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等五家公司违规交易 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证所官网获悉,中国建筑、中国化学、兰州民百、中孚实业、两面针五家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因涉及短线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买卖等问题,受到上证所监管关注。
两面针、中国建筑高管涉短线交易
经查明,今年1月6日,时任中国建筑副总裁的李百安买入中国建筑14000股,成交均价为7.09元/股。2月12日,李百安卖出中国建筑14000股,成交均价为5.82元/股。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公告上述事项。
上证所称,李百安作为公司高管,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47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李百安上述买卖股票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4条、第3.1.6条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李百安予以监管关注。
同样存在短线交易问题的还有两面针。经查明,2014年11月27日,时任两面针职工董事莫瑞珖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两面针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2月25日,莫瑞珖又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合计9800股,共获利675.55元。莫瑞珖的上述买卖股票行为,未按相关规定向公司申报并在上证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莫瑞珖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在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47条规定的短线交易,因此遭到监管关注。
中孚实业、中国化学“信披不准确”
经查明,中孚实业于2014年确认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补偿款2.39亿元,作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确认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补偿款收入使公司2014年度扭亏为盈,对公司影响重大,但公司对确认补偿款收入及收到相应补偿款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因此,上证所对中孚实业和时任董事长贺怀钦、时任财务工作负责人梅君、时任董事会秘书杨萍予以监管关注。
中国化学则因向第三方提供融资担保金额较大,超过了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未在签订融资合作协议及后续相关协议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担保债务发生逾期后及时公告,因此违反相关规定。因此,中国化学及时任董事长金克宁、总经理陆红星、董秘周耀君受到上证所监管关注。
此外,时任兰州民百监事毛大波在今年6月8日买入11000股公司股票,成交均价15.652元/股。公司次日公告称,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6月9日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毛大波在公司公告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前1日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前述规定的要求。
不过,上证所亦称,另经核实,监事毛大波未参与上述重大事项的筹划,可酌情从轻处理。因此,对毛大波予以监管关注。
责任编辑:Ya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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