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孟: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处工作总结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2016年工作计划暨秘书处工作总结
2016年3月27至30日,“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程机械发展高层论坛”在四川泸州市顺利召开。来自国家及泸州市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协会及所属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行业各领域骨干企高层以及行业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子孟介绍了协会秘书处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程机械发展高层论坛
以下为苏子孟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代表:
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任期,正值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为实现由大到强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由于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运行面临困难和经受考验。协会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紧密围绕行业发展实际,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勤奋务实,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协会的服务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公信力和影响力继续扩大。下面我就秘书处的主要工作向大会报告:
一、本任期内协会秘书处主要工作回顾
(一)全面客观把握行业形势,积极反应企业诉求,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1、面对行业调整转型的新形势,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相关会议及媒体网络,加强对国家政策和行业主张的宣传贯彻,及时提出“提振行业信心、促进转型升级”、“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结构优化、绿色发展”、“强科技、保生态、重质量、促发展”、“新常态、新理念、新动能、新发展”等一系列会议主题和工作任务,为会员企业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解疑释惑、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和促进行业稳健运行发挥作用。
2、认真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企业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诉求和意见,协会一方面积极参加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及时反应企业诉求,争取支持。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工作,对行业运行动态进行监测、分析,形成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企业采取措施设法解决问题。几年来,针对一些会员企业需要,协会向有关部门提供的产能效益、制度法规、质量标准、产品推荐等证明文件,多数被采纳。
(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编制完成了行业“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
任期内,受工信部和商务部有关司局委托,组织行业力量,编制完成了《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规划》和《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规划》及与之配套的行业进出口规划。“十二五”规划由工信部和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式对外发布。“十三五”规划经过充分调研、工作组起草、专家评议、几易其稿,形成初稿后,发送行业50家企业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完成,并于今日正式发布。
(三)受中国工程院委托,完成了“工程机械行业强国战略研究”项目,正式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的审查验收。
强国战略研究对于提升工程机械行业的产业地位,获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推动行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报告内容在《中国制造2025》中得到了体现。
同时,还组织力量绘制了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制造发展路线图;起草了《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技术发展规划》;参与了“工业强基战略研究”课题。
(四)积极建言献策和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政策措施。
1、按有关部委布置,结合行业实际,就《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涉及工程机械的提出政策建议,部分被采纳。
2、配合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与商品清单中涉及工程机械部分提出调整建议,相关企业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特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布置,提出了工程机械列入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重点方向、强基工程重点支持方向和完善鼓励使用首台(套)优惠保险相关政策的建议,参与了重点项目的推荐和相关技术改造、强基工程、享受首台(套)优惠政策项目的评审。
4、为促进稳增长、增效益,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排放和噪声不达标的在役工程机械建立退出机制的建议,包括二手工程机械产品实行年检、对二手机进口加强管理,杜绝国外不合格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等。
5、按国家有关部门布置,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关工程机械类产品清单修订建议。完成了重大工程机械产业化专项推荐工作。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等涉及工程机械的提出了建议。对上海自贸区工程机械行业产业政策调整提出建议。
6、按商务部有关部门要求,提出了《工程机械行业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情况与建议》,对《自动进口产品目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中有关工程机械的提出调整建议。
7、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有关布置,分别提出了年度工程机械关税税则调整建议。按有关部门要求,对部分国家或经济体对我国的关税和非关税方面要价中涉及工程机械的提出答复建议。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WTO环境产品贸易和非农产品贸易、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中所涉及工程机械行业外商投资政策的调整提出建议。
8、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有关司局等组织的“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有关工程机械的评审认定等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工信部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参加了有关工程机械再制造试点企业验收和评审认定工作。
10、为落实《机械基础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配合工信部,联合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组织工程机械主机和零部件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工程机械高压液压元件与系统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目前平台工作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11、根据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对部分重大工程机械装备列入目录提出了建议。
12、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工程机械行业的提案,提出相应的答复建议。
上述有关涉及工程机械的政策文件,本次年会作为会刊印发给了各位代表,仅供工作参考。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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