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最大亮点在哪里
在安信证券分析师徐彪看来,这份文件的亮点是国资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徐彪分析,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国有企业的管理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国资委的管理模式,管人管事管资产,说直白点就是“婆婆模式”。还有一种是汇金管理模式,以管资本的汇金公司依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他看来,以后国资委主要管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后,各级国有企业,以后上面的“婆婆”会逐渐变成上述两类公司。因为如果不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场化,压根没必要增加这么一个层级。
徐彪分析,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未来不管企业经营决策,就是搞资产整合和资本运作:退出卖掉一批公司,重组整合一批公司,然后创新投资一批公司。有人总结这类似“淡马锡”模式。
徐彪个人猜测,卖掉的主要集中在商业类,重组整合主要集中在公益类以及部分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命脉的商业类,创新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若如此,资本市场将会多出很多话题。
而在祝波善的眼中,这份文件的最大亮点还是“分类监管”。
《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国企分类改革,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对于商业类、公益类的企业推进国企改革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也表示,这轮国企改革重点是对国企产权层面的改革,分类监管是国企改革的第一枪。
定调混合所有制改革争论
在强调资本的重要性的同时,《指导意见》还将长期以来外界聚焦的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在了重要位置,包括非国有资本参股、员工持股等。
《指导意见》提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将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员工持股将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基础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祝波善认为,这份文件出台后,意味着过去出现过多次变化的“国企混改”之争有了定论,此次国企改革所提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肯定不是过去社会上所理解的改制。
而徐彪在这点上对文件的解读为,“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改制,文件中更为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因为“这为一些较为老大难企业独辟蹊径。”
无论外界如何解读,在经济步入“新常态”这一大背景之下展开的本轮国企改革,毫无疑问已经进入“深水区”。
市场普遍预期,《指导意见》之后,伴随着“1+N”国企改革系列文件中“1”的出台,国企改革将从政策探讨和部分试点转入全面推广与深化阶段。
责任编辑:N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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