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使用单位请注意:叉车牌照长这样…

“我的叉车有牌的啊,你们看,这不是车牌吗?”在箬横某机械加工厂内,面对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指着叉车上的蓝色“牌照”解释。

经营户误将蓝色牌照当成叉车的车牌

经营户误将蓝色牌照当成叉车的车牌

近日,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中,发现了许多经营户误将蓝色牌照当成叉车的车牌。

执法人员表示,“此蓝色牌是环保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编号

执法人员表示,“此蓝色牌是环保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编号

执法人员表示,“此蓝色牌是环保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编号,类似于汽车的环保标志,不是叉车车牌,叉车车牌是绿色的。叉车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需经特检院检验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才能使用,叉车司机还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叉车车牌

叉车车牌

面对执法人员的普法,当事人表现得非常惊讶,“开个叉车竟然要这么多的手续,我还以为有个‘牌照’就可以了。没想到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违法,我现在就去申请检验。”

最终,当事人因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被处罚款,为自己的“错误认知”买了单。

在此,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叉车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还需规范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悬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号牌,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叉车每年都需要年检。

今年,温岭市场监管局查处“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案件50余起,其中电梯占了一半以上,叉车占了三分之一以上。

为什么要进行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不检验、不登记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四条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检验、登记如何办理?

检验:叉车、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首次检验以及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需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使用登记:叉车、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在各乡镇街道的市场监管服务窗口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办理。

使用登记证长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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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登记证

使用登记证

温馨提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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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的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叉车车牌为绿色的场(厂)内车辆号牌。

文章来源:温岭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Zes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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