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塌方伤亡事故频发 安全岂能当儿戏?
【第一工程机械网 独家报道】5月6日凌晨,西安在建地铁工地再现塌方事故。西安地铁三号线通化门至胡家庙区间,左北隧道开挖作业面突然出现暗挖隧道顶部塌方,当时有9名作业人员。随后有3人安全撤离,一人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5人被埋。稍后,记者从消防及西安地铁管理部门了解到,地铁塌方事故中被埋的5名施工人员已全部找到,但均无生命体征。目前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
西安在建地铁工地再现塌方事故,5人遇难
地铁塌方事故各地频发
在建地铁塌方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地铁事故的最主要类型,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均发生过该类事故,甚至在西安也并非首次。2009年8月2日,当时在建的西安地铁一号线施工现场因沟槽开挖支护不及时导致塌方,事发前当地曾连续多日降雨,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2012年12月31日,上海地铁12号线某停车场在施工中发生坍塌,造成现场五人死亡,18人受伤。时隔两天,南宁一在建地铁工地的污水管线迁改施工中发生塌方,三人被困,其中两人最终死亡。财新网统计了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地铁致人伤亡事故。
2013年1月8日,昆明地铁首期工程列车在空载试运行中,车厢脱轨导致车上司机一死一伤。
各地历年来发生的地铁事故
电梯事故是地铁事故的另一类型,上海和北京先后发生过已开通地铁站内的电梯事故,其中北京在2011年夏季发生在四号线的电梯事故尤为惨烈,由于电梯突然反向行驶引发乘客摔倒并踩踏,造成一名13岁男孩死亡。
上海地铁在2011年9月曾发生两车追尾的罕见事故,至284人受伤的事故却被官方描述为“轻度追尾”。由于当时距甬温线追尾事故仅两个月,且事故原因同样出自于信号系统,这次事故再度引发全社会对铁路建设的质疑情绪。
作为城市发展同时也是“稳增长”的一部分,地铁建设在过去几年进入全国性“大干快上”阶段。2012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再批复18个城市的25个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投资规模将逾8000亿元。中国地铁建设用十年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100年的历程,而未来的发展速度也许会更快。
在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培训,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观念
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观念
在地铁工程施工中,坍塌事故对地铁安全的危害程度最为严重,为了防止坍塌事故对地铁施工造成的人员以及财产等损失,第一工程机械网记者采访了地铁施工领域的相关专家,他们就地铁施工中如何防止坍塌事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各级管理干部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通过建造高质量的建筑物、构筑物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万万不能忽视土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土方工程由于是地面施工,往往容易被忽视,要防止土方坍塌,应坚持基础施工要有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要有专项支护设计,要确保边坡稳定,按顺序挖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地处理地下水,要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护设施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
三、要加强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要避免各类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安全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在检查中,要突出对重点人物、重点部位的控制,及时纠正人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四、要严格工程设计管理。抓住严格工程设计管理这一重要环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的规定,严禁无证设计,严禁超越设计,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严禁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保证设计的安全可靠性。
五、要重视劳务队伍的管理。实践表明,要创安全文明、优质工程,要防止各类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要培养和早就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技术精良的劳务队伍,无资质承包,私招乱雇,建筑劳务队伍的素质差,是造成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规定。要坚持择优选择劳务队伍。
六、要加大安全施工的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搞好安全施工,防止坍塌事故,对安全管理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现纠正违章、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目标,如果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不精,力量配备不足,这一目标就难以实现。许多单位的实践经验证明,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精湛、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安全施工管理队伍,是防止坍塌事故和搞好安全施工生产的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全方位消除安全隐患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施工坍塌中存在的主要原因,专家建议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坍塌事故的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各企业经理和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履行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划分,落实到人,让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每一个岗位人员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建筑施工作业地点经常变换,人员流动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偶然性大,安全教育和培训十分重要。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劳务队伍和新入场工人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经费。《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要足额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财政部门专门下发了各行各业安全投入的具体比例,其中房屋建筑为总造价的2%。建筑施工企业依据相关规定,一是要从建设单位及时把这个费用收回来;二是要及时用来购买安全防护用品,三是要及时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好。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加大本质安全的科研投入,优先选择和购置具有先进水平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施工设备,实现本质安全。
4、搞好现场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施工安全。土方工程施工时,应当按照方案做好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时要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分层开挖的厚度、应根据工程量具体情况决定。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施工是否按照方案执行,并对边坡进行随时监测,对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现象,要及时纠正。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搭设,搭设完后必须经验收确认符合规定时可方使用。房屋拆除工程应编制合理的拆除方案,现场应确定专人进行指挥和指导,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人员,严禁无关人员接近施工现场。
5、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司、分公司都应当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面积1万~5万m2的不少于2人;建筑面积5万m2以上的不少于3人。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应当专业配套。
6、制定编制计划,认真编制专项安全方案。首先要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计划,规定出编制的数量、编制的人员、编制的时间、审批审核的流程;其次,要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进行考核;第三,上级检查施工现场时,要检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7、扎实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交底到位。安全技术交底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既要有总交底,更要有分部分项交底;交底要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要有很强的针对性;交底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逐级进行交底,最后要交到每一个操作人员;交底书上交、接底双方均应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交底情况,发现交底不清的要及时指出,对没有进行交底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予以纠正。
8、落实专项治理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的要求,对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触电这五大伤害要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施工坍塌,要建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对工人要进行教育,搞好安全防护,搞好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等。
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搞好定期安全检查。首先,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其次,要保证检查数量,项目检查要做到一周一次,分公司检查要一个月一次,总公司检查要每季度一次;第三,要注重检查质量,检查要全面、细致,既要检查现场,也要检查安全资料,要对照检查;第四,检查要有针对性,上级检查要针对下级的不足进行,切忌例行公事或重复进行,要从现场的问题中发现其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对安全检查结果的讲评要提纲挈领,问题要讲透,要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让大家受到震动、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10、实施持续改进,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一次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二次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对于受条件限制,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多种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特别是发生未遂事件后,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教训刻骨铭心,事故处理切肤之痛,事故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坍塌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只要我们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坍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必须抓紧抓好施工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健康发展的新轨道。
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但是我们说的多,做的少,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责任编辑: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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