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成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支点

2013/01/22 10:12半月谈

编者按:岁末年初,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的改革之音逐渐高亢。“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从党的十八大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新一届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并进行了重点部署。这向国内外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撬动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战略支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把“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件最深刻的事情。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球1/5人口的生活品质,是中国执政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然而,新型城镇化并非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就蓝图,我们无法回避的是,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出现的诸多问题:城市急速扩张、农民被迫上楼、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生态环境破坏……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中国未来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新型城镇化,新在何处?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半月谈记者分赴江苏、浙江、四川、山西、河南、江西等地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听取广大群众、业界专家以及政府官员踊跃建言——

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该对忽视进城农民权益、制造“城市边缘人”的做法说不,让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转化为市民;应该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土地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财富成为进城农民生存发展的长久支撑;应该大力拓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之路,让新老城镇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农民市民化:变“边缘人”为“主体人”

不少人认为城镇化对农民来说就是一种身份的转化,事实上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面对的不仅仅是身份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如何拆除各类政策“屏障”,使其享受到住房、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的市民化待遇。

应尊重、保护农民的自主选择权

未来城镇化道路怎么走?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的回答开宗明义:“中国下一步的城镇化绝对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就要从‘物的城镇化’转移到‘人的城镇化’,而‘物的城镇化’一定要服务于‘人的城镇化’。”

山西省社科院人口研究中心主任谭克俭认为,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农民,应该成为国家关注的焦点。谭克俭说:“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口层次跨度较大,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发展道路并不适合中国,尤其在中西部地区,要鼓励多样性的城镇化形态成为发展的主流。”

“实现城镇化的核心因素是人,这要求尽快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补齐‘人的城镇化’水平低、质量差的短板。”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顾益康告诉半月谈记者。

在以城镇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该移居城镇还是守望田园?一位长期关注“三农”问题的专家表示:“地方政府应当尊重、保护农民的自主选择,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迫。”近年来,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人上楼了,但鸡鸭羊却不能上楼,农民没钱交卫生费、物业费,有的宁愿睡在羊圈里也不愿住在楼房里。

“要防止城镇化快而不优,避免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提醒,近年来有地方片面理解城镇化,采取行政手段迫使农民“上楼”,征用农地。这种大干快上的做法,缺乏冷静思考、科学抉择和合理规划,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很可能欲速则不达。

“新型城镇化应该以人为本。修鞋的、卖菜的和房地产老板都应该在城市得到自己的发展空间。”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刘道兴告诉半月谈记者。

在采访中,半月谈记者也接触到了不少留在乡村就能享受城市生活的农民,何宗汉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55岁的何宗汉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东榆镇槐树村人。“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喝的是泥巴水。环境太差,养老太难。”何宗汉说,3年前他本打算卖掉家业,离开槐树村去投奔在海南三亚的两个女儿。不过老何还没动身,槐树村就已变了样。

如今的槐树村,土坯房没了,一座座漂亮的楼房拔地而起;水泥通村路直达农家小院,宽阔的村民活动广场美观大气,还配套有公共体育设施;蔬菜大棚、乡村旅游等产业蓬勃发展……精明的何宗汉在家里一楼开了个小型超市,其余楼层开发做农家乐,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现在,何宗汉不光自己不愿去三亚,还把小女儿和女婿从三亚叫回来照看生意。

拆除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屏障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障碍,然而,仅仅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并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谭克俭认为,目前亟须进行的是全方位的政策调整,包括城市公共管理政策、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等。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表示:“让农民变市民,就要让进城务工的农民享受到同市民一样的待遇,让他们在城市有房住、有活干、有学上、生病了有医保、失业了有社保,这样才会安居乐业。”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我国有不少地方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缺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曾多次表示,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1/4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上蔡县是河南省南部一个拥有13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大约有30多万人外出务工就业。在上蔡县第一初中,记者了解到,该校每个班少则百人,多则120余人,老师讲课时必须使用麦克风。

“此现象并非只在上蔡县,在河南全省各县城都普遍存在。”河南省一位教育界人士分析,造成县城中小学拥挤的原因主要是不完全的城市化。近几年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农村学校减少,大城市教育成本又高,农民工子女只能聚集到县城上学,客观上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除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以外,还有住房、医疗、社保等问题让农民工无法在城市扎根。如何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有专家建议,破除政策障碍,首先要建立以居住地为基本单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其次,推进免费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就学、各种公共服务上与当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第三,要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

