能源局支持创新充电商业模式,支持发展众筹建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特许经营模式,吸引专业充电运营商负责运行维护,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引入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实行个人付费的市场化租赁服务方式,以更加包容、更加开放的态度鼓励新兴产业发展。金融科技领域,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 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10省市积极组织金融科技创新应用试点。此次试点没有简单套用传统风险防控手段,而是在事前制定应急与退出机制,采用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等补偿措施,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风控体系,打造灵活高效的试错容错机制。

(三)创新能级跃升,打造发展新优势

1.企业创新投入不断提升

“十三五”以来,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创新投入持续提升。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平均研发支出达到2.4亿元,较“十二五”末提升92.7%,同期研发强度达7.66%,高出上市公司总体2.08个百分点,较“十二五”末提升1.22个百分点。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以及高端装备领域上市公司研发强度相对最高,2019年研发强度分别达10.18%、9.31%以及8.02%。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6.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85.1%和85.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2.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2个百分点。

图1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A股上市公司研发强度对比

图1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A股上市公司研发强度对比

图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各领域研发强度对比

图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各领域研发强度对比

2.创新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有助于新兴产业创新基础能力提升的科研基础条件大为改善。例如,新建了中国散裂中子源、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科学”号海洋科考船、新型风洞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底,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达515个,已累计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3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17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540家。

3.科技中介服务不断完善

在科技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不断完善,极大促进了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利用和成果转化。2019年,全国技术市场成交合同48.4万项,涉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等方面,成交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1倍。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中介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大量涌现,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8000家众创空间,其中纳入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已达1890家,各类科技孵化器、加速器超4000家,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融通合作的平台。

(四)集群加速发展,构建发展新引擎

1.国家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效显著

为了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各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2019年组织了第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工作,从申报的129个产业集群中评选出第一批6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并研究形成“一揽子”金融支持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具体包括重点建设项目将择优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支持产业链协同新平台、检验检测和智能园区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在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技术研发、专项债券融资、人才奖项计划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等。

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牵引带动作用,各地纷纷加快培育建设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山东省在入选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大胆推进政策和制度先行先试,着力打通体制机制梗阻,深化创新合作,共建高端开放平台,共促新技术研发,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环节下大功夫,做强做优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集聚的广度和深度,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链不断延伸。杭州市近年来不断加大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力度,积极培育千亿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城市,杭州市以平台集聚、重大项目引领、创新资源驱动等举措,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实现高质量发展。

2.集群发展驱动各地收获发展新引擎

各地通过推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形成了若干带动能力突出的新兴产业新增长极。例如,北京市持续推进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积极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初步形成完整的、领先的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体系,通过全面提升新能源智能汽车核心竞争力,北京市打造形成了全国领先的新能源智能汽车优势集群,并为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来新动能。深圳市依托5G龙头企业牵引,着力突破关键技术,加快前沿应用示范场景落地,打造形成了5G产业生态和产业集群,并致力于打造5G全球标杆城市,依托5G+智能经济为引擎释放强劲发展新动能。贵州省作为全国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近年来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亮点频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及转动能稳增长的重要支撑,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五)深化开放合作,形成发展新局面

1.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

在二十国集团(G20)、金砖国家、APEC等多边框架下,有关部门继续倡导“新工业革命”、“数字经济”相关发展理念和主张,初步建立了合作创新的国际框架。各部门着力构建区域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印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并围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4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制定和推广国际技术标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成为中国科技、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标准(英文缩写DTMB)通过巴基斯坦数字电视援助项目和东帝汶项目逐步实现DTMB走向世界。

2.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

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与发达国家政府间的新兴产业合作协议,打造一系列国际合作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中英新兴产业合作协议建立中英创新中心,推动项目联合孵化;通过举办第八届中德经济技术论坛,围绕新兴产业领域达成96项相关合作。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创新合作,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发展改革委落实与智利签署的《关于开展信息通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推进“中智电信合作及跨境海缆项目”;原国家海洋局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适用热带海岛的高浓缩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立项实施,推动与佛得角、文莱等国在海水淡化设备方面的合作交流。

