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中国能源项目如何布局“一带一路”?
电力和可再生能源
中国2015年在电力领域的海外投资、合作的项目众多。除了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投资建设常规火电站外,这一领域的一个亮点是,中国企业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的海外投资或工程合作。比如中国太阳能企业——天合光能在印度和泰国投资的工业园,中国核电企业对英国、罗马尼亚、阿根廷等地核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中国水电企业在安哥拉、尼泊尔等国投资兴建水电项目,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投资的风电项目,中交建在英国中标潮汐发电项目等,在2015年都得到重要进展。其中2015年4月在中国领导人访问巴基斯坦期间,两国签署谅解备忘录,由中方投资建设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项目。这个总投资金额达16.5亿美元的水电项目,也是丝路基金成立后的首个对外投资项目。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企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比如在风机和太阳能面板等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业,中国企业一直以来就以外向型为主。通过向海外投资,中国企业可以避免出口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并且能节省物流成本,具有经济合理性。在核电领域,中国企业已经逐步掌握一些技术优势,通过投资海外核电开发项目,有利于中国技术更快进入国际市场。从更广泛的角度上说,在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出口中,中国的角色从“能源输入国”转变为“能源输出国”,对国际能源市场的结构改变具有深远的意义。
而中国企业对另一些海外电力项目的投资显然掺杂了非商业性考虑。比如,最近中国国企以23亿美元收购正身处困境的马来西亚政府投资基金(1MDB)拥有的部分电力资产,这一交易被包括华尔街日报在类的国际媒体认为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中国企业在这些收购中,是否为了响应“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而支付了溢价,将在今后有待观察。
高耗能产业
很多分析认为,“一带一路”战略设计的一个重要初衷,就是为了化解中国国内的过剩产能,而过剩产能问题在以钢铁、水泥等为代表的高耗能产业尤其突出。这个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利用中国充裕的外汇储备,在国际市场上为国内企业创造新的需求,为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赢得时间。
根据这个思路,国内产能过剩行业将至少从两个方面受益于“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产品是“一带一路”中大量基建项目直接需要的,可以增加国内产成品的销售。另一方面,这些行业中的企业还可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设厂,把国内过剩的生产线转移出去。
这些行业中,很多企业的确把“一带一路”视为一个重要机遇。根据报道,2015年已有一批国内钢铁企业宣布在包括哈萨克斯坦、印尼等沿线国家投资设厂。在水泥行业,国内包括华新、海螺、红狮、上峰等大型水泥企业都纷纷推出了在“一带一路”区域的投资计划。很多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支持本地产能过剩企业投资海外。
但是,这个利用“一带一路”战略使中国高耗能、产能过剩产业摆脱困境的思路有一些不可忽视的弊端。
首先,由于这些企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拓展市场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中国投资基建项目的采购,这个思路的实质还是由财政继续为中国的高能耗企业提供补贴,违背了中国希望向低碳、高附加值经济结构转型的初衷。其次,在中国目前严峻的环保压力下,如果这些企业在国内生产产品销售到海外,将对中国减少能耗、治理污染的努力不会有正面的帮助。第三,如果这些企业利用闲置生产线在海外设厂生产,看似一个双赢的方案,但却并不能解决国内产能过剩中最棘手的问题,即解决所在企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正如笔者在之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对钢铁等正在面临结构性下降的行业,需要认真考虑的是产业替代和人员技能的更新,而不是又一轮的刺激计划。
从以上分析看出,中国能源及其上下游企业投资“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动因和逻辑是多样的。有的是基于企业自身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而有的项目之所以能够推进,则主要是获得了政府直接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还有一些企业,或许更多地是通过参与“一带一路”这一国家战略,获得社会学理论中强调的合法性(legitimacy)。这不仅适用于需要彰显“政治正确”的大型国企,也同样适用于需要得到国内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舆论直接或间接支持的的民营企业。
从企业角度,这些都是可以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政府的角度,应该认真分析“一带一路”下各类项目的不同性质,同时确定对项目的不同预期和考核目标。对具有援助性质的项目,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立适当的预算。而对商业型项目,需要明确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并且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贷款涉及的项目,设立符合市场标准的投资回报要求。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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