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特种设备立法:织好“安全”这张网

2013/07/09 10:08光明日报

6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新后,制定的第二部法律。

电梯、索道、气瓶……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都是特种设备。不时发生的电梯夺命、气瓶爆炸事件,刺痛着每个人的心。

自2012年8月进入立法程序以来,特种设备安全法经过了三次审议,条文数量由69条扩充到101条,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管等多个角度,为全国822万台特种设备织就了最严密的安全网。

“可以说,这部法律每一个条文都是用血的教训写出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法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保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将对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今年5月14日至16日三天,宜昌、西安、深圳、玉溪等地连续发生电梯事故,四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殒灭。这几起事故,都与违规保养、维修、检测有关。日前,深圳电梯事故中的维修工因涉嫌犯罪,已被逮捕。

我国是特种设备大国,截至2012年底,共保有各类特种设备822万台。其中仅电梯就有245万台,居世界第一,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目前,万台电梯事故率为0.15起,死亡率为0.11人。虽然这个数字与发达国家差别不大,但其中隐患不容忽视。

阚珂告诉记者,特种设备具有高压、高温、高空、高速这“四高”的特点,危险性较大。长期以来,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主要依靠2003年制定、2009年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但作为一部行政法规,监察条例只强调了政府的职能,具有一定局限性。“我们这次立法,第一个就是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的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设备安全负责。在生产环节,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部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必须经过鉴定,才能用于制造。在经营环节,法律要求经销商销售的特种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在使用环节,法律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身份证”,详细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故障和事故等状况。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律首次明确了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如果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厂家应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透露,对特种设备的召回,将出台具体规范来落实法律的要求。

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新闻背景 接连发生电梯事故后,各地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圳出台了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意见,西安开展了电梯安全大检查,查出带有安全隐患的电梯54台。

特种设备安全法吸收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许多成熟内容,作了大幅度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职责。在总则中,这部法律开宗明义,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法律设专章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并规定了两种检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部分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绝大部分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大修过程,都要由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之前,应主动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由检验机构及时进行检验。使用单位应将检验合格标志设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另外,法律还对政府实施安全监管的方式、程序,以及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法律明确,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码头、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是重点监管的对象。

在法律责任这一章,特种设备安全法用25个条文细致规定了每一种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罚措施。如生产企业明知产品有缺陷而不立即停产并召回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召回,逾期不召回的责令停产并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生产许可证。

阚珂表示:“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但这个职责不是当‘保姆’,而是做‘警察’,密切注意企业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新闻背景 6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一家超市发生惨剧,一辆满载饮料的平板车在自动扶梯上失控下滑,导致一名老人被撞身亡。事后调查发现,购买饮料的顾客不听劝阻,坚持用私自带入的平板车而不是超市专用购物车装饮料,才酿成了惨剧。

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定过程中,阚珂经常去离家不远的超市现场观察。他发现,虽然电梯附近有非常明确的安全告示,但几乎没有人看。告示提醒顾客不要让小孩坐在购物车里乘坐电梯,但不少人依然我行我素。

事实上,特种设备事故频发,除了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监管缺失等,公众的安全意识淡漠也是一大原因。不听指挥、抢上抢下、在扶梯上奔跑等行为屡见不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法强调要培养公众的安全意识。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时,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这部法律制定出台了,我认为每个公民都要自觉守法,提高安全意识,因为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阚珂说。(本报北京6月29日电 本报记者 王逸吟 殷 泓)

链接

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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