3.积极引入全球要素资源

各地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企业落户中国,例如,波音公司737完工和交付中心落户浙江舟山,空客公司天津A330宽体机完工和交付中心启动建设。同时,更加重视以人才开发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引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逐步形成高层次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政策渠道,为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提供更大便利。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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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齐上马 “热辣滚烫”开新局 开年即开工,实干开新局。龙年伊始,各地重大项目纷纷上马,密集开工,呈现出一幅龙腾虎跃“热辣滚烫”的拼经济画卷。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投资就是谋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年扩大有效益的投资,要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切实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比如,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政府投资更多投向打基础、利长远、固根本的能力建设项目,今年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重大项目纷纷开工 农历新年伊始,各地纷纷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掀起奋力拼经济热潮。 2月18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嘉兴市开工现场举行2024年全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此次集中开工突出项目实、标准严、质量优,其中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14个、50亿元至100亿元项目43个。 浙江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闻令而动,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坚持“项目为王”,迅速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热潮,牵引带动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新春上班第一天,江西省委、省政府举行2024年一季度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暨“十百千万”工程动员大会。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同步举办本级重点项目开工活动,掀起了新一年项目建设热潮,吹响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十百千万”工程行动的号角。 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启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综合交通、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十大领域”,每年滚动推进100个左右示范引领性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全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2月1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2024年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2024年,云南一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591个,总投资额11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9亿元。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安排639项,总投资1.38万亿元。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预计投资220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28个,总投资3857.2亿元;续建项目233个,总投资8437.3亿元;建成投产项目78个,总投资1531.6亿元。 2024年,重庆市发布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初步纳入项目约1200个、计划总投资约2.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超过4500亿元。此前,重庆市发布了《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2024年重大项目清单》,包括七大类300个项目、总投资约3.6万亿元。 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海南省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已于近日公布,2024年安排省重大正式项目295个,总投资77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5亿元。此外,安排省级112个预备项目,总投资3334亿元。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第一批《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涉及项目725个,涵盖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重大产业、绿色生态、民生社会等重点领域,计划总投资3.49万亿元,项目数量和总投资额较2023年均大幅提升。 增添发展新动能 在各地的项目清单中,新基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高,将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介绍,广东省今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508个、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其中产业项目数量超过一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四大类产业汇集项目370余个、年度投资额约1500亿元。 广东省提出,要抓实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聚焦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一关键环节,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将把中试平台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在集成电路、新型储能、生物制造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平台,为企业提供小批量试生产、材料装备验证、生产工艺验证等公共服务。 北京市立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产业能级、完善创新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增一批释放创新发展动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的重大项目。 湖北省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湖北省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5万个,其中百亿元项目136个,创历史新高。湖北省今年将以项目助推医药、汽车、化工等传统重点产业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其中,总投资140亿元的宜昌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总投资130亿元的宜昌纬景新型储能电池项目、总投资80亿元的中创新航武汉项目三期、总投资55亿元的阿里巴巴华中总部项目等,将助推三大都市圈“芯”“光”、新能源、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浙江省表示,要千方百计加强谋划招引培育,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重点领域,深入谋划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重点招引能级高、牵引强、档次高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陕西省将着力在优势巩固与新质培育并进、数字赋能与绿色转型同推、载体打造与基础升级齐抓、链长统筹与链主带动共促上下功夫,扎实推进重点产业链群“百亿提升、千亿跨越、万亿壮大”,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稳住投资基本盘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也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抓住重大项目也就稳住了投资基本盘,也为稳增长打下基础。 “央视财经挖掘机指数”显示,2024年1月份,全国工程机械总体开工率47.81%,高于2023年1月的开工率(40.61%),为2024年经济“开门红”奠定基础。 浙江省表示,要牢牢牵住重大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强化“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理念,以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2024年,北京市将持续发挥“3个100”市重点工程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集中推进100个重大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项目、1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100个重大民生改善项目,以重大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安徽省发布了《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力争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专项行动将突出重点领域,实施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等12个投资专项行动,稳住投资基本盘。 2022年一季度以来,云南省连续按季度组织召开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共推动6156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开工,3183个项目建成投产,项目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税收达144亿元、提供超过18万个就业岗位,对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部分地方明确了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目标。其中,海南、山西目标增速为10%左右,河南、安徽目标增速为7%左右,河北、浙江、甘肃目标增速为6%左右,湖南目标增速为5%。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预计,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将同比增长约5%。中信证券分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显著抬升至5.6%左右,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抓项目开新局,促投资稳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投资主管部门作用,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和有效性,同时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要加力提效用好政府投资,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分级分领域持续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高质量项目,加强项目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详细]2024-02-27 09:36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据了解,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制造业中试,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试平台5个以上。 《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中试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产业链中试能力基本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中试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试平台5个以上,中试发展生态进一步优化,一批自主研发的中试软硬件产品投入使用,中试对制造业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到2027年,我国制造业中试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中试能力加快形成,优质高效的中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试发展生态更加健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发展中试产业: · 强化政策协同。完善中试政策体系,促进中试与高新区、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政策有机结合,加强中试信息交流、资源共建共享、产业链对接协同,优化配置要素资源。 · 加快关键技术攻关。以产业化为目标,凝练中试共性需求,推动中试科研平台体系建设,重点突破极端复杂环境试验、可靠性仿真分析、数字孪生等中试关键技术和计量、标准、试验检测、分析评价等基础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用户单位联合攻关,解决中试瓶颈问题。 · 突破软硬件产品。推动中试软硬件补短板、锻长板,以解决堵点卡点断点问题为导向,推进软硬件产品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成套化发展。组织实施一批满足应用场景要求的软硬件产品示范项目,推进中试软硬件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 打造自主中试线。提升中试线系统集成能力,促进优质自主产品在建设中试线过程中先行先试,提升中试线自主可控水平。推动中试线软硬件产品与工业互联网、数字基础设施的集成应用。打造行业中试线示范样板,遴选一批中试示范线,并组织推广。 · 培育优质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仪器仪表、计量标准装置、试验检测设备、设计仿真软件等领域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不断增强中试软硬件产品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拓展全链条服务。鼓励各类平台形成覆盖工程开发、技术熟化、工艺创新、样品试制、试验检测等功能的全链条服务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设备租赁、远程运维、共享实验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布中试服务资源目录,遴选中试服务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详细]2024-01-23 15:31