推进新型城镇化应防止“拔苗助长”

“当前,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土地的城镇化已明显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叶剑平教授说,现阶段的城市发展多采用低密度、分散化方式,城市规模和占用土地面积迅速扩大。

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了60%多,远高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而同期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额3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表示,一些地方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目、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从而大搞扩城、造城运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裕民说,如果说多造点房子、多修点路、多建几座摩天大楼就算城镇化,这样的理解太肤浅了。新型城镇化必须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人们的生活品质。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家们表示,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建设,走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半月谈内部版》2013年第1期,记者 李钧德 梁晓飞 蔡玉高 王政)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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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推进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 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 进一步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完善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人口净流入省份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落实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城市倾斜政策,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 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合理安排人口净流入城市义务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标。 城市政府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2.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引进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打造专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 引导劳动力丰富和区位便利地区发挥要素成本优势,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优化升级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就业容量大的传统产业集群。 引导工业基础良好地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引导资源能源富集地区促进能源化工、大数据等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省级政府要“一县一策”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 2.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 推动同质低效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构建高水平专业化产业服务支撑平台。 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重要考量的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扩区、调区、升级的重要依据。 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推行用地审批承诺制,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 提升园区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投资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 3.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加大潜力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 对接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 创新校企协作育人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鼓励职业院校聘用企业专业人才兼职任教,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培养模式。 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家兴业创业。 便利人才跨区域流动,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全国互认,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 4.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推动有条件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有效分担省会城市非核心功能。     推动节点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高等院校和高水平三级医院规划布局,辐射带动市域人口集聚。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强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引导人口持续减少的县(市、区)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1.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 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潜力地区与发达地区加强产业对接协调,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健全产值指标等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跨省份产能布局等量或按比例置换机制,建立排污权等指标随项目按比例转移机制。 便利企业跨区域流动,推行经营主体迁移跨省通办。 加强考核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 2.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支持在潜力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运用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差异化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鼓励将潜力地区建设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3.加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 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园区设施、职业教育、市政设施等建设,设置专门额度支持产粮大县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完善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财政可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潜力地区发展建设。 加大对潜力地区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 研究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4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市县共同发展,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动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二)有4项重点任务 1.提升城际通勤效率。 稳步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干线铁路提供城际列车服务,优先利用既有线网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沿通勤客流主廊道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推动小编组、公交化运营。 探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鼓励采用大站直达等停靠方式。 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实现“零距离”换乘和一体化服务。 加快建设都市圈公路环线通道,全面畅通都市圈内各类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段。 2.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超大特大城市要聚焦核心功能定位,有序疏解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非核心功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能力。 周边中小城市要发挥比较优势、主动承接功能转移,形成以先进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与超大特大城市开展“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协作,构建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的产业格局。 加强都市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围绕产业升级主攻方向,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3.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 推动准入标准一体化,加快实现都市圈内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和信息互联共享,清理经营主体迁址变更登记障碍。 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以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客货运输等为重点,加强监管标准衔接和执法协作。 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互通电子服务。 4.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超大特大城市要有序疏解过度集中的高等教育和优质医疗资源,支持与周边城市开展优质中小学、三级医院等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推动跨城市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 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联合制定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加快实现高频政务事项跨城市“一网通办”。 健全重大灾害和公共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协同保障。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加快推动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推动规划统一编制、项目统筹布局、政策协同制定。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项目,将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项目整体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 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5项重点任务 (一)发展方向 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有5项重点任务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以水电路气信邮、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 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 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 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超大特大城市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加强城市洪涝治理。 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 按时全面完成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和吉林、黑龙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体系化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4.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完善城市燃气、供热等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城市管道和设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标准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加强物联感知设施部署和联网监测。 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网互通。 强化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基础,构建级配合理、功能完善、顺畅通达的路网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5.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绿色建材、清洁取暖和分布式光伏应用。     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快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积极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加快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城区连续覆盖和重点场所深度覆盖,推动北斗应用融入城市建设管理。 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具体有这些政策措施 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 加大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 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有效发挥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作用。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落实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 研究完善城市更新的土地和规划政策,允许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详细]2024-08-0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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