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商标四遭侵权 还有多少“李鬼”傍名牌
>维权故事:对恶意注册说不 香港一企业被拿下
2012年7月,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名为“中国三一重工(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已在香港注册处登记完毕,该公司与三一的中英文企业名称均十分相近。
接到举报后,三一委托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迅速跟进此案。“当天,我与曹丽霞部长立刻打电话咨询香港公司注册处,经详细了解,发现该公司与三一毫无关系。”承办该案的贺湘君说,该公司是江苏一吴姓公民于2012年在香港登记注册的,“明显存在侵权行为。”
更严重的是,如果该公司在香港登记注册一年后,没有企业对他们提出异议,按照香港法律,该公司即可在香港和内地销售他们的产品。
“如果一年期满后,该公司返回内地市场从事与三一相关的经营活动,将严重干扰三一正常经营活动。”曹丽霞分析说,到那时三一只能通过香港司法程序、聘请香港律师进行诉讼,还会面临巨额成本与极高的败诉风险。
时间紧迫,当年8月,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搜集了大量证据,随即给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去投诉邮件。在接到三一方面的投诉后,香港公司注册处极为重视,并派出了专门的律师进行评估调查。
收到香港方面的答复后,为配合香港律师的调查,曹丽霞与贺湘君开始仔细研究香港的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内地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属于英美法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另外,香港与内地的政府机构及职能并不一致,所以需要克服的困难也比较多。”曹丽霞说。
为了查到对方公司的具体情况,曹丽霞和贺湘君先后了解了包括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在内的好几家香港政府机构,逐一询问,并依据香港法律和判例进行分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律师分析案情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证据基础。
“那段时间,我们两个人每天收集的资料可以装满好几个文件夹,拨打的电话每天不下40个,一天下来,耳朵都嗡嗡响。”曹丽霞笑称,这个案件充分磨练了青年律师的业务钻研能力和接受新事物能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12月17日,香港公司注册处致函三一,认定对方企业名称与三一“过分相似”,限对方在6个星期内变更名称。
“这是我们第一次办理跨内地和香港的案件。”说起当时的经历,曹丽霞、贺湘君感触颇深:“我们克服了以前职业生涯中从未遇到过的困难。”
这起维权案件不仅保护了三一在香港和内地的市场环境,而且三一的知识产权还首次在香港留下受保护记录,意义重大。(李博)
>链接:三一与奔驰商标之争 中国知识产权国际胜诉第一案
2006年,三一在英国申请注册公司的图形商标和文字“SANY”商标时,戴姆勒奔驰公司以三一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为由,一纸诉状将三一推向了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的被告席。
戴姆勒奔驰公司认为,“三一图形商标与奔驰的‘三叉星’近似,混淆消费者;三一图形商标存在侵权和仿冒嫌疑;三一商标借助奔驰品牌的优势发展,占据‘不公平优势’”。
面对被诉事件,三一积极应对,开始了长达3年的艰难维权之路。面对翔实的证据,2009年10月23日,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决书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犯其三叉星商标的诉讼。自此,三一与奔驰的商标之战取得了实质性的胜利。
责任编辑:Her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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