发改委: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清单下达 累计安排金额超8000亿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清单,共涉及增发国债项目9600多个,拟[详细]2023-12-25 19:5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发改环资〔2023〕1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署,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急用先行。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 ——创新驱动,技术融合。将创新作为提高碳足迹管理水平的关键,强化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库构建相关技术方法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碳足迹管理与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交叉融合。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管理机制,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支持相关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以我为主,开放合作。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国情实际和发展阶段,科学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标准,以我为主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相关标准制修订和国际计量比对,充分吸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加强产品碳足迹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国际互认。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 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四)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确定拟优先制定核算规则标准的重点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条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 (五)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在确保方法统一和数据准确可靠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依法合规收集整理本行业相关数据资源,发布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的指导,规范各类数据库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同行评议、交叉验证以及数据溯源性核验,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国际碳足迹数据库供应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国碳足迹数据库开展合作,据实更新相关背景数据。 (六)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在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建立相关背景数据库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通过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信息,引导企业节能降碳。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有序规范和引导各地区各层级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 (七)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将产品碳足迹水平作为重要指标,推动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查找生产和流通中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开展工艺流程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鼓励龙头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适时将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力度。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大型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商品碳标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 (八)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加强国际碳足迹方法学研究,跟踪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碳足迹相关管理制度、认证规则及实施成效,结合我国实际将有关国际标准有序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坚持以我为主,充分发挥双多边对话机制作用,加强与国际相关方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相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核算规则和认证结果方面衔接互认。鼓励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碳足迹相关国际活动和学术交流,与外方在方法学研究、技术规范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背景数据库建设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商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建立以产品碳足迹为导向的企业绿色低碳水平评价制度。 (十)强化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专家工作组,为确定年度重点产品清单、研究碳足迹管理机制、制定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等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培训,宣传解读政策要点和管理要求,指导行业协会、骨干企业、院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发挥积极作用,规范有序开展碳足迹相关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支持碳足迹核算、认证、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行业企业提供科学严谨、系统规范的专业化服务。 (十一)提升数据质量。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碳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碳足迹核算和背景数据库建设中,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并对核算结果和数据进行不确定度分析。鼓励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中使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提升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的可靠性与即时性。支持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等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数据分析和计量比对,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探索开展碳标识认证同行评议制度,强化认证机构互相监督。加强行业管理,引入信用惩戒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认证机构“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和虚标滥标行为。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探索研究碳足迹核算方法、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碳足迹有关技术对外转让行为。 四、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统筹协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广、涉及行业多、社会影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扎实推进重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十四)明确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拟定和推广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产品碳标识认证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负责跟踪国际碳足迹有关动态,按职责与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开展协调对接。 (十五)鼓励先行先试。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推进本地区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粤港澳大湾区要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加快形成有益经验和制度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对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的产品先行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可适时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国家已出台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相关产品,各地区不再出台或及时废止相关地方规则和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3日[详细]2023-11-23 09:44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加快把国债资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5日表示,要坚持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尽快把国债资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项目。 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各部门11月5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启动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工作。 丛亮在会上说,增发国债在当前形势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快我国重点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缓解地方支出压力、支持地方项目建设。 “为切实提高投资精准有效性,此次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按项目安排和管理。”丛亮说,一是国债资金要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安排,用地、环评等要素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强保障;二是优先支持国家和地方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对于没有专门规划的领域,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支持范围、建设任务、安排标准等,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 丛亮表示,下一步应重点从抓紧做好项目申报、严格加强项目审核、及时下达项目清单和资金以及切实强化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做好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说,为更好保障国债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立足财政职能,积极主动做好这项工作,配合抓好项目申报,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统筹做好地方资金的落实,加强国债资金的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此次增发国债项目原则上应为“十四五”规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或省级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项目应研究论证充分,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要严格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他说。[详细]2023-11-